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集

    格雷森干这种事肯定不止一次。

    青年人的体温就像个大火炉,他抱得很紧,用自己的手臂泄去大部分落地的冲击。

    “你没事吧?”

    我敢肯定我脸红了。

    万幸天色昏暗,火光的照映把一切染成茜色。我及时把人推开,站起身拍拍灰:“我没事,老天,近距离面对你那张脸才是种冲击……”

    警官慢了半拍,注意力似乎放在了RPG的来源方向:“你说什么?”

    “不,什么都没有。”只是在感慨自己被美色腐蚀的灵魂,我是怎么在喝醉了以后和这家伙插科打诨的?

    把一切归功于酒精,我上下扫视过格雷森,确定他并没有被爆炸的余波伤到,“……啊!医生是不是还在车里?!”

    虽然不确定里面坐的是不是我熟悉的那一个,但我还是三步做两步冲出小巷。警车在大火中扭曲变形,浓烟和汽油的刺鼻即刻钻入呼吸道,我提起T恤领子捂住口鼻,在扑来的热烫中感到一阵战栗。

    没事,只是一辆车,又不是烧起来的整栋公寓。

    火的印象在脑中反复闪烁,我试图在炽热中分辨那本在后座的人形,肩膀忽地搭上了点重量。

    “别离车那么近,它会二次爆炸的。”

    她的声音像是清泉,我被带着后退到安全距离。余光里是追出来的格雷森,他看见我们俩时眉心稍松:

    “这个时间点买咖啡?你真是……”

    “这只是杯普通的冰美式加浓,你没法指望便利店的速溶咖啡液效果有多好。”

    注意到在场的另一个人也在看她,金发医生偏转视线,眸中薄雪似的蓝色在火光中融化,“嗨,乌苏。”

    “医生!!!”

    我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吓死我了,还好你没事——我下次去阿卡姆还准备点你呢!”

    医生穿着平底鞋,很容易就能搂进怀里。只是区别于想象中柔软的女性身躯,她反而僵硬得像块木头,可能是勤去健身房的类型。

    除了咖啡的醇厚,对方也不像一般女孩儿那样喷香水,好像连洗发香波的味道都没有。

    我正准备再闻闻,医生便不由分说拉开了距离——一边干举着自己的咖啡杯:“……你明白罪犯是不能指定治疗负责人的吧?”

    这听上去是个拒绝,我感觉满腔热情被浇了一泼冰咖啡。

    “别这么不近人情,卡洛琳,”警察先生总能揪准时机打圆场,“她只是担心你。”

    医生看了看我,眼珠又飞快溜到一旁:“下次别这么冲动得……抱过来,你身上全是烟味。”

    我从她软化的语气里听出了歉意,心情跟着放晴:“对不起,可这是我们第一次不隔着防爆玻璃见面诶!我还以为你会更香一点!”

    她愣了一下,嘴唇动了动。

    见面前的姑娘有些害羞,我正准备再接再厉多说两句,就听见格雷森在那憋笑。

    “?”

    “……”

    青年在我们的统一注视下清清嗓子:“咳,女士们,先把寒暄放一边。我给消防署打了电话,估计五分钟后还会有我的同事过来。”

    不远处的警车像是要抓回全场瞩目般爆发出声响,火势越来越大。

    这个距离不会烧到身上,说实在话没什么好担心的。

    但我还是若无其事地换了个位子,躲到两人身后:“光天化日之下还敢投炸弹,这也太丧心病狂了。”

    “对方瞄准了卡洛琳下车后才发射,这更像是个警告……”说起这个,格雷森面色微沉。他侧过来的肩膀遮住了一半火光。

    “给,你着急的时候忘了的,”档案袋被再次递到我手里,“我还得带医生回去做个笔录。”

    “谢谢。”

    按理说,传递警局资料是不是该避着人耳目?

    我偷偷瞟向另一边,心理医生盯着那辆可怜的载具,出乎意料,她并没有多少劫后余生的庆幸和恐惧。

    “公然袭击警车,他在的时候发生这种事的概率会少很多……”

    一个大胆的猜测在我脑海里形成了。

    “你们俩是在谈恋爱吗?”

    仿佛是看出来我在脑补一些刑侦爱情动作大片,他们两个同时发出一声大喊:

    “什么?”

    “不、不不不不,没可能!你怎么会这么想?!”

