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惠风和畅,万里无云。

    微风从敞开的木门外吹进屋内,拂过卧榻之上少女紊乱的发丝。

    立于一旁的探春细细打量了一眼。

    她自小便知晓小姐生了一副全京都贵女都比不上的好皮囊,如今竟越发清艳娇美了。

    少女淡眉如秋水,或是方才醒来,杏眸迷离含着水光,巴掌大的小脸俏生生的,青涩中已然隐隐显露倾城之色。

    察觉到侍女的目光,沈观衣将口里的盐水吐出之后,抬眼看去。

    探春笑道:“小姐,您越发好看了。”

    少女坐在镜台前,任由探春走至身后为她梳妆。

    她看着铜镜中还未出阁的自己,容色稚嫩,如春日新芽,远不如后来的雍容华贵。

    这不是她!

    或者说……不应该是现在的她。

    近四十的年纪,再美的皮囊也早已凋零,而此番出现在铜镜中的人,却年轻貌美,连她自己瞧了,都有些出神。

    眼底悠然浮现出一丝自嘲,所以,她回到了十六岁这一年。

    而上辈子,那突然从街上冲出来的学子,果真如愿要了她的命!

    沈观衣深吸一口凉气,仍旧不太接受自己的死因竟是被一个岌岌无名上京赶考的学子,一刀捅死!

    不过仔细想想,上一世她着实也没做什么好事。

    利用这身皮囊,将她的丈夫,当朝摄政王李鹤珣玩弄于股掌之中。

    让声名显赫的侯府世子宁长愠,对她求而不得。

    沈家灭门、太子落马,甚至于后来的侯府举家流放,诸多事中,皆有她从中挑唆的影子。

    尽管,门是李鹤珣灭的,人也都是他杀的。

    但饶是沈观衣再辩驳,也无法洗净她满手鲜血的事实。

    不过那人杀她时,曾面目狰狞的笑道:“别怪我,要怪就怪你是李鹤珣那狗贼的家眷,他杀了那么多人,也该尝尝痛失所爱的滋味。”

    若不是她当时流血太多,定要气的跳起来给他一巴掌,让他滚去杀李鹤珣!

    她没能如愿,但那学子如愿了。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李鹤珣策马而来,依旧是那温和清泠的挑不出瑕疵的容色,随着岁月的沉淀,更为贵气逼人。

    他不曾穿官袍,甚至不曾穿锦衣华服。单薄的烟青色料子制成的长衫,令他更为清贵出尘,若不看那双凌厉的眸子,谁能想到这是当朝最不可言说的摄政王。

    那时她又疼又恼,疼的她说不出话来,只能瞧见眼前一片模糊,李鹤珣疯了一般杀红了眼,向来一尘不染的衣摆沾染上朵朵血梅。

    他不分敌我,将所有拦着他的人都斩杀在刀下,这才趋步来到她身边。

    “娓娓……”

    李鹤珣嗓音沙哑的一塌糊涂,她下意识的抬起手,穿过他浓密乌黑的发丝,揉着他的后颈想要安慰。

    劝他莫要再杀人,免得落到如她一般的下场。

    但不等她出声,李鹤珣便森然开口,“都杀了,一个不留。”

    后来他低声附在她耳畔似乎说了什么,但她已经听不清了。

    只记得阖眼之前,看见他用上京城漫天的血,来祭她的命,为她报仇。

    不过,她仍觉着自己是受了李鹤珣的连累,才遭此一难。

    但死了也好,那般无趣的日子,她也早就过腻了。

    只是死便死了,为何还要让她再回来?

    还是回到她十六岁,一无所有之时。

    此时的她,还是被沈家放在庄子上养的庶姑娘。为了回京让宁家死无葬身之地,利用这副皮囊,满心算计。

    “小姐,明日咱们便能离开这里,回京城了。”

    沈观衣兴致缺缺。

    上一世她宁愿烂在上京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也不愿离开。

    如今却提不起半点兴趣。

    或许是大仇得报后她并未有多高兴,所以如今提起回去,也觉得不过如此。

    见沈观衣神色懒散,探春不解道:“小姐,您……不高兴吗?”

    “有什么好高兴的?”

    “可前两日你接到宫中赐婚,明明……”

