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 章

    却有人伫立这万家灯火的明明灭灭之中。

    李佳戈站在万籁俱寂的阳台上,哪怕是深夜,这座城市的灯火依然绚烂。他目光远眺,看起来有些发呆。那个被别人拥抱回去的女孩,此时此刻也在这其中的一家灯火之中吗......

    高二那年,她突然变得乖巧,按时上下学,穿着也规规矩矩 ,超短裙,吊带衫都不怎么看她再穿,几乎都是连衣裙。循规蹈矩得像是一个精致的洋娃娃。连平时会跟着班里姐妹淘去酒吧喝酒蹦迪都不曾再有,更别提她放学后在学校和朋友逗留打闹玩耍。像是一个三好学生,每天下了课就走,他连光明正大地多看一眼,都是奢侈。后来临近毕业,班里一位爱慕虚荣的女生提议聚会,那女生兴奋地开口:

    “沈娇,要不去你家吧,附近的酒吧咱都去腻了,说来还没有去过你家呢。”坐在后排的李佳戈停下了手里的笔,微微侧耳,去她家吗?可以看看她平时生活的地方吗?

    班里一众女生都期待地看着沈娇,沈娇每天有司机接送,去酒吧也时常结账,大家都觉得她很大方,应该会热情地邀请她们去。

    但是穿着粉色蕾丝纱裙的沈娇想到最近每每撩夜无总是失利,那个男人清冷孤傲油盐不进,什么样的女孩貌似都不太感兴趣,前天是红色丝绸吊带睡衣,昨晚上穿了件帽子戴着兔耳朵的白色睡衣撒泼打滚才好不容易在他书房多呆了一会就又被赶出来了。哼。

    从昨晚不愉快的记忆中抽离,沈娇蹙眉,出乎意料地说:“不好意思,最近家里不太方便呢,去XS吧,我请客。”XS是本市比较有名的酒吧了,大家虽然遗憾但是一听还是欢呼一片。去哪都无所谓,只要可以玩。

    唯有后面角落坐着的一个人,黯淡了眼里光芒,继续做手上的习题,似乎对去酒吧毫无兴趣。

    而那天,沈娇连最后一节自习课都没有上,径直就回家了。

    “砰砰砰!”有人在敲门,并不是礼貌的按门铃,而是手掌拍打着门,显然,是位熟人。李佳戈嘴角噙着冷笑从阳台出来去开门。

    “我说你作甚呢,搞这么久?”来人十分熟络地进门换鞋,是他们的高中同学李余,身材微胖,穿着白色短袖和黑色直筒牛仔裤,单眼皮,笑容可爱,毫无攻击性。因此和班上的一众同学都相处得不错。算是男女通吃。

    李佳戈淡淡回:“没什么,刚才在想事情。”

    李余换了鞋径直走到沙发坐下,看到沙发前的桌上有一个玻璃杯,戏谑地看向李佳戈:“哟,您这家里来人了?”

    李佳戈这才看向那个杯子,他竟然下意识地就让它放在那,似乎这样才能证明那个女人,真的来过。

    “是她。”李佳戈有些喜悦。

    这个“她”要说别人不清楚,但是跟他从初中到大学都是哥们的李余来说,一想就知道是说的沈娇。从来没有别人。

    大概每个男孩子如果运气好,青春期爱上的那个女孩,可以称为女神。运气再好一点的能成为朱砂痣,不太好的,那只能是白月光。李佳戈就比较惨,女神既是朱砂痣又是白月光。这么多年了,人家对他印象可能都不如其他班里活跃的男孩子来的深切一些,比如,李余。

    李余长相可爱,说话直接,沈娇在班里跟他相处得不错。当年算是李佳戈和她的红娘,只不过,这根线,还没来得及牵出去,就被女神自己掐了。

    李余面色说不出的复杂开口;“她来你这干什么?”

    “一言难尽。凑巧而已,”

    “你看看,这就可能是缘分来了。巧了,老周儿说想大伙了,在他去环游世界之前,想聚一聚,”

    老周是他们高中班主任,接他们的时候年轻,所以跟这些班里的学生处得跟朋友似的,毕业了也经常和他们见面,。李余今天过来主要也是说这个事。李佳戈为人温和随性,长相英俊,和班里人都相处的不错,毕业之后他还在市里,方便不少,所以联络班里同学的事一直都是他在做。

    但是他这个人稳重,嫌麻烦,接下这个事,也不过是为了沈娇的一个电话号码。李余显然很清楚这一点,当下见他微微皱眉,连忙开口;“这还真是好事,你见到她了,这聚会再把握把握,也许就有可能了哟。”

    李佳戈勉强点头。

    年少的欢喜,青涩怯懦,连一个电话号码,都不敢大大方方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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