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4 人吓人

    年代:小日子过的真好正文卷人吓人楚向前骑着赤兔寻找新猎物时,有山雀在天上盯着,第二头狐狸也没跑出多远。

    就被赤兔追上。

    而且狐狸的习惯于跑十几米,就回头去看追猎者是不是一只在追着自己。

    这是天性,为的是节省体力和观察周围的情况,但这也让楚向前很容易就追了上去。

    指挥着山雀从天上扑下去,那头狐狸果然转头就想咬山雀。

    楚向前也松开弓弦,第二根箭矢直接穿透了,正起跳往天上咬山雀的狐狸脑袋。

    等楚向前把这只狐狸抓在手里,大壮和红妞也各自咬着一头狐狸往他这边跑。

    楚向前伸手揉揉大壮和红妞的脖子。

    虽然猎狗的速度没全速的狐狸快,但两者之间的耐力却相差很大。

    拿出几个鸡心当奖励,两条猎狗也不知道为什么,有内脏绝不吃生肉。

    有生肉也不吃熟肉。

    好在这种野性表现,在宠物状态下,并没表现出来。

    否则养在人群周围,那就是祸害。

    把头狐狸全扔进了新手村,骑上马,吩咐大壮和红妞寻找其他逃跑的狐狸和猞猁。

    天上又有山雀盯着,一旦狐狸和猞猁被两条猎狗吓到,跑动时碰到牧草,空中看下去时,很容易就会被发现。

    只是十几分钟,山雀就发出警示,楚向前注意力放在山雀的视线上,随后指着点方向,对着大壮和红妞吆喝一声。

    两条猎狗立马扑出去,而楚向前也骑着赤兔跟在后面。

    直到发现射击机会,立马拉弓射箭,一箭穿透一直猞猁的肚子。

    然后被大壮扑上去,一口咬中脖子,楚向前隔着十几米都听到咔嚓声。

    这玩意和猫差不多,最大区别是体型更大,耳朵有两丛会弯曲的竖起毛发。

    让人看着就知道这是猞猁,而且体重基本上能有二三十公斤,分量还是不轻的。

    一下午,楚向前都乐在这种,追踪、追猎,最后一箭射杀的游戏中不可自拔。

    等天色微微暗下来,停下马,目光放在新手村里,细细一数,居然干掉了头狐狸,只猞猁、和头黄鼠狼。

    而且整个草场,除了洼地那边,基本上被楚向前全跑了一遍。

    不过,洼地反而也是猎物最多的地方。

    野鸭、斑鸠、黄鼠什么的,天然就会靠近水源,狐狸这些肉食动物,自然也会往那边靠拢。

    楚向前此时不由想着,自己要是能有一头金雕,或者海东青当宠物。

    别说猎杀狐狸了,就是野狼都能放出金雕一个个干死。

    正想着,大壮忽然叫了一声,十几米外的草堆里,一只被吓到的松鸡忽然窜出草堆,扇动翅膀就想飞走。

    楚向前暗想着自己好像还没吃过这玩意,拉弓瞄都不用瞄,靠着成千上万次的射箭经验和感觉。

    松开弓弦,一箭射穿那只松鸡。

    没一会大壮就叼着松鸡回到楚向前身边。

    眼看天色已经暗道下来,楚向前抬手看了看手表,已经下午点半了。

