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

    在“少爷”的帮助下,荀归的学习也得到了很大的进步,成了当之无愧的年级第一,

    原来在酒吧里学习效率也不差嘛……

    (请千万不要模仿哦!除非你们也能遇到像“少爷”一样藏在民间的学习高手…)

    按照惯例,

    在学习完后,“少爷”继续拿着荀归“大小姐”的书包。

    荀归则继续坐回为她预留好的整场最好的位置上。

    因为父母都是大学医学方面专业的教授,最近忙着审核学生们的毕业论文,

    所以特别忙,晚上要到很晚才能回家。

    荀归和荀桔都是很让人省心的孩子,尤其是荀归,所以只要荀桔的病不复发,

    应该也没有什么大事情。所以即便荀归翘了这么久的晚自习…

    也没有被发现或者说被发现了也不会怎么样。

    而且孩子都大了,都要十九岁了,也该是时候自己去试一试面对这个世界了。

    所以即便荀归和荀桔都有点儿要跳出那个规矩的意思了,父母也没有过多地过问。

    朗皓星走上舞台,坐在高脚椅上,把麦克风调整到了合适的高度。

    还是一样穿着如王子一般的衣服。

    然后先朝观众席的方向挥了挥手,又朝着荀归的方向挥了挥手。

    荀归也挥手回应着,虽然他好像并没有看见。

    每每这时,荀归就会从包里拿出那个王冠,戴在着头上。

    并不是要显示出自己“高人一等”的意思,只是想要提醒他,

    “自己是公主哦!以后要嫁给皓星王子的公主哦!”

    荀归和岳枫晴一样是个彻头彻尾的音乐白痴。

    (广告时间:岳枫晴是我的另一部作品《藏在信封里的青春》的女人宫,感兴趣的可以去关注一下!)

    他对于音乐的追求和唱歌的热爱,她完全无法理解。

    只觉得在这个聒噪的地方,比起那些震耳欲聋的摇滚还是什么,

    朗皓星温柔的抒情歌,简直就是一股清流,暖暖地流进她的心里。

    荀归的心也随着那麦克风里传出的声音一起震动着,为他震动着。

    虽然听歌主要是靠耳朵,但是荀归的眼睛还是一刻都未曾从他的身上移开过。

    虽然早就知道朗皓星唱歌好听,以前也听他唱过…

    但是这么正式的舞台,这么专业的设备,还是前所未有的!

    在那些音乐设备的加持下,朗皓星的歌声被放大了,好听程度也放大了。

    这一次是一首全新的歌。

    荀归没有听过,也不知道是什么歌。

    但是只要是他唱的…都觉得特别好听。

    荀归入神地听着,完全忘记了自己是在音乐酒吧里,忘记了自己的身边除了她还有很多人。

    就像当时的岳枫晴一样,特别自私地屏蔽了周围所有的“陌生人”。

    荀归觉得很骄傲,望着这样的朗皓星觉得很骄傲,比考了全市第一的时候还要骄傲。

    朗皓星一直不明白,

    他其实什么也不需要做,只要做好他自己,就足够配得上荀归了。

    因为荀归早就忘了“做自己是”什么意思了。

    她习惯了为了别人的期待而活着,已经太久了,有些麻木了…

    虽然他那神采飞扬的样子确实像是找到了梦想一般…可是荀归的梦想究竟在哪里呢…

    虽然应该是要做医生的,可是因为对于医学知识的了解还是挺有限的,加上对于生死其实也没有什么概念,

    所以荀归也不知道,自己会不会真的热衷于这份工作。

    会不会热衷于剖开什么人的肚子或者别的什么地方,或者把针用力地扎下去…

    用细细的线缝合好伤口…

    这些一直觉得有些可怕的事情,她不知道自己会不会因为能够拯救一个性命,

    或者减轻某个人的痛苦,

    就和现在的朗皓星一样,爽朗地笑着。

    对于未来,对于校门之外的世界,荀归还是没有什么概念。

    只可惜,朗皓星永远没有能够明白,甚至到最后都没有完全懂,

    这个在世人眼里就是不务正业的“小混混”形象的自己,

    在完美女神的荀归心中是多么了不起的存在。

    她喜欢着他,崇拜着他……

    望着眼睛里只有朗皓星的荀归,“少爷”突然觉得特别难过。

    朗皓星闭上了眼睛,握紧了话筒,动情地唱了起来,时不时地对着某个离荀归很远的方向笑一下。

    荀归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看到了一个打扮时髦的女人,坐在观众席的正中央,

    很是显眼。

    这一次,她坐下来了是吧?

    她的yīn是哪个yīn来着…

    对…音乐的音。

    想到这里,荀归的手不禁跟着那朗皓星唱的突然高昂的一句“我喜欢你。”

    颤抖了一下,心里也有一种很不好的的感觉。

    她惊恐地发现他看那个女人的眼神和自己看他的一模一样。

    荀归隐约想起了上次和华姐的见面,想起了她身上浓重的香水味,

    想起了她尖尖长长的红指甲,想起了她衣服上的那块血渍…

    那天华姐身离开的时候,荀归看见她的衣角其实有一块血渍。

    不大,很不自然,像是溅上去的…和衣服上本就眼红的花纹混在一起,一般人很难看出来。

    但是荀归毕竟出生于医学世家,所以对于“血”这个东西很敏感。

    荀归感到很害怕。

    不过,令她更害怕的是…她这么快就把朗皓星给迷住了。

    她认识朗皓星现在的这个眼神,和自己看他的眼神一样,

    简单概括就是“坠入爱河”。

    荀归恨得牙痒痒,要是她力气足够大,自己的衣角都要被拽坏了。

    荀归脸上刚刚还洋溢着的幸福的笑容消失了…

    她看见了朗皓星一直偷偷拿在手里藏在背后里的一小束玫瑰花。

    荀归本以为是要送给自己的,

    但是现在看见他望着和那个女人的目光,她有一种很不好的感觉…

    对于目光这个东西,荀归很熟悉。

    虽然并非隔壁岳枫晴的“讨好型人格”,需要仔细地察言观色才不会被别人讨厌。

    但是毕竟老师讲过的“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所以荀归总是很喜欢看别人的眼睛,总想要通过读他的眼神读懂他的心情,朗皓星是个很直率的人,所以他的眼神总是特别好懂。

