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签名。

    林慕乐是个行动派,通完电话没过几天,就已经打了飞的来探班。这会儿,已经满脸笑容地冲她招手了。

    封闭拍摄了这么多天,让汪以恋觉得异常的不真实,一切都好像在梦境里,不过林慕乐略显猥琐的笑容,倒是让她觉得此情此景,真真切切。

    以她俩日夜厮混的交情,不用想都知道林慕乐这次所谓的探班意欲何为。

    当初自己突然迷上演戏,志愿改的急,抛弃他们考了北影,可把慕乐气坏了,一连发了好几天脾气,扬言要断了闺蜜情。还是苏一唯在一旁打圆场,“大家都在一个城市,以后不还是能常见面嘛。再说了,恋恋做了明星,还能给你要帅哥的签名。”

    “我用得着她?我哥也…….”林慕安三个字如同紧箍咒一样回响在她的脑海里……林慕乐不禁打了个冷战,“好。就这么说定了!”她和善地拍了拍汪以恋的肩膀,“要是你拿不来我要的签名,老娘就跟你绝交。然后把你抽筋扒皮,曝晒十天十夜。”

    汪以恋认命地走过去,接过林慕乐的追星恶趣味——口红签名本,“你要谁的?”

    林慕乐但笑不语,冲着她眨眨眼。

    汪以恋顿时一阵哀嚎,“别吧。姐,你换一个成不?只要不让宋大签,我给你整一个俊男美女签名集都行。”

    “叫爸爸都没用。养闺蜜千日,用闺蜜一时。”

    “去吧,小恋恋。” 声罢,汪以恋被一手推出了休息区。

    宋之恒除了古早年间刚出道的时候散落出几个签名周边外,之后便再也没有给人签过名了,除非你去红毯的签名墙上抠。那签名都拍到天价了,怎么可能要的出口……

    但是汪以恋也知道,这是林大小姐开口跟她要的第一个签名,如果没有办成功,那就是天王老子来了,也救不住她了。

    汪以恋在宋之恒的休息室门口踌躇徘徊再徘徊,头发都快被自己薅秃了,内心打了无数版草稿,敲门的手提了又提,还是敲不下手。

    是以,宋之恒和助理陈飞回来时,站在角落里着实欣赏了好一会这头困兽的表演。

    汪以恋在休息门口来回转悠了好几圈,猛然抬头发现宋之恒就站在自己面前,也顾不得到底该怎么措辞了,双手将本子一递,便把自己刚才彩排的最新一版台词念了出来,“尊敬的帝君大人,我的闺蜜仰慕您已久。今天她跪求我跪求你赐她一个签名,否则便要和我断绝父子,啊呸,闺蜜关系,将我抽筋剥皮,曝晒十天十夜。还请帝君心存怜悯,大发慈悲!”

    宋之恒饶有所思地接过本子和口红,漫不经心地问她:“额角怎么了?”汪以恋早晨被太阳晒红的脸已恢复了往日的白皙,所以此刻额间的红肿就尤为显眼。

    怪不得当时用手帕给她擦汗时,她有明显的战栗,可能正正按在了她的伤口上。想必是为了不NG,就傻傻地受着。

    汪以恋揉了揉额角,嘟囔了一声:“没什么,就不小心撞到了。”难道告诉他,2米宽的床都容不下自己嘛。“眼下这都不重要,帝君,你若不签这个名,可能明年我坟头的草都有阿离这么高了,怕是连感受这疼痛都是一种奢望了。”

    “哦?可我不做亏本的买卖。”宋之恒勾了勾嘴角,那表情,和东华如出一辙。汪以恋挠了挠头,决心死马当活马医,试探性地露出了委屈的表情,讨饶道:”帝君。”

    她这一声,喊得极为娇媚,软软糯糯,直挠人心底。宋之恒微征,有一瞬间的恍惚,凤九和她,似乎重叠到了一起。

    笑了笑,翻开册子,在空白的一页上用口红写下了一行字:东华紫府少阳君。

    满心欢喜接回本子的时候,汪以恋差点没哭出来,大哥,不兴你这么玩我啊。

    “宋前辈,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你就救救我吧,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小女子就以身相许吧。”汪以恋沮丧地把本子又塞到宋之恒手里,一脸赴死的表情。

    “可我看你这表情,好像以身相许和抽筋剥皮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怎么会呢,您肯定看错了,能够嫁给您,那可是万千少女的梦想。”说罢,打开口红的盖子,一脸讨好地递给宋之恒。

    汪以恋看宋之恒终于又动手写字了,在一旁左右轮换着点脚尖,伸长了脖子监督他写下自己的大名。在看到那价值连城的三个字后,还适时提醒他:“这里还要画一个小心心。”

