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赵酩月提着大包小裹在中厅的小花园旁找到了正在抚琴的赵风华,“风华姐,我又来啦~”

    她太了解眼前的赵风华了,这个女孩子从小循规蹈矩,故而内心更加欣赏玩世不恭甚至于离经叛道的人。她喜欢他人活泼泼的性子,因从小养在深闺之中,更加希望时不时能有人来找她玩儿,跟她说说外面新奇的世界。

    这不,赵酩月来了。

    “风华姐,我刚在街上逛,看到些小玩意觉得你肯定会喜欢,你快来看看呀”,赵酩月把东西放到石桌上,热情的招呼赵风华。

    赵风华用小折扇挡住半边脸,浅笑走过来,“是酩月妹妹呀,脚伤好些了吗?”

    赵酩月不太在意的摆摆手,“好多啦”,忽而又一转眼珠,“好像还是有一点疼,等会儿再去姐姐房里睡一会儿行吗?姐姐房间好香,好像是牡丹花的味道”。

    赵风华瞬间笑弯了眼睛,“妹妹鼻子还真灵,这是李公子前几日新送来的熏香呢,说是特意请了老师傅为我配的方子”。

    赵酩月当然知道这是熏香的味道,她还知道不久之后李肃会开一家熏香馆。李肃这人长相硬朗英俊,但接下来的几年内做的买卖都是些女人喜欢的玩意,成衣铺子,首饰店、胭脂水粉店、熏香馆、蜜饯点心店......

    众人都说李肃是为了赵家大小姐才开的如上店铺,任谁都要称赞一句李公子深情。情人间的氛围微妙且具有隐蔽性,当年的赵风华偶尔觉得有些古怪,可这在外人眼中深情似海的李肃也确实挑不出毛病,时间长了也就不再细想。如今再次细细想来,确实有颇多疑点。

    比如,赵风华不喜欢牡丹花。

    赵酩月眨眨眼,适时问出口:“姐姐喜欢牡丹?”

    赵风华的脸上闪过一丝尴尬,转瞬便面色如常,温柔道:“喜欢的呀,哪有女孩子不喜欢花花草草?”

    赵酩月明白自己的性子,于是点到即止。她打开包着蜜饯和卤味的油纸包,压低声线小声问:“风华姐,你爱吃鸡爪子不?”,说完还颇为无辜地眨眨大眼睛。

    赵风华不好意思说,她爱吃鸡爪子,但因女孩子啃鸡爪着实不雅,故而极少吃此类食物。平日也不好意思跟别人说,只偶尔有人去城中买东西带回些卤味时才能趁人不注意拿几个回房吃。说是赵府的大小姐,想来日子也没那么潇洒。她记得最好吃的就是戚从峰从城东那家铺子里买回来的,油纸包一打开整间屋子都浸满了香料与油脂混合的浓香。

    戚从峰是李府管家戚如海的儿子,年纪与李肃相当,两人自幼玩在一处。年少时是李肃的伴读,长大后帮着李肃管生意,算是除家人外与李肃交情最深的了。

    这满满一大包的鸡爪子是赵酩月特意绕路去城东买来的,她包圆了铺子里的所有鸡爪,又在隔壁的蜜饯店里买了自己最爱吃的酸枣蜜饯。

    赵风华目瞪口呆看着眼前铺了一桌子的自己最喜欢的吃食,顿觉血脉亲情果真厉害,自己与堂妹的口味竟如此相似。赵酩月都不用看眼前人的反应就知她心中所想,于是又加了一把料,她再次压低声线不好意思地笑道:“我娘说女孩子啃鸡爪不好看,但是我觉得没什么,横竖就是吃个卤味,再不好看能不好看到哪里去?再说了,实在怕丑可以回屋自己吃嘛,不让人看见就好啦,反正我就是爱吃鸡爪子,嘿嘿~”

    赵酩月语气中暗含的不忿生生撞开了赵风华心中的一角,这小堂妹说出的话竟然完全符合自己心中所想!此时她竟有些后悔没早几年多与这个妹妹亲近些,这着实是个可爱的人儿,若是平日里多见几面,日子定然要有趣不少!

    赵风华嘴上不说“是”也不说“不是”,一抬手命下人放下亭子四周的布帘,两姐妹挥退下人在亭子里吃起了小吃。

    赵酩月啃着鸡爪突然想到什么似的,欢快道:“风华姐,你听过‘夜半时分白狼变成人’的故事吗?”

    赵风华最近看志怪故事上瘾,一听就来了精神,鸡爪子也不吃了,立马道:“还有这种事?妹妹快讲讲!”