    警官先生露出了那种直男被误会成同性恋的经典表情——我觉得对医生这样的漂亮姑娘有点过分——不过卡洛琳好像并不在乎。

    她反而伸手掐住我的脸,一种本能的危机感随着女性眯起双眼而在我背后升腾:“事情绝对不是你想的那样,明白了就给我点头。”

    斩钉截铁得我感觉自己说不就会被乱棍打死。

    “……得布取(对不起)……”

    兴许是回答令她满意,医生终于放开了我的脸,我急忙揉了揉红肿的地方——难怪说不要得罪温柔的人,因为他们生起气来不是人。

    这回连格雷森都不帮忙说好话了,他双手抱胸,我们对视了几眼,换来一个轻轻的手刀劈在脑门上:“收起你那副眼神,乌苏,赶紧回家。”

    这一男一女的表情还挺像的。

    我真心觉得自己没猜错,但也只好抱着东西小跑着离开。

    “拜拜,你们俩也要小心哦。”

    道别后,印在眼帘里的是医生和警官低声讨论的模样。我不再回头,总觉得脚底下的影子比平时更长。

    它看起来有点寂寞。

    .

    没有蝙蝠灯长明的夜晚,云层犹如翻滚的墨水,似乎只要轻轻一挤,就会在人们头顶倾泻而下。

    我在一栋废弃民居的楼顶,就着手电光翻完了马龙的档案。

    “呼……”

    也就刚来哥谭那会还做过文秘之类的工作,现在再让我看这么多密密麻麻的英文字着实是种折磨。

    费力给脖颈和腰做了会拉伸,我听见身体里的骨头在咔咔响。

    长时间的阅读让我被压迫的颈椎狂喊罢工,以至于眼前也跟着出现了花屏。

    我干脆仰躺在水泥上。

    火柴马龙这个名字最初被GCPD注意到还是一起纵火案,当时他还是个和弟弟搭档的底层罪犯,警方在火灾现场找到了两具尸骨,还以为这一对兄弟把自己也跟着玩死了。

    没成想死去的只有弟弟,火柴马龙在一段时间后名声大噪,地下世界几乎都知道有这么一个了不起的诈骗犯,不少人还会跟他买消息,或是雇佣他杀人。

    和马罗尼家族搭上关系也是在那个时候。

    我算了算时间,估计这是自己来到哥谭之前的事情。

    不过哥谭的肮脏却像陈年的老垢,即使擦除也会留下顽固的底色,名声招来的不止生意,还有杀意,似乎多年来一直未变过。

    警方曾有一次收验过马龙的尸体,DNA和骨骼都能吻合,但是仍有线报称他还活跃于哥谭那些见不得光的角落。

    格雷森把所有能与他有关的事件都记录在最后,我囫囵吞枣看过一遍,发现了一个奇怪的地方。

    但凡有马龙“出场”,这些事件的犯案人都被一一抓捕归案。

    结合义警们对他的熟稔,以及我所了解的那个“火柴马龙”,真相呼之欲出。

    这个沉默寡言,却异常敏锐聪慧的大个子,并不是什么穷凶极恶的罪犯,而是义警们安插在哥谭地下的报信鸟。

    是的,如此才解释得通,为什么知晓他的身份后我并没有感受到恐惧——他并没有杀过人。

    分辨这点的能力或许是我这十几年在哥谭的唯一收获,马龙很干净,不像红头罩和罗宾,他身上没有一点血的臭味。

    头顶的天穹将湿气压下,我看见一道惊雷闪过,片刻后暴雨和轰鸣翩然而至。

    水将纸张打湿。

    我偏过头,视野里的白纸黑字或许很快会在雨的浸润中糊成一团,那样的话马龙就看不了了。

    ——他不会在今夜知晓自己是谁。

    如果马龙的记忆从一开始就在,我和他根本不会有相遇的机会。

    在哥谭街头浑浑噩噩的流浪者太多,即使是圣人也不会一个个都带在身边。我是个占了便宜的幸运儿,而运气总有用到头的那一天。

    ——将这些档案留在这,雨水会把它融化得面目全非。

    丝丝耳语穿过水幕滴进耳畔。

    我明白,世界上没有什么能持续到永远,我也曾想过,找回记忆的马龙不需要再待在地下室里,晒太阳总是让他心情很好。

    可是我讨厌白天,也讨厌日光。

    分离意味着他将获得解脱,不用随时随地关心一个废物的死活。而不用面对马龙那双时常担忧的蓝眼睛,我也可以顺理成章地做回一件工具。

    没有人在意消耗品的感受,只需要使用她,搁置她,一直到她半途损坏,或是完全生锈。

    如果这件工具拥有自己的思想,那才是最可怕的。

    这意味着她要记住每一次受伤的疼痛,体会自己一眼望不到出口的人生,然后被他人幸福的余晖所刺。

    所以长痛不如短痛。

    我从地上猛地坐了起来,堆在身旁的档案已经彻底湿透,我像个疯子一样把它们捡起来,然后躲在屋檐下试图抖干水分。

    “操……操!狗屎!”

