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ll-Tale(二十一)

    《英国病人》在突尼斯的拍摄非常复杂。为了在当地最小成本地重建20世纪30年代阿拉伯城镇的景观,艺术部门的人们想了非常多奇妙的办法。

    例子之一就是他们今天要拍摄的这个阿拉伯集市场景,因为当地的集市不具备让众多摄影团队和灯光设备入驻的条件,所以他们不得不现场仿造一个实地场景。他们最后找到了一个空置了十几年的屠宰场,在里面搭建了不少店铺场景。

    之后艺术指导斯图尔特就找到了乔琳,要求她给他批准一笔开支。

    “这是为了做什么?”

    “我得买很多大镜子,挂在集市两边的墙上,从头到尾都得挂满。在合适的角度下,人们会觉得这个集市比它实际看起来要大得多。”

    事实证明,斯图尔特所言非虚。等布景搭建好后,那个本来只有二十多米的集市场景看起来像是永无尽头一样。尽管它并不完美,但它毫无疑问看起来就像是开罗这个大城市才能有的繁华集市,摩肩擦踵、人声鼎沸的感觉瞬间就有了来源。

    这简直就是艺术的魔法!电影的魔力就是这么一点点诞生的!剧组里的人们在看过这份艺术作品后都会忍不住跑回去找同事来一同欣赏,这份创造力着实惊人。

    也正是因为有这样出色的合作伙伴,在沙漠中拍摄的苦痛也稍微减轻了一些。每天盯着漫无边际的沙漠拍摄着实不是件简单的事。自然本身完全不按照人的心愿来,摄影指导每天带着摄制组反复寻找合适的拍摄地点,可往往下一秒风向改变了,沙子的形态就发生了变化,原本设计好的构图就又得随之做出改变。这种烈日下的反复工作对任何人来说都是长期的折磨。

    乔琳这段时间并没有镜头前的戏份,可镜头后的她也能感觉到导演安东尼本人的压力非常大。也许正是因为这种压力,安东尼在一次拍摄中意外摔倒了,他的脚踝摔断了。这着实是个很糟的消息,摄影地附近根本没有合适的医院,拍摄不得不暂停了几天,等他被送到大城市的医院接受救治。最后他打着石膏回来了,并且告诉乔琳在接下来的拍摄里,他可能都得拄着拐杖。

    乔琳无奈地回答:“好吧,至少我们仍然有导演。我很遗憾,安东尼,接下来的拍摄对你来说会很难。”

    “我总觉得我随时都会放弃,因为我觉得拍摄真的太难了,”安东尼承认了他的焦虑,“但是当我看着你和索尔以及所有剧组的同事时,我知道你们都信任着我,这让我有勇气继续下去。”

    乔琳赞同地点了下头,“是的,这就是团队的意义。就像是我们伟大的摄影指导约翰·希尔说的,我们是支有纪律的军队。”

    “没错,”安东尼笑道,“但约翰真的这么说过吗?”

    乔琳笑着耸了下肩,“你知道约翰的,他从不废话,他用他的行动说明一切了,我可以从他脸上读出这句话。”

    安东尼大笑了起来,知道乔琳是在拿一向严肃的约翰开玩笑。

    乔琳随后补充道:“但我必须缺席一段时间了,我的电影在美国就要上映了,你知道这会是怎么回事的。”

    安东尼点了点头表示理解。他微笑着说:“看来我们得威尼斯再见了。”

    “如果顺利的话,我会在威尼斯之前回来。但我不担心你们,你在这里,索尔在这里,就像是这艘船不仅有一位棒极了的船长,还有一位经验老道的领航员,我们的航行会很顺利的!”

    安东尼笑着说:“希望你是对的!但说真的,在沙漠里用航海术语打比方,这实在有点怪!”

    乔琳闻言挑了下眉,“难道沙漠不就是沙子的海洋吗?”