    沈观衣捏着发丝的手一顿,想起上一世她接到赐婚圣旨之时,高兴的快要合不拢嘴,整宿整宿的因这桩婚事而高兴的睡不着觉。

    皆因陛下赐的不是什么普通世家公子,而是李家炙手可热的嫡出长子,李鹤珣。

    这时候的李鹤珣,说是上京所有女子心中的白月光也不为过。

    李家是上京权贵中的权贵,如今家主是当朝太师,夫人是先皇亲封县主,姑姑更是宫中贵妃,孕有五皇子。

    而李鹤珣此人,文韬武略无一不精,更是将李家带到了新的高度。

    年仅十七便高中三元,论学识策论,前有太傅亲言称赞,后有天下学子追随。

    世人都道,来年他定会青史留名,成为不世贤臣。

    更何况,他模样长得也好,芝兰玉树,清泠如月,否则乐安郡主不会非他不嫁,将上京搅得一团糟。

    但若不是乐安郡主,皇上不会被闹的生怒,也就不会有这一纸婚约,让她能轻而易举的嫁入李家。

    她自诩美貌无双,所以上一世她利用这副皮囊,将高高在上的公子变成了人人畏惧的刽子手。

    李鹤珣那人,她与之相处了二十多年,远不如世人所言的那般孤傲清高,藏在那副温和皮囊下的,是一颗冷漠到不近人情的心。

    她见过他杀人如麻,阴骘残忍的一幕,便无法想象他矜贵高洁,公子世无双的一面。

    这般的人和她一样,于百姓而言,说是遗臭万年都便宜他了。

    “小姐,明日去丰山穿这件襦裙可好?”

    探春不知何时挑出了一件裙子,那是上好的云缎制成的梅色襦裙,她向来压得住这般艳丽的颜色,所以庄子上大多衣裙都如此。

    上一世,她为了能入李鹤珣的眼,学着上京贵女的性子,穿着一件素雅衣衫去了丰山,羞涩胆怯,女儿姿态尽显,果然让向来对女子不假辞色的人,多看了她一眼。

    只是后来,她见多了血,也就不再喜爱这些鲜艳的颜色。

    “换个淡雅些的,那件藕色襦裙便不错。”

    “啊?”

    探春莫名的瞧了一眼被放在角落的裙子,平日里小姐看都不会看一眼的东西,今日怎的就突然喜欢了?

    沈观衣秀气的打了个哈欠,眼尾渗出一丝水润。

    想必是她前两日兴奋的睡不着,所以现下才这般困倦。

    “小姐莫不是为了讨李大人喜欢才看上这身衣裳的?”探春拎着襦裙,似乎觉着自己猜中了小姐的心思,双眼亮晶晶的。

    沈观衣嫣红的手指将碎发拢至而后,神色恹恹,前世她着实是因为李鹤珣才刻意打扮的素雅。

    所以这般说,也不为过。

    只是如今她不想再将上一世的路走一遍,也就无需再刻意引诱李鹤珣。

    她选,只是因为她喜欢罢了。

    -

    翌日。

    天色还未大亮,周遭静谧的只能听见虫鸣,冷风将雾气吹散了一瞬,斑驳的树影之中隐约能瞧见一辆马车停在门口。

    探春将包袱都放上去后,才小心翼翼的将沈莺扶上马车。

    探春不舍的回头看了一眼住了许多年的地方。

    此时雾气弥漫,风中夹着潮湿的味道从小窗蔓延进来。

    探春抬头看了一眼漫不经心的沈莺,忍不住将担忧了一晚上的话说出来,“小姐,沈家可曾说过今日让您回府?”

    眼下她们只是去丰山赴宴,可沈家至始至终不曾传来半点消息。

    “不曾。”沈莺小口的吃着糕点,头也不抬的道。

    “沈家若不接您入府,岂不是白白让人看了笑话。”

    总不能届时住到客栈里去,那小姐成什么了!

    沈观衣将唇上的糕屑卷入口中,漫不经心的想着,上一世她也这般担心过,甚至为了阻止这件事发生,给宁长愠寄了好几封书信,信上写满了委屈哀怨,宁长愠这才答应替她转圜。

    可去了丰山才知晓,是她杞人忧天了。

    沈家自是不想放过这个下马威,但顺平长公主不知为何,竟主动护着她,有长公主在,沈家便是气的跳脚又能如何?

    沈观衣挑眉道:“放心,他们会接你家小姐回府的。”

    探春见她的话不似作伪,想着应当是小姐托了宁世子帮忙,所以才这般有恃无恐。

    探春彻底放下心来,笑意盈盈的给她递上绢帕。

    纱帘突然被风吹起,马车外刚刚升起的阳光偷偷溜进来一束,贴在少女精致的侧脸与挺翘圆润的鼻头上。

    她今日穿着藕色襦裙,颜色虽素雅,可缎面做工却极好,衣裙外面的薄纱轻盈似仙,内里的细带往腰间一束,更衬得她腰肢细软,盈盈一握。

    沈观衣抬眸看来,柳眉弯弯,眸中氤氲开一抹笑意,“发什么呆呢?”

    探春看出神了一瞬,随即抿唇想到,如小姐这般的容色,哪怕是斩断红尘的高僧说不定也会乱了道心,更遑论凡夫俗子。

    可对男子而言的花容月貌,对旁的女子来说却是砒.霜毒药,上京贵女众多,难保不会有人因为小姐的容色太盛而有诸多传言。

    更重要的是,她这些年虽与小姐一同住在庄子上,但偶尔也会进京采买。

    上京贵女多是一副端庄贤淑的模样,而众多世家公子娶妻,也都是按照那般择选。

    小姐样貌虽好,但她却担心,李家那般的门楣,会有微词。

    “小姐,李大人会去花宴吗?”

    沈观衣想起这花宴的名头,说到底也不过是为了帮李鹤珣相看她罢了,“他自然会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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