    没用了,格雷森一定是新打印的,油墨在白纸上肆意生长,从规规矩矩的文字和图片变成了张牙舞爪的罗夏墨迹,它像无数发出嘲笑的骷髅,咧着嘴大叫——

    “活该,乌苏!谁让你产生过如此恶毒的念头!”

    一股愤怒把它们拍在墙上,随后目光下落,水洼倒影着女人的影子,她伸手抓着自己的耳后,长短不一的指甲在皮肤上划出深深的血痕。

    “你应该为你所想的好好惩罚你自己!”

    这不是我想要的。

    指甲扣进皮肉的痛觉已经传递到了大脑。

    我已经坚持了很久没再这么做了。

    血痕还在增加。

    这对解决问题没有任何帮助。

    停下。

    停下……

    停下!

    自制力在最后一秒抓住了手腕。

    跪在地上的身躯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我用沾血的十指摸出烟盒。湿气让打火机几次三番地不配合,但最终微小的火苗还是点了起来。

    尼古丁和酒精就是在这个时候起作用的。

    但为了防止突发状况,酒必须省着点喝——我把烟雾顺着呼吸吐出去,盒子包装上的“丝卡”多了两个血手印,看起来还有点熟悉。

    等等,我想起来了。

    有一个人能让我将功补过,他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魔术骗子,我在雷文斯卡医院里听他说过百八十回精通催眠、心理暗示还有各种各样影响精神的小把戏。

    我必须将功补过。

    不要再做累赘。

    不要再拖某人的后腿。

    手机屏幕被点亮,我拨通通讯录里的号码。

    .

    电话铃坚持不懈地响了整整三分钟。

    满地狼藉的单身公寓里,终于有人按下了通话键:

    “喂?”

    “康斯坦丁!”

    另一头的女声充满兴奋,像是要唤醒他不知忘在那个犄角旮旯的记忆,“是我,你最忠实最可靠的越狱好友乌苏!”

    这个名字把男人从烂醉里吓醒,他从床上坐起身,揉了好几次眼睛,终于确定来电的确是她。

    期间,对方还在说个不停:“还记得我们之前出院的时候约定过什么吗,康斯坦丁?你欠我好大一份人情,现在正是归还它的好时机!”

    男人口齿发麻,唾沫苦涩,只觉得窗外的寒风与雪花一起吹进心间。

    “……”

    他努力说服自己这不是幻觉,“你…在哪,乌苏?”

    “当然是哥谭,除了这里我还能去哪呢?”

    “噢,对,瞧我这记性,”男人站起来,跨过地上的垃圾去关窗,“哥谭最近可不太平,我听新闻上说你们那很多人失踪了。”

    她就和记忆里一样,不怎么关心这些事:“是吗?随便它去,我是想请你过来帮我个忙。”

    康斯坦丁微微屏息,他以为自己接下来会听见恶毒的诅咒,抑或是从地狱深处发出的叹息——有些离世的灵魂就会这么干,他甚至准备好了一个简易的驱灵法阵。

    可电波那端的女声轻快依旧,她说自己新认识的朋友的情况不太对劲,希望他过去能用那些戏法手段看看是怎么回事。

    是的,乌苏从不相信自己的病友是个真正的驱魔大师。

    微弱的希望从男人心底开始发芽。

    万一呢,他说服自己,要是这姑娘的确在回去之后找到了什么活命的方法,而不是替自己背负着诅咒死去——他必须去哥谭亲眼看看。

    “好吧,好吧,也不能指望你报销汽车票,请我吃顿热狗吧。”康斯坦丁答应了,于是他的朋友发出了一声万岁的欢呼,只是因为信号原因,她后续的保证变得断断续续的。

    他最后与对方寒暄:“天冷了,注意保暖,乌苏。我们哥谭见。”

    电话被挂断前的三秒,她笑起来:“你是过糊涂了吗?”

    男人望着窗外呼啸的风雪,房里只剩忙音。

    “现在是夏天,康斯坦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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