    干脆明天再寻找其他的狐狸。

    骑着马往之前的山丘走时,看着在前面开路的大壮和红妞,楚向前心里一动。

    自己不愿意进入洼地冒险,但大壮和红妞身体轻,只需要循着味,找到狐狸,两条猎狗交替追捕,甚至围猎。

    一晚上下来,少说也能抓到好几头狐狸。

    而且万一陷入沼泽里,自己也能用绳套把他们救出来。

    甚至要是自己陷入沼泽里,拿出绳套套中大壮或者红妞,两条猎狗的力气,足够把自己拉出来。

    只是楚向前又不愿意弄的自己一身泥。

    到了山丘上,拿出软垫,然后进入新手村,一个采集术下去。

    轻松把松鸡处理干净。

    出了新手村,生起一堆火堆,亲手烤一只松鸡。

    吹着晚风,楚向前忽然觉得,自己应该把小兰儿或者港生带过来。

    不对,最好还是把秦淮茹或者娄小娥带过来,天为被、地为席,来一场友谊赛,想想就觉得很爽。

    只是等天色昏暗下去,楚向前很快就被周围不断飞舞的蚊虫给闹的骂起来。

    天高云阔,风吹草低,确实很美。

    但真实的草原上只有空旷和寂寞,还有数不起的蚊子,不断往鼻子里冲的牛粪、马粪味。

    楚向前拿着差不多烤熟的松鸡,带着赤兔、大壮、红妞和软垫等东西就进了新手村。

    给两条猎狗几块野猪内脏和清水,等自己也吃饱喝足了,大壮和红妞也消化十几分钟。

    正适合出去捕杀狐狸。

    放出两条猎狗,又给山雀一些碎肉块,让它在天上给大壮和红妞当监控。

    万一两条猎狗陷入了沼泽,山雀发出警示,自己就会出去救它们。

    透过山雀的视线,见两条猎狗往洼地方向跑,楚向前自己则躺在了喷泉里泡澡。

    半个小时候,山雀忽然发出警示,闭着眼睛泡澡的楚向前,也不睁开眼睛。

    心思放在山雀的视线里,看着大壮慢慢绕过一只,盯上了一只松鸡的狐狸,红妞则匍匐着一点点靠近。

    等大壮差不多已经藏在狐狸前面一百米处,红妞忽然冲出去,吓的那头狐狸忙放下松鸡,头也不回的就往前狂跑。

    只是跑了八十多米,大壮忽然窜出来,吓得那头狐狸慌不择路的想转身。

    可惜距离还是太近,又是前后夹击,是指十几米就被大壮追上,射出前肢一拍。

    就把那头狐狸拍的在地上不停翻滚起来。

    等它回过神,大壮已经一口咬中了狐狸的脖子。

    楚向前全程看完,心里高兴的同时,也放心下来。

    之后每次山雀发出警示,楚向前都会看一眼,只要不是大壮和红妞遇到危险,就不管。

    把注意力放在酒楼豪华套房桌上,宋徽宗的字画上。

    说真的,瘦金体初看让人惊艳,但看久了,风姿绰约处却失了风骨。

    加上这字体的发明者宋徽宗,本身就是个亡国的昏君,让楚向前总觉得这字体,娇媚妖艳,实在不适合自己这性格。

    不过看多了宋徽宗的花鸟画,楚向前也意识到,瘦金体其实非常契合宋徽宗画花鸟画的用笔方法。

    也就是说,想学宋徽宗的画,还是得用心学瘦金体。() ()