    “说是西郊那边有一座孤山,方圆十里寸草不生。每到十五的那天晚上都会出现一头雪白的公狼,如果月亮能挂在树梢的话,这狼就对着月亮嚎叫,嚎几声就能变成人呢......”,赵酩月复述刚在路上快速翻看来的话本内容,绘声绘色讲给赵风华听。

    此时的赵酩月虽然骨子里是两年后的赵风华,但也许是这具身体里还残留一些属于赵酩月的东西,加上一心为了报仇,总之在对李肃的恨意下,赵酩月可以完全摒弃掉赵风华十八年来被灌输的条条框框。

    既然循规蹈矩会死,那就试试离经叛道。

    赵风华果然上勾,忙追问:“月亮怎么会挂在树梢呢?便成人之后会怎样?”

    “要从山上的一座坟的石碑脚去看呢,蹲在石碑脚下抬头看树梢,如果正好看到月亮就算是了......”

    姐妹俩一个心无旁骛听故事,一个藏着弯弯绕讲故事,欢乐度过一个满足的中午。临走赵酩月打开一直放在长椅上的锦布包,“姐姐你看我都忘了,上午在街上看到这件紫裙子颜色真好看,想着姐姐穿上一定漂亮极了,快试试呀~”

    赵风华怔愣到略有些失语,若非赵酩月是自己从小看着长大的亲堂妹,她定然觉得这姑娘是自己肚子里的蛔虫。她上前两步摸摸裙摆,犹豫道:“李公子说这个颜色不好染呢,若是我穿了紫色衣服让城里姑娘见了,李公子店里又无法生产,这......”

    赵风华言语间逻辑混乱,中心思想却很清晰——为了李肃。赵酩月嬉笑着打断,“生意好不好又不是姐姐能决定的,李公子家大业大,若只因为姐姐穿了一件衣服就影响了铺子的销量,那可真是笑话了”。

    赵风华给出的借口是李肃告诉她的,原话是“这城中人人都羡慕你呢,姑娘们茶余饭后都喜欢研究你的吃穿用度,若是你穿了紫色,我这边又无法生产,岂不是白白便宜了别的铺子?”

    “姑娘们羡慕我皆是因为肃哥哥”,她记得自己如是回应。

    而今想来简直一派胡言!

    赵酩月的话戳破了赵风华脑海中的那一抹狐疑,但又不肯当着外人的面埋怨心上人,只轻声道:“我穿紫色不好看,不过谢谢妹妹想着我了,衣服你拿回去吧。”

    赵酩月太清楚自己这个不肯低头的倔脾气了,她知道经过今天“自己”一定能想到些什么,另外也害怕会物极必反引人厌烦,当下借坡下驴收了这紫色纱裙。

    虽然有一丝小插曲,但姐妹二人依然相处融洽。赵酩月撒娇说自己脚疼,要去姐姐屋里午睡,赵风华拉着妹妹回房。

    在这熟悉的环境中,赵酩月又结结实实睡了一下午。一睁眼,屋外再次传来李肃的声音,恍惚中赵酩月泪水夺眶而出,她擦擦眼泪走出房门,“见过李公子”。

    赵酩月是赵风华的亲堂妹,过来找堂姐自然无可厚非,李肃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赵酩月借口自己脚疼,坐在一旁的摇椅上结合着记忆听二人聊天,说的正是点心铺子的事儿。

    她清楚记得这一段时间疯了一样的开店赚钱的李肃,李肃每开一家店都邀着赵风华过去撑场面,还让赵风华带上一些相熟的官宦人家的夫人小姐们一起。

    时至今日她都不明白为何那段时间李肃对金钱有这么大的欲望,李二公子自幼生活优渥,可谓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从未曾听说此人好此道,不知从哪一天起却突然间转了性一般。

    赵风华脸颊微红静静听李肃对点心店的安排,无论李肃说了什么都点头称“好,都听肃哥哥的”,包括“那天你多吃些苹果干,那个利润最高”。

    “既然如此,那铺子的利润是不是应该分风华姐一半呢?”,赵酩月毫无预兆出声打断。

    相对而站的两人皆是一愣,双双看向优哉游哉坐在躺椅上的赵酩月。赵风华无所谓银钱,却突然想听听李肃的回应。

    没想到李肃没怎么犹豫就点头说“好啊”。

    这下怔愣之人反倒成了赵酩月,印象中婚约未定之时正是李肃疯狂敛财之际,万万不可能轻易将利润分给他人。她脑海中万种思绪急速闪过,硬着头皮乘胜二期再次问:“所有铺子的利润都分一半给姐姐?”

    没想到,夕阳下一身枣红锦袍的李肃再次点头,“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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