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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8 章 传承(三)

    有形的,无形的,世上绝大多数事物都有价。
    如果无法收买,多半是开价不够高。
    陈芸确实爱国,不惜以身犯险,但这份对国家的忠诚和爱到底有多重多厚?多么难以撼动呢?
    以她的出身,寻常金银不够,普通地位不行,那么权势呢,最赤/裸裸最沉重的权势,又能否撼动这份爱国之心?
    胡霖刚走,陈金就来找到陈芸,急切问道:“大禄皇帝说了什么?”
    陈芸看了他一眼,不紧不慢喝完手中凉透的茶水,幽幽道:“大禄皇帝说当今交趾皇帝和光王,都非明君之相,唯有一人……”
    见她的目光始终落在自己身上,颇有几分复杂和迟疑,陈金突然想到某种可能,心跳骤然加速,呼吸也粗重起来。
    人活一世,所求不过权势富贵,谁能抵挡这样的诱惑?
    他的喉头耸动一下,声音中有不易察觉的轻颤,“你的意思是……”
    陈芸抬手打断他的揣测,微微叹了口气,似有十分忧愁模样,“可是堂兄,光王作乱,死有余辜,但陛下登基名正言顺,况且,终究是你我血亲啊!”
    “公主!”陈金急了,快步来到她身边,带着风势,用力掀起袍子后摆坐了下去,“汉人有句话说得好,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此诚危急存亡之秋,若以一二人之性命可保家国,还有什么舍不得!公主素来果决,可千万不要在这个时候妇人之仁!”
    陈芸秀眉紧锁,面上显出几分犹豫,似乎很是迟疑。
    “公主!”陈金身体前倾,用力握住她的胳膊,努力放软了声音,“妹妹,他是你兄长,我也是啊……”
    看着伸过来的那只手,陈芸心中一阵作呕,脸上却迅速变得果决,只又问道:“可是,皇兄深得民心,若忽然驾崩,只怕……”
    “这有什么!”见她主意已定,陈金也一阵松快,收回手来重新坐好了,笑道,“光王作乱,自然要擒贼先擒王,陛下被奸人所害,那是再寻常不过的事了。”
    陈芸也笑了,“不错,届时我便可以替天行道,名正言顺。”
    “我?”
    陈金本能觉得她的称呼有些怪,不过并未在意,只用力一拍扶手,撑起身体来,以一种抑制不住的兴奋,不住地兜着圈子,“就这么办,来日事成,好妹妹,我不会亏待你的。”
    没想到啊,我陈金也有当皇帝的一日!
    陈芸看着他,忍了又忍,终于没忍住,咯咯笑起来,“黄袍加身,还会有谁亏待我呢?”
    陈金一怔,猛地转回身来,“你说什么?”
    陈芸又笑了一会儿,笑得前仰后合,畅快极了。
    她也站起身来,背负双手,下巴微抬,傲然道:“自来父死子继,兄终弟及,我皇兄子嗣尚幼,更无别的同胞手足,他驾崩,自然由我昭顺公主继位!”
    陈金终于意识到自己被耍了,血气上涌,脸上青一阵红一阵,“贱人!你联合大禄皇帝耍我!”
    汉人果然奸诈!
    他指着陈芸,步步紧逼,面露狰狞,“你以为他们是真心扶你上位么?女人登基,牝鸡司晨!天地不容!你与他们勾结,与卖国何异!贱人!逆贼!”
    陈芸丝毫不惧,冷笑道:“你反对的,究竟是登上皇位的那个人,还是我女人的身份?”
    她比陈金要矮将近一个头,但就是这样仰视着,却依旧令陈金感受到莫名的压迫和威严,下意识退了半步。
    然而就是这半步,让陈芸立刻认清了他的自私、卑劣和虚伪,气势大盛,紧跟着压上一步,脸几乎戳到了陈金的指尖,“你口口声声大公无私,可心里想的却全是以权谋私,方才论起弑君夺位来,你不是智多星么?君臣纲常、血肉至亲尚弃之不顾,这会儿又装什么忠君爱国!除了□□那点东西,论才干、论血脉、论胆魄,你拿什么跟我比?”
    她每说一句就前进一步,陈金打从后退那一刻起便落入下风,毫无还手之力,竟步步后退。
    几步之后,他的膝弯就撞到对面的座椅,两腿一软,竟顺势蹲坐下去。
    陈芸嗤笑一声,直起身来,高高在上俯视着他,“你,也不过如此。”
    说完,她冲门外喊了一声,“来人!”