    终于拿到签名,汪以恋心情大好,仿着东华的语气,装腔作势道:“今日你救我一命,本殿下自当竭力回报。如此我便允你一诺。他日若你需有事相帮,尽管来找本殿便是。”

    说罢,汪以恋对着宋之恒三个字猛亲了一口,突然想起来名字的本尊还站在自己面前,有些难为情地一路小跑,找慕乐女王复命去了。

    看着她的背影,宋之恒的眼角勾抹出了一丝笑意。

    宋之恒待人虽然温和谦逊,但一向疏离淡漠,为何今天会如此打趣一个刚认识不久的小姑娘,陈飞的心里充满了疑惑,但是尽职如他,并不会将这个问题问出口。

    林慕乐反复欣赏着宋之恒的签名,笑得一脸春心荡漾,似又想起什么,问道:“听说《枕上书》这本书当时就是以宋大为原型写的,怎么样?是东华帝君本君嘛?”

    方才宋之恒的表情在脑海中不断浮现,汪以恋轻声道,“不知道,说不上来。好像是,又好像不是。”

    他身上确实有着如同东华一样清冷淡漠的感觉,但却又有些不同。东华的疏离感是因为他的寂寞。他是上古洪荒时代的尊神,几十万年来孤身一人,挥剑斩妖除魔,靠着一己之力平定四海八荒。掌六界之生死,定仙神之律法,是这世间最为尊贵的神祇。凛凛紫衣,代表了至高无上的地位,威严而又沉静。

    宋之恒的疏离感,她却无法具体地描述。感觉对什么都不甚在意,一切都是可有可无的样子,那种无欲无求的感觉,让汪以恋不知为何无端生出些凉意。好像只有在演戏时,他的眼神才会有些温度,让她觉得,他真切地活着。

    “不过宋大的演技是真的好,单单一个眼神,就让我差点沦陷了。”汪以恋回想起自己上午的恍神,不由说道。

    “你确定不是仅仅因为他长得太帅,你沉溺于他的美色?” 林慕乐揶揄她。

    汪以恋对于自己是好色之徒这件事,倒也从不避讳,不过仍旧是给了林慕乐一记锁喉,这头林慕乐当然也不轻易服输,立马进行了回击,两人一时扭成了一团。

    宋之恒的助理陈飞走了过来时,她们两人正以一个诡异的姿势纠缠在一起。汪以恋快速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着,尴尬地打招呼:“陈飞哥好。”

    陈飞面色无异,神色极为正常,递过来一个小药盒,认真说道,“汪小姐好,宋哥让我给你带盒药,说是能够活血祛瘀,有撞伤、磕伤都可以用一用。”

    “替我谢谢宋前辈,劳他费心了。”汪以恋在林慕乐一脸探究的神情下接过药膏,乖巧地答谢。陈飞走出几步又折了回来,嘱咐道:“宋哥还说,这药膏对长时间吊威亚引起的淤伤也有很好的效果。上药的时候多揉一揉,按一按,药效会快一些。”

    汪以恋点点头,又道了一遍谢,表示自己记下了。陈飞仔细回想了一下,应是把宋之恒的交代都说清了,这才放心地离开。这陈飞前脚刚走,肖云后脚又到了,急匆匆地吩咐汪以恋,“林总说,组里主要的演员都在,所以明天他做东,请大家小聚。就在旁边的酒吧。你明天下了戏就直接过去,别忘了。”说罢,没给汪以恋拒绝的余地,又步履匆匆地消失了。

    “林总?哪个林总?”林慕乐疑惑地问。

    “你哥。”汪以恋翻了个白眼。

    “……”林慕乐使劲晃了晃脑袋,想把林慕安三个字从脑海里晃出去。“不过话说回来,宋大对你好像很是特别啊。又是签名,又是送药的。”林慕乐挑了挑眉,“据我所知,宋大可不是个温柔体贴的邻家大哥哥人设哦。”

    “得了吧。肖导和你哥的面子在那摆着呢,要不然他能来和我这个连十八线艺人都算不上的小人物演对手戏?”汪以恋把玩着手里的药盒,对林慕乐的八卦之魂嗤之以鼻。

    小小的盒子,刻着精致的花纹,没有寻常的伤药那样呛人的气味,透着一股淡淡的清香,倒不像是市面上流通的药物。

    “哎,不管是谁的面子,都不要辜负了人家的好意嘛。来!姐姐给你上药。”林慕乐一把抢过汪以恋手里的药盒,尽心尽责地涂抹每一处红肿,切实到位地揉按每一个痛点。

    于是,整个剧组响彻了汪以恋的哀嚎,以至于剧里的人都很奇怪,纷纷打探是哪一场戏这么惨绝人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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