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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许负:臣妾有罪,还请陛下责罚……

    天命唯汉秦时明月第章许负:臣妾有罪,还请陛下责罚……未央宫。

    自清晨开始,宫门口就变得车水马龙,往来者皆锦衣环佩,头上的爵弁也都表明他们的身份在彻候之上。

    今天,是吕雉的寿辰。

    大汉以孝治天下。

    刘盈是大汉帝国的皇帝,是君父,那么吕雉这个太上皇后就是天下人的祖母。

    因此,送来贺礼的不仅有刘吕两家的亲朋,还有满朝公卿,海内海外的封疆大吏,以及地方上的民意代表,嗯,也就是三老乡贤。

    前庭向东,穿过两道宫墙是一个花园。

    假山水池,曲廊亭台,处处藤萝缠绕,风儿一吹,还有一股清新的花香,虽然园子不大,却极是精致,颇有江南水乡园林的味道。

    花园向北,则是未央宫的一处库房。

    此刻库房中门大开,一队队宫人川流不息的将外臣敬献给吕雉的贺仪送了过来。

    许负坐在门口,依次将贺仪登记在册。

    毕竟送礼者要么是功臣勋贵,要么是封疆大吏,虽然他们看不见,但出于对他们的尊重,依旧不好让宦官来做这件事情。

    嗯,其实这是许负的毛遂自荐……

    作为一只貔貅,她最大的爱好就是数钱,哪怕这些钱最终落不到她的手里……

    她今日穿了一袭黄缎曲裾,外披紫色纱衣,浓黑如墨的秀发只用一枝白玉簪挽住固定在脑后,薄施粉黛,更衬得脸色晶莹、肤光如雪,白嫩如同剥开壳的荔枝。

    刘盈从远处溜溜达达走来,很自然的坐在她身边,见她将毛笔搁在笔架上,显然是暂时完成了登记工作,于是问道:“写了这许多字,手酸吗?”

    许负轻轻扭过头,满头乌发,颈下一抹雪嫩,白得晃眼,她浅浅一笑,轻声道:“陛下是了解臣妾的,臣妾手不累,但心累……”

    嗯,如果这些宝贝都是旁人送给她的话,那她就算是写字写到地老天荒,也不累!

    可关键不是。

    所以,越看越累……

    刘盈笑笑,摸出一根硬邦邦的东西塞进她手里:“试试这个。”

    许负展颜一笑,问道:“此为何物?”

    刘盈回答道:“钢笔。相比较书写材质为狼毫或是兔毫的毛笔来说,这种硬笔写起字来更加省力,你一试便知!”

    许负有些疑惑的呢喃自语:“硬笔?钢笔?”

    她边说,直接拿起钢笔伸向砚台,很明显是要使用毛笔的方式也用钢笔去蘸墨汁。

    “不是这么用的!”刘盈忙不迭拦住她,摇头说道:“你只需要把笔帽拧开,然后直接在纸上书写就行了!很简单的!”

    许负皱皱眉:“那墨汁呢?”

    下一秒钟,她恍然大悟:“臣妾懂了,这应该类似德儿学字时用的那种铅笔!笔芯就在笔杆里!”

    “聪明!”刘盈不吝赞美:“钢笔大体类似铅笔,但使用的是墨汁而不是石墨。”

    许负点点头,旋即满脸娇憨:“臣妾不会,陛下教我用!”

    嗯,她装的。

    她知道铅笔怎么用,而且她也擅长使用毛笔,因此钢笔虽然对她而言是个新兴事物,但却一眼就会。

    可刘盈教她使用钢笔的时候,两人必然会贴在一起,手相连,心相连!

    闺房之乐,多的是有甚于画眉者!

    比如夫妻前后站在书桌前,持手相看,耳鬓厮磨,眉目传情,喘息相闻,但却没有半分淫邪,只是舞文弄墨!

    这,就叫做情趣!

    高尚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情趣!

    因此,刘盈欣然一笑,很自然的握着许负白白嫩嫩柔若无骨的小手,用钢笔在摊开的一张白纸上写了下去。

    然后,纸破了……

    刘盈满脸懵逼。

    许负沉默不语。

    不,准确的说,她是在憋笑。

    刘盈摇摇头:“果然不出朕之所料,书桌太软了。”

    这时,他回忆起了自己儿时被班主任抓到办公室时,在老师们的书桌上总能看到垫着的玻璃,只是那时候他懵懵懂懂,只当玻璃用来压照片用的。

    现在他终于明白,应该是钢笔太硬而书桌桌面软且不平的缘故。

    但许负却认为刘盈是在强力挽尊。

    毕竟她和刘盈在一起吃睡多年,见多了刘盈那些为了发明而发明的小玩意,因此她明面上态度恭谨,但娇俏妩媚的大眼睛中却满是揶揄。

    刘盈问道:“你可是不信?”

    许负笑着回答:“信!臣妾怎会不信陛下呢?”

