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死者的遗言

    「你个混蛋,我做鬼也不放过你的!」

    就这?没了?

    死者简短的遗言,让曹安感觉有些失望。

    理论上,最完美的遗言应该是:「张三你个男性混蛋,竟然会为了我的钱财,在辰时一刻,于东门三街的王寡妇床上暗算我。」

    一句话,名字、性别、动机、时间地点全都有了,案子当场就能侦破。

    可惜,理论和现实的差距很大,死者临终前的遗言,往往只是出于本心的呐喊,很难锁定嫌疑人。

    还好,这条线索也并非完全没有价值。

    普通人遇上应火绒这样的高手,被杀前大多是会求饶的。

    而从死者愤怒的语气和内容判断,似乎更像是遭受了同伴的背叛,至少也是相互认识的,被熟人从背后捅了刀子。

    “火绒旗主与此案无关。”曹安站起身来,给了庞士一个交代。

    可惜,庞士对于这个答案并不满意:“曹安,我知道你有些本事,但此案并不能凭你的一句话,就完全洗清应旗主的嫌疑。”

    刚才曹安一指下去,阴风阵阵,死者突然开始翻白眼,看着的确有些唬人。

    可再怎么说,曹安也是青衣署的人,保不准他是在为自己人开脱呢?实在没有说服力。

    好在突破口已经找到,直接从身边人开始调查即可。

    “知道他的身份吗?”曹安向着庞士问道。

    庞士点点头,看向人群里一位满脸衰样的八字胡中年人,中年人连忙上前一步,鞠躬作揖。

    “回大人,他这是我店里的伙计:王二。”

    “老板贵姓?”

    “鄙人姓薛,在临街经营了一家当铺。唉~~这一个时辰前王二还好好的,没想转眼间,竟出了这事。”

    薛老板哀叹着抹了一把脸,看着似乎对自家的伙计感情颇深。

    可鬼市这地方,终年不见天日,昏暗的环境宛如邪域,来这做生意的绝对不是什么正经人,你就算挤出眼泪来,曹安都不会信。

    身旁的应火绒更是一撇嘴:“装腔作势,我看你就很有嫌疑,没准人就是你杀的。”

    面对火绒的质疑,薛老板无辜的求饶道:“鄙人只是一介草民,不懂武功,更没道理加害自家的伙计啊!”

    薛老板作为直接嫌疑人,自然受到过皇城司的调查,没有受到刁难,应该嫌疑不大。

    现在更重要的,是先给应火绒洗清嫌疑。

    “王二,是如何与火绒大人扯上关系的?”曹安向着薛老板发问道。

    薛老板吓的一個激灵:“大人您误会了,我没说这位大人与王二有关系呀!”

    他只是一间小商铺的老板,可没胆子去质疑当官的。

    “只因这位大人昨日来我店里问物,正巧今晚有了消息,就安排王二来寻大人了,没想路上就出了事。”

    没关系?

    曹安听闻一愣,这都没关系,那就连杀人动机都没了啊!嫌疑从何而来?

    转过头刚想发问,庞士已经提前给了答案:“我知道你心中有疑问,但你不妨先找应大人聊聊,她会告诉你,嫌疑从何而来的。”

    一番推诿,最后又把皮球踢回了应火绒的身上。

    应火绒当然不会承认,毫不犹豫的否决道:“我根本不认识这王二,人不是我杀的。”

    对嘛,不论案子是否与自己有关,应火绒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没事给自己平添嫌疑呢……

    “我这三天,都在很努力的寻找【七文楼】,哪有功夫去杀人劫货呢。”() ()

    曹安:……

    说实话,如果这位不是他们青衣署的火旗旗主,曹安都想翻脸了。

    关于杀人劫货这种危险的想法,咱们暂且不谈。

    单论你找了三天的七文楼……

    “这地方,不就是七文楼吗?”曹安一脸茫然的指了指身后。

    黑市的繁华街口,琉璃墨金的奢华装修,就连那写着【七文楼】的门牌,都有三米多宽,放眼整个鬼市里,能有如此规模的店铺屈指可数。

    伱说你找了三天?

    难怪皇城司就盯上你了,合着别人只是例行找你问问口供,你自己把自己填火坑里?就这破理由,庞士肯信你才怪了。

    而更令曹安奇怪的是,这位似乎真的没看到!

    顺着他的指向,应火绒目光渐渐变得迷离,疑惑之后又是一阵惊奇,最后那大大的眼睛里充满了惊喜。

    “啊!原来七文楼在这啊!我路过这附近好几次,都没注意到。”

    众人:……

    庞士看向曹安,一言不表,但心里话已经写在了脸上。

    你自己听听,这是人话吗?

    这么大一个七文楼,身为青衣署的五大旗主之一,居然找了三天没找到,可能吗?

    有可能的。

    曹安突然想起,三阳和尚在来这之前,就已经提前猜到了应火绒会迷路,这其中难道有什么隐情?

    面对曹安询问的目光,三阳和尚只是微微摇了摇头,并不想做解释,应火绒的情况是青衣署的最高绝密,不能公开。

    那既然如此,就只能把案子全部解开,才能还应火绒一个清白了。

    曹安深吸一口气,向着庞士发出了合作请求:“我以秘法验证,火绒大人并非凶手,但我暂时无法出示证据。要不这样,我等随庞都知一同办案如何?”

    “好!”庞士毫不犹豫就答应了。

    说实话,若不是劫走之物过于重要,他也不想与青衣署的人纠缠。

    青衣署的前身是军队,跟着将军一并退下来,五旗中大多是旧部,一个个的都喜欢用拳头说话,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和他们讲道理实在费劲。

    现在曹安主动参与调查,倒是让气氛缓和了些许。

    当然,缓和是指皇城司一方的,反观应火绒,这位依旧在敌视的看着庞士。

    “理会这群人干什么?我们的任务还没完成呢,真是浪费时间。”

    这位也真是有脸说,自己迷路了三天,到底是谁在浪费时间呢。

    不过心里这么想着,曹安也不会真说出来。

    应火绒给他的感觉十分古怪,看双灵动清透的双眸,东瞧瞧西看看的,感觉就像是初入江湖的少女,骨子里透露着无忧无虑的洒脱。

    但之前听三阳和尚说,这位发起疯来是会大开杀戒的,言语交谈间也满是暴力至上的理念,性格实在古怪。

    不过既然是署正大人的千金,那怪就怪吧,来硬的不行,哄着来总可以了吧。

    “火绒大人,咱们与皇城司同为朝廷效力,互相帮助是应该的。况且这黑市环境复杂,咱们先帮皇城司了结此案,想必庞都知,也会给予我等一些帮助的吧。”

    “自然。若查明此案,寻回了失物,就算我皇城司欠你们一个人情。”庞士毫不犹豫的点头应道。

    这次事发突然,一时间很难摸清头绪。

    但被劫走之物又事关重大,拖得越久、变数越多,曹安这人有些本事,或许能有新进展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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