    下一刻,房门便被冲开,几个精悍的士兵裹挟着风雪卷入,但看服饰,分明是大禄禁军,而非交趾使团随行的卫士。
    陈芸最后看了陈金一眼,“杀了他。”
    说完,她便大步流星离开房间,毫不迟疑地扎进漫天风雪。
    天元四十一年十月二十二,秦放鹤上朝时,便听到一个大消息:
    外国使团下榻的驿馆上报,交趾使团内有成员与光王叛军勾结,杀害使团副团长陈金。
    天元帝命连夜彻查,使团长昭顺公主陈芸协助,揪出内奸,就地斩杀。
    昭顺公主本就颇有威望,如今使团中陈金及其亲信又被“逆贼”所害,自然成了一言堂,安抚人心只在顷刻之间。
    天元帝对此颇为内疚,对众朝臣说:“虽说是交趾国内乱事,可终究发生在我大禄地界,朕骤然听闻,也有些过意不去。”
    在下首听政的太子便说:“父皇宅心仁厚,交趾上下必然感念,想必昭顺公主也非不辨是非之人,此事倒也罢了。”
    “只是,”他叹了口气,忧心忡忡,“使团减员严重,交趾国内正值战乱,恐公主这样回去,一路危机四伏啊。”
    众朝臣纷纷点头,当下有人进言,“既如此,不如点一队禁军精兵,一路护送昭顺公主回国,也算全了两国情谊。”
    众人都说好,天元帝也觉得不错,略一沉吟,“不错,传旨,命云贵总督选五百卫士,护送公主回国,年后于总督府交接。”
    交趾气候湿热,多茂密林地,当地军方更擅长丛林游击战,北方人去了根本适应不了,骑兵也施展不开。
    而云南与交趾接壤,气候极其接近,边境一带也常有民众往来,对交趾境内风土人文和地形地貌
    烂熟于心,所以京师所属禁军只护送到云贵总督府,之后便由训练和作战方式都与交趾军队如出一辙,甚至更胜一筹的云南当地行伍接手。
    下朝后,秦放鹤往工部走的路上还在回味方才的细节,冷不防就听背后有人喊他,“秦侍郎,秦侍郎留步!”
    回头一看,“欧阳将军。”
    欧阳青从后面赶上来,与他相互见了礼,“可否拨冗一叙?”
    自从知道取高丽是秦放鹤的主张后,欧阳青就对他有几分亲近,如今又管着工部,就更亲近了。
    “请。”秦放鹤也十分敬重这些一线冲杀的将士,微微欠身,示意欧阳青先行。
    欧阳青也不跟他谦让来谦让去,抓着他的手并肩而行,边走边说:“这个火器啊……”
    在过去的一二百年间,受限于疆域,大禄境内几乎没有成规模的正经草原、马场和种马,骑兵一直非常滞后,直接导致擅长骑兵作战的将领也迅速缩水。
    如今好不容易打下辽宁、辽西,总算有了点养马场,朝廷尝到甜头,势必还会再对蒙古用兵。
    或者说,我无图蒙古之心,蒙古却有谋我之意,势必要有所防范,而作为近几十年来唯一一位实际指挥过大规模跨国骑兵作战,并且取得胜利的人,欧阳青仍是首选将领。
    士为知己者死,被朝廷器重,欧阳青自然高兴,但更多的还是忧愁:
    大禄骑兵非汉唐铁骑,以当下战斗力对上蒙古,硬拼?
    打不过,那是真打不过!
    骑兵、骑兵,骑和兵,大禄的战马先就差了一截,怎么比?
    蒙古是典型的游牧民族,马背上的民族,人家的孩子两三岁就开始上马了,六七岁骑射活物如探囊取物,小股骑兵奔袭如鬼魅,怎么比?
    坐轿的跟骑马的比骑马,怎么比?
    前番与辽人和女真作战,大禄顺势吞了蒙古一点疆土,那边不可能不知道,只是眼下大禄军士气势如虹,蒙古准备不足,所以暂时不发作,但都私下里记仇呢。
    早晚有一天,两国要新仇旧恨一起算。
    所以欧阳青也着急。
    打仗要死人的!
    哪怕大禄人口众多,也不能这么用人命堆。
    两国骑兵之间的软实力不是三年五载就能抹平的,但与蒙古的战斗却随时可能打响,眼下最实际的,就是拉大装备方面硬实力的差距,在不同赛道达成综合实力的平衡。
    要搞装备,还得找工部。
    尤其秦放鹤本人就是个主战派,那就更方便了。
    “大人所虑,也是我眼下关注的,”秦放鹤点头,神色凝重,“蒙古轻骑威力甚大,不容小觑,我军断不可在这上头与他们争短长,需得稳扎稳打,以静制动。”
    你个搞长跑的非跟短跑健将较什么劲?
    换赛道!
    必须换赛道!
    议事最怕对方不懂装懂,听秦放鹤这么说,欧阳青先就松了口气,“子归所言甚是,只是这说得轻巧,火器营可有什么新玩意儿?”
    就目前的技术而言,大禄所研发的火/枪火炮已经是世间首屈一指,但那玩意儿对上成堆的步兵,或者是辽人、女真等相对来说没那么机动灵活的也就罢了,可蒙古骑兵走位骚啊!
    任凭你威力再大,人家一个呼哨散开了,你瞄不准,有什么用!
    而且打击面积太小太有限,不好,很不好。
    秦放鹤笑起来,“这个么,我确实有点想法,但术业有专攻,我只是有想法,具体怎么做却不懂,需得叫懂的人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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