    荀归只要看一眼就明白,所以即便“少爷”还没说,她也已经都知道了。

    朗皓星唱完两首歌,暂时休整一下,荀归也站起来…

    暂时回到了吧台那边,“少爷”正看着她的语文课本,他把最后一篇文章读了又读…

    虽然那是一篇和“青春”二字毫无关系的议论文,但是他总觉得错过的美好都在其中了。

    “怎么这么喜欢这篇文章呀…”荀归探头看了一眼。

    那篇文章不要求背诵,只要求熟读就行了,没什么特别的。

    但是对于“少爷”而言那篇文章就是他青春的终点,又怎么能不在意呢?

    “她是哪儿人,今年多大了?”荀归像查户口似的打探着华姐的消息。

    “谁?”“少爷”把书放下,问荀归。

    “那个女的,叫华音的…”荀归指了指华音坐的位置。

    虽然荀归一向待人都很尊重的,但毕竟好像是“情敌”关系,荀归对于她的态度就恶劣起来。

    “你说华姐呀…怎么,你吃醋了?你看出来你的皓星王子喜欢她了?”

    “你早就知道?那为什么不告诉我?”

    “告诉你干嘛…朗皓星只是单恋她……我们华姐其实有喜欢的人……”

    虽然,“少爷”说完那句话后碰了碰荀归脑袋上尖尖的王冠,

    让她放心…

    也确实华音看起来只是把朗皓星当做一个弟弟看待。

    但是刚刚他脱口而出的“单恋”二字,还是让荀归觉得五雷轰顶,天都要塌下来了,

    所以差点儿都没站稳,要不是手撑在了吧台上,早就摔倒了。

    虽然强装着镇定,荀归还是带着愤慨,狠狠捶了一下桌子。

    哟,还是位暴脾气的公主哎?

    那一声很响,所有的客人都转过头来看,连舞台上的乐队都暂停了。

    于是“少爷”赶紧帮她解释起来:“有只蚊子而已,没事,大家继续哈!”

    荀归那重重的一掌,没有拍死任何可恨的蚊子,反而将自己的淑女形象给一下拍没了。

    但是他也并不后悔,因为他很清楚自己要是不像刚刚那样发泄一下…

    就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掌心的疼痛让她很快冷静下来…

    “少爷”也赶紧给她递上一杯苹果汁。

    “嗯…谢谢!”

    “没事…”

    在考试学习上从未受过任何打击(除了物理)的荀归,

    这一次,在这里,受到了致命的伤害。

    她望着华姐,举起了手中的玻璃杯,里面的果汁拼命摇晃着,宣誓着她的愤慨。

    请原谅她奇怪的举动,因为现在的她除了这个杯子没有任何可以抓住的,

    可以举起来,用来“宣誓所有权”的东西,

    她想要告诉华姐,朗皓星和这杯果汁一样是她的。

    然后她就把这杯果汁一饮而尽。

    可是她完全忘了,杯子和苹果都是酒吧提供的,钱也是朗皓星付的。

    这杯苹果汁从容器到材料,没有一点是她的。

    校门之外的世界真的是很危险,很可怕,很吓人…

    朗皓星在刚刚踏进去没多久就已经爱上别人了……

    华姐不懂荀归的少女心思,以为她这么做只是觉得过自己很好喝,想要续杯。

    就吩咐服务员乐乐去告诉“少爷”,再帮她来一杯。

    望着刚刚喝完又被倒满果汁的杯子,荀归觉得很生气……

    什么嘛,把我当小孩子吗?

    她趴在桌子上,推着那个杯子,杯子和吧台摩擦发出有些刺耳的声音就是她此刻如麻心情的写照……

    她的心已经完全乱了,朗皓星的歌声也一句也听不进去了。

    于是,她没有回到那个位置,朗皓星竟然也没有注意到。

    “少爷”有些心疼地摸了摸她的脑袋,想说些什么劝慰的话,但也说不出来。

    荀归趴在桌子上泪眼婆娑的看完了整个表演,眼睁睁的看着在他唱完所有的歌后,把那束小小的玫瑰花,送给了华音。

    虽然嘴上说着:“很感谢华姐给自己这样一个可以唱歌的机会…”。

    但是荀归知道,只是感谢人的话是不需要送玫瑰花的。

    朗皓星从来没有送过自己花,一次也没有。

    荀归感觉到。那束花不但被送到了华音的手里,成了对于她的“感谢”。

    也被送到了某个墓碑前,墓碑上刻着“荀归此生只此一次的爱情。”

    那一个晚上,以及之后许许多多个晚上,甚至还有早上中午,朗皓星的目光都…

    截然不同了。

    那是一种比和自己在一起的时候,内涵更丰富的目光,

    一向“明察秋毫”的荀归也看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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