    两个人同时都大笑了起来。

    10月8日,乔琳飞抵了纽约。几乎没空休息,她第二天就得出席《热泪伤痕》在纽约电影节上的国内首映。首映后又是一轮媒体采访马拉松,这让她在纽约多待了一天。

    随后10日晚上她就乘飞机飞回了洛杉矶,因为11日他们在洛杉矶还有一场首映礼。等应付完洛杉矶的媒体后,她基本上已经处在累得想昏迷的状态了。

    在此期间,各类美国媒体的影评也正式出炉了,评论上总体是有利的。《时代》杂志夸奖乔琳成功利用导演的引导形式合理调整了整部电影的叙事节奏,“帮助演员从喧嚣中发掘出了一些简单且真实的东西”。

    《综艺》杂志同样表扬了乔琳的叙事节奏,称赞她“巧妙地在过去和现在之间切换,设法建立了一种引人注目的情绪和节奏”,但他们也批评了她的新作品“缺乏惊悚片的核心惊悚特质,很难让人从座位上跳起来”。

    《华盛顿邮报》显然不会赞同《综艺》的评价,他们认为乔琳赋予了这部电影更深刻的维度,恐怖但不失真实,强调合理性而不是公式化的愚蠢情节,将人物角色的塑造放在了首位,微妙但是精细。

    罗杰·艾伯特在《芝加哥太阳报》上的评价同样肯定了乔琳的叙事节奏,他认为在闪回和回忆中讲述故事显然会让故事情节脱离轨道,但是乔琳成功地避免了这个问题,故事正流畅地流动着。

    《基督教科学箴言报》则更关注演员的表现,认为“凯西·贝茨提供了自从《惊情十日》以来最扣人心弦的表演”,批评乔琳总是使用“过于漫无边际”的画面构图,从而削弱了整个故事的情绪。

    《纽约时报》也把夸奖点完全放在了凯西·贝茨的表演上。他们对乔琳导演技巧的评价非常简洁——“高效”。这几乎让乔琳有点搞不清楚这到底是肯定,还是一种居高临下式的轻蔑,但从整篇影评的语调来看,她应该是受到了肯定。

    当然,不是所有影评都这么友善。《帝国》杂志直接称乔琳的作品是“电视电影的陈词滥调,只是平均水平”。而《洛杉矶时报》则毫不客气地攻击她的执导削弱了女主角凯西·贝茨的表演。《纽约客》也认为故事的节奏太过平均,整个剧情几乎是可以预见的,很难让人惊讶。但他们也承认,史蒂芬·金的原著被很多人认为几乎无法拍成电影,而乔琳交出的答案已经远在及格线之上了。

    总体上乔琳能感觉得出来,威尼斯电影节颁给她的金奥塞拉奖着实拉高了影评人的期待,他们大多数都认为她的作品并不差,但没有惊艳到极致。对电影宣传而言,这些评价已经不算消极了。

    唯一让乔琳失望的是,这些影评人居然没有对电影的配乐加以重视!如果说这部电影有谁值得一个奥斯卡提名的话,乔琳一定会说是女主演凯西·贝茨和配乐丹尼·埃尔夫曼,后者所做的工作太棒了,以至于她一听到成品就放弃了自己写配乐!

    10月13日,《热泪伤痕》正式在全美1406家剧院上映。乔琳继续按照公关团队的要求疯狂活跃在各种采访上,希望能推动电影票房。

    事实证明,乔琳的努力也不算白费。尽管不确定她的宣传到底对电影有多少促进作用,但是《热泪伤痕》的首周末票房是1377万美元,在同期上映的《阿波罗13号》《不计代价》《七宗罪》《红字》《末世纪暴潮》等片子里排到了周末票房榜的第3位。

    与此同时,过度忙碌的日程表让乔琳根本没意识到她跟戴蒙的乐队擦肩而过了,11日她在洛杉矶举办首映典礼,而戴蒙他们在洛杉矶有演唱会。

    即使乔琳事先知道他们在镇上有活动,这也不会影响她的行程。但是戴蒙却真的被乔琳影响了,在试音结束后的停机时间里,他待在酒店反复观看她出席新闻发布会的片段,几乎像是在自我折磨。格雷厄姆甚至都看不下去了,强行把他拉出了酒店房间。

    格雷厄姆无奈地质问他:“你这个傻瓜,既然你这么舍不得,为什么你非要逼她分手呢?”