    楚向前学着写了十几张纸,很快确定这书法和自己的性格完全不符。

    写着虽然像模像样,但那完全是刻意模仿,还有对劲力的运用,远超普通人,这才能模仿的有些样子。

    随手把毛笔仍在砚台上,用毛巾擦手,这才把宋徽宗的字卷和画收了起来。

    唐伯虎的字和画,自己也有不少。

    就连郑板桥的字画,也拿了出来,轻轻平铺在案桌上。

    细细查看起来。

    老实说,唐伯虎岁前的字,不愧他四大才子的名声,看着就让楚向前这种初学者感觉舒服。

    可三十岁之后的字,总感觉有些潦草。

    实际上是唐伯虎原配妻子病逝,自己也因为科场舞弊,当了个小吏。

    穷困潦倒下,写的字,自然带着敷衍和随意,反正在楚向前看着,居然感觉潦草。

    或许他这种初学者,现在追求的还是好看、工整。

    这也意味着,楚向前很可能一辈子都写不好草书。

    因为他从来就不是个随性、浪漫的人。

    不过管他呢,发展他现在才岁,人生少说还有七八十年。

    练的久了,字体会变,心情和理解也会变。

    再不济,楚向前绝对会成为,模仿界最佳书法家。

    晚上点多,山雀再次传来警示,楚向前随意看了眼,忽然一愣。

    随后忙把心思从唐伯虎的一副风流画上,转移到山雀的视线里。

    几十秒后,看清楚黑夜里的身影,是几个穿着打扮一看就是村民后,楚向前这才松了口气。

    不过这几人,个个拿着土制猎枪和栓动步枪,楚向前还是命令大壮和红妞离开了洼地。

    至于被两条猎狗捕猎的头狐狸和猞猁,全仍在了一颗树下不管了。

    要是这几人运气好,捡回去就捡回去,自己不缺这点东西。

    只是让楚向前没想到的是,大壮和红妞回到山丘上,被他收回新手村后。

    那几人的运气确实不错,还真的无意间发现了那头狐狸和猞猁。

    却也被堆在一起的狐狸和猞猁给吓到了。

    要么是人为,要么就是诡异。

    漆黑的夜里,被这么一吓,本来就容易胡思乱想。

    等看到狐狸和猞猁,全是被什么东西咬死,而不是枪杀或者陷阱杀的,心里那股子寒意就越来越深。

    也不知道谁怪叫一声,其他人吓的腿一软,连滚带爬的疯跑回村子里。

    楚向前见状,不由皱眉。

    暗道明天大概率会有人进入草场查看,到时候要是看到自己骑着马,追着狐狸射箭,说不定就会一层层上报上去。

    楚向前无奈摇摇头,把字画全都收好。

    点一到,再次把只山鸡、只野兔、头狍子、头野猪扔到现实世界里。

    又花了点时间,把刷出来的其他野怪、矿石、鱼和果子全刷了。

    凌晨点多,则骑上赤兔,连夜回城。

    好在不是第一次走夜路,又有大壮、红妞和山雀护卫着,一路上速度虽然不算快。

    却也只用了个半小时就到了城外马甸桥。

    下马把赤兔收进新手村,让它自己回马厩。

    楚向前拿出自行车和竹筐,把一头分割好的野猪装进竹筐,直接去了大院那边。

    此时已经是清晨点半了。

    暗骂一句,干脆连车带筐,全收进新手村,自己则躺在酒楼的豪华房间里睡觉。

    一睡睡到早上点多,泡澡洗漱期间,山雀也一直盯着外面。

    趁着周围没人,楚向前忽然带着自行车和竹筐出现在现实世界里。

    进入大院,遇到个认识的小子,很快张海洋就出现在他面前。

    把一筐斤,全是猪肉的竹筐随意放在地上。

    然后装模作样的打了个哈欠,说道,“东西你看着处理,困死老子了。”

    说完,也不理会张海洋,直接去找小兰儿。

    薛静兰见他上门,笑的眼睛都弯了。

    一听楚向前昨晚忙了一夜,连早饭都没吃.

    小姑娘立马拉着楚向前坐在餐厅里,自己则跑去餐厅,给他煮了婉两个鸡蛋的面条。

    看的老太太眼皮子直跳。

    在吃饭都是问题的年代,鸡蛋煮面在绝大部分人眼里,绝对是珍馐。

    而且薛静兰一煮就是半斤面条,足足装了一海婉。

    看的楚向前第一个念头就是,这要是吃完了,中午饭就不用吃了。

    可看着薛静兰期待的表情,楚向前拿起筷子就开吃。

    没想到第一口下肚,也不知道是不是这小妞的手艺和做饭的天分确实高,还是自己真饿了。

    总之,楚向前是真觉得味道不错。

    味蕾一开打,以他的饭量,一海碗的面条,三两下就吃完了。

    最后连汤都被他几口喝光,看的薛静兰的笑容越发灿烂。

    楚向前吃完,双手一摊,薛静兰立马拿起碗筷去洗碗。

    楚向前撇了眼,干脆不看餐厅的老太太,起身跟着进了厨房。

    见小兰儿一点异常都没有的利落洗碗,不由心里感动的从背后搂着这小妮子。

    感觉自己的车灯,被情郎握着的薛静兰,脸色一红,侧头一脸似羞似怨的白了楚向前一眼。

    看的楚向前越发心动,双手紧紧搂着她,低头就香了下去。

    薛静兰吓了一大跳,可没几秒又软化了。

    两人香了好一会,直到楚向前听到客厅那边有动静,这才忙放开她。

    薛静兰也反应过来,忙低头手忙脚乱的把碗和筷子洗干净。

    楚向前想了想,伸手进口袋,从随身储物空间里,拿出半斤的粮票交给小兰儿。

    免得薛家真的因为这半斤的面,今后一段时间里,老太太每天做的饭,都得少那么一点点。

    薛静兰见状,也没多说什么。

    这年头就算上头的长老去别人家吃饭,也得主动先给粮票,免得主人家请客后,还得自己饿肚子。

    普通老百姓家,上门吃饭,除非实在不要脸,或者真拿不出粮票的,否则大家都会遵守这规矩。

    当然,要是主人家主动不用,那就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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