    她边说,边将脑袋靠在刘盈肩头。

    刘盈嘿嘿冷笑,既享受着此刻的旖旎,同时回过头吩咐中行説让人去裁剪一块合适的玻璃板送过来。

    宫中早就全部换成了玻璃窗,因此库房中必然有大量可供替换的玻璃。

    少顷,一块裁剪的刚刚好的玻璃板放在了书案上。<div id='g' lass='gontent'><sript type='text/javasript'>try{ggauto();} ath(ex){}</sript></div>

    刘盈将腻在他怀里的许负推开,拿起钢笔,摊开一张新的白纸书写起来。

    刷刷刷。

    笔走龙蛇间,一行行看起来不甚规整,但却大气磅礴的文字跃然纸上。

    许负水汪汪的大眼睛注视着桌案,轻启朱唇:“庆系来从沁水园,勋门妇德众称难。旧闻孟母无欺语,新得嫦娥不老丹。行见彩衣添衮绣,更饶文砌拥芝兰。却须剩种黄金菊,留待年年献寿看……”

    她念完,满脸震惊。

    这是一首贺寿诗。

    短短几行字用到了两个典故,其一是孟母无欺语。

    就是说孟子小时候,看见邻家杀猪。孟子问他的母亲说:“邻家杀猪干什么”孟子的母亲说:“想给你吃。”但马上孟母就后悔说这句话,自己对自己说:“我怀这个孩子的时候,坐席摆得不端正我不坐,切肉切得不正我不吃,这是胎教。现在孩子刚刚有了智力我就欺骗他,是教他不诚实。”于是孟子的母亲买了邻居家的猪肉来让他吃,证明她没有欺骗孟子。

    至于第二个,则是嫦娥不老丹。

    这两个典故其实是在说一件事,母慈子孝。

    虽然‘嫦娥不老丹’是假的,但却是儿子对母亲的一片纯孝之心。

    许负望向刘盈,问道:“这首诗是陛下专门写给太上皇后的吗?”

    刘盈点点头。

    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

    现在他已经能面不改色的当一个文抄公了。

    许负有些矫揉做作的拍着手而笑:“臣妾明白了,原来这就是陛下送给太上皇后的生辰贺礼!”

    刘盈摇摇头:“不是。我的礼物另有他物。这首诗不过是随便写写罢了,主要还是向你证明一点,朕所言非虚!”

    许负:“……”

    刘盈将钢笔塞进她手里:“你试试,看看是不是比毛笔好用一些?”

    许负接过,学着刘盈的样子在纸上书写,规规整整的将刘盈写的那首贺寿诗临摹了一遍。

    刘盈满脸黑线。

    许负虽然是新近才接触的钢笔,但一手硬笔书法却仿佛自小练就一般,突出一个一法通万法通,一行行小字如同印刷而成,看起来很是赏心悦目!

    嗯,尤其是有了对比,毕竟红花还需绿叶衬……

    许负写完,图穷匕见道:“陛下,臣妾自回宫中等候陛下降罪……”

    刘盈满脸懵逼。

    但许负却嫣然一笑,微蹲行礼:“臣妾告退。”

    她说完,扭着芊芊一握的小蛮腰向远处走去,风姿绰约,满是妖娆少妇那令人血脉偾张的美。

    刘盈在原地坐了一会,默默收起放在桌面上的钢笔。

    这是他接下来要大力推广的新事物。

    相比于毛笔来说,钢笔的优点可以说的上多不胜数。

    首先,学习成本低。

    毕竟对于练习毛笔书法来说,三五年也不过是初窥门径,写出来的字不那么狗爬,但若是换上钢笔,苦练半年就足以给判卷老师留下个好印象了。

    其次,是携带和使用方便。

    毛笔写字之前需要研墨,哪怕是有了成品墨水,可因为材质问题,基本上写上十多个字就要重新去蘸墨汁,而钢笔则不同,笔囊吸满墨汁之后,至少能写千字!

    最后,则是玻璃滞销……

    刘盈无声笑笑,将毛笔收入袖囊,却并没有离开。

    原因很简单,许负走了,但新一批外臣敬献的贺仪却流水般送了过来。

    没奈何,后续的登记只能由刘盈完成了。

    不过就在他准备‘玷污’登记簿的时候,远处分花拂柳而来了一个婉约丰韵的少妇。

    窦漪房。

    看到刘盈之后,她稍稍愣了一下,接着快步走了过来,行礼:“臣妾拜见陛下。”

    刘盈拍了拍身边的凳子,用命令的口吻说道:“坐过来!”

    窦漪房顿时心满意足。

    她莲步轻移,款款走到刘盈身边坐下,不露痕迹的将毛笔从刘盈手中取走,边写边问:“陛下何故在此?”

    刘盈嘴角抽抽了一下。

    后宫女子纵然再是聪慧,但那些小心思岂能瞒过和前朝那些万里挑一的老狐狸终日斗智斗勇的刘盈?

    不过他并没有发作,而是反问道:“爱妃何故在此?”

    窦漪房回答道:“臣妾本在宫中帮忙,碰巧遇到许负,她说自己身体不适要回宫静养,因此求臣妾帮她过来将这些贺仪登记造册,收入宫中库房。”

    她边说,脸上神色莫名。

    毕竟她曾经得过医家真传,因此一眼看出许负并没有病,但许负非说自己身子不适,她自然也不好拆穿。

    而现在她在这里看到了刘盈,顿时明白了许负为何会返回宫中。

    无他,洗白白,擦香香,再挑选两件合适的衣衫,确实需要不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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