    戴蒙叹着气说:“我不知道,也许因为我是个傻瓜。也许是因为她其实早就不再爱我了。我甚至不知道她到底有没有真的爱过我。”

    跟待在酒店房间里郁郁寡欢的戴蒙不同,另一个同样在美国巡演以宣传新专辑的英国乐队的成员正得意得要命呢。绿洲的第二张正式全长专辑《(What’s the Story?)Morning Glory》在两周前正式发布,在正式销售当天就在英国至少卖出了90万张,粉丝反应堪称狂热。尽管很多音乐杂志的评论并不算积极,但购买专辑的人群显然没什么意愿听音乐杂志的作者们都说了什么。

    当然,作为这张专辑背后的核心人物,诺埃尔也没有完全忘乎所以,因为他现在面临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他们没有贝斯手了!

    是的,绿洲是一个双吉他乐队,但是绿洲仍然应该有个贝斯手。而他们本来有一个,直到一个月前Guigsy声称自己患上了某种疾病,因极度疲惫无法在生理上配合演出,决定暂时退出乐队。之后他们被迫找来了另一个不怎么出名的乐队The Ya Ya’s的贝斯手斯科特·麦克劳德临时顶替Guigsy。

    事实证明,这是个巨大的错误!诺埃尔现在想起来都觉得这事儿非常可笑,斯科特那家伙只在巡演中待了两周,就声称想念家乡退出了!他有机会成为全世界最大的乐队的贝斯手,却因为这种可笑的理由退出了?诺埃尔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但他们仍然需要一个贝斯手!接下来的美国巡演必须得取消了,但是《大卫·莱特曼晚间秀》上的表演机会可不能就这么随便取消。难道他们要四个人在没有贝斯的情况下演出吗?

    这就是乔琳在电话里听到的整个故事。

    她困惑地问:“所以,诺,我能做什么呢?我又不是贝斯手!”

    诺埃尔强行狡辩道:“可你是我唯一认识的人!在美国!你可以弹吉他,那你就可以弹贝斯!它只有4根弦!”

    乔琳翻了个白眼,她确实会弹一点贝斯,可她毕竟不是专业的贝斯手,他们是真正的职业乐队,不是学校里随便弹弹根音就能上台的孩子,她才不要自取其辱呢。

    “滚开!我可以给史蒂夫打个电话,他才是贝斯手!”

    随着时间的推移,利亚姆的事早就被她忘在脑后了,尽管她想起来还是不爽,但是这没能让她停止关心诺埃尔,她仍然想要帮助他以及他的乐队。他们是个真正的不错的乐队,她尊重这一点。

    诺埃尔在电话另一头犹豫了一下,“如果他愿意的话,这也行。但你还会来吗?我们会在纽约。”

    “等一下,”乔琳突然意识到了一个刚刚被她忽视了的信息,“你们是要去《大卫·莱特曼晚间秀》吗?”

    “是的,18日录制。”

    “哦,天呐!我也要去!我是那天的访谈嘉宾!你知道的,我的电影上映了……”

    诺埃尔露出了一个乔琳看不到的笑容,这就是他想听到的那件事!他知道同期嘉宾是乔琳和《星际迷航》里的柯克船长!

    “太好了,Birdy,我很久没见到你了!我们在纽约见!”

    “等一下!你们到底还需不需要贝斯手?”

    “如果史蒂夫能来,那当然好,我们需要提前排练一两次!但是如果他不能来也没关系,更重要的是我知道你能来。”

    乔琳笑着翻了个白眼,“好吧,让我看看史蒂夫是否有空。”

    事实证明,今天是诺埃尔的幸运日,史蒂夫最近在家非常清闲。他虽然对利亚姆还有些意见,但是总体上他并不讨厌绿洲,因此他还是答应了乔琳的请求。他们一起飞去了纽约。史蒂夫跟绿洲的四个人在他们租来的排练室碰面,一起排练了接下来绿洲要在电视上演出的新专辑歌曲《Morning Glory》。

    乔琳围观了他们的排练过程。她还安排助理为她买了一张他们的新专辑,然后被新专辑中使用的动态范围压缩技术惊到了,她没想到他们在新专辑中使用了这么频繁的动态压缩,人声部分利亚姆的声音被突出到了极点,几乎营造出了一种近似现场的听感。再加上他们在录音中使用了很多同歌曲不直接相关的现场录音,这种现场似的听感非常强烈,相当动人。在制作方面,绿洲跟她的乐队完全走向了两个方向。

    不过绿洲的新编曲风格确实更成熟了,他们用了很多弦乐,还增加了乐器的多样性,同第一张专辑时那种更原始的摇滚风格相比更接近民谣的风格。在这张专辑里,诺埃尔那种更擅长旋律的优势更明显了,他确实是个更老练的词曲作者了。

    排练结束后,六个人一起去了餐厅吃饭。

    诺埃尔自然而然地坐在了乔琳身旁,利亚姆也抢先把史蒂夫挤到了一旁,留下史蒂夫和吉他手Bonehead面面相觑,鼓手艾伦一脸茫然。

    乔琳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还好史蒂夫没记利亚姆的仇,不然今天这顿饭可能就又吃不成了。

    诺埃尔一脸无所谓的样子,他只是把注意力完全放在了乔琳身上。

    “Birdy,你喜欢我们的新专辑吗?”

    利亚姆立刻插嘴:“她肯定喜欢!它是圣经级别的!”

    利亚姆总是用“圣经级别的”这个描述代替“棒极了”之类更常见的短语,乔琳第一次听到的时候都有点搞不明白他在说什么。

    她忍不住瞪了他一眼,“你怎么知道我想什么!”

    可她瞪完后还是露出了一个微笑,“好吧,它是很棒,用利亚姆的话说,它确实是圣经级别的!”

    桌上的所有人都笑了。

    乔琳继续说:“你们的音乐真的很响!音量很响,传递的信息也很响亮!非常男性化的同时又有一种细腻敏感的触感,对于年轻男孩来说应该很难抗拒!”

    利亚姆忍不住反驳说:“我们有很多女孩来听演唱会的!”

    “我知道,”乔琳忍不住笑起来,“如果我只有14岁,我也会去看你们的!”

    她忍不住开了个玩笑,“也许你的海报会贴在我的床头呢!”

    诺埃尔原本翘着的嘴角立刻拉平了,利亚姆却笑得非常开心。

    他立刻追问道:“乔,你觉得我很性感咯?”

    乔琳翻了个白眼,“我说我14岁的话!我现在显然不是14岁,不是吗?我还没有跟你计较你在媒体面前说的那些胡话呢!如果不是诺埃尔说你们缺个贝斯手,我都不会带着史蒂夫来!”

    她叹了口气,她就是没法丢着他不管。

    “那不是胡话!”利亚姆不满地反驳道:“我真的很喜欢你!反正你跟戴蒙分手了,不是吗?”

    乔琳无语地摇了摇头,“那不代表我就得被你拉到媒体上讨论!我很讨厌那个!”

    诺埃尔同样叹了口气,“我见鬼地跟他说过无数次了,你不会喜欢这样,这个木鱼脑袋就是听不明白!”

    “喂!我不是木鱼脑袋!我喜欢乔,乔,我喜欢你,人们问我,我只是不会撒谎!我不会掩藏我的感觉!我就是喜欢你!”

    “可我不喜欢你!我喜欢作为歌手的你,可我不喜欢作为男人的你!”乔琳翻了个白眼,“利亚姆,这对我来说非常粗鲁!”

    利亚姆生气地闭上了嘴,开始生闷气。诺埃尔反而微笑了起来,他觉得弟弟受挫的表情很可爱,还好利亚姆今天没喝太多酒,不然这孩子现在就该掀桌走人了。

    诺埃尔心想:他的Birdy当然不会喜欢利亚姆了!这不符合自然规律!

    见桌上的氛围不太对,老好人史蒂夫又下意识地开始打起了圆场。他挑选了一个安全的话题切入:“我很好奇,你们的专辑标题是什么意思?就像是人们在电话里互相打招呼时说的那种老派用语What’s the story,morning glory吗?”

    乔琳忍不住咬住了下嘴唇,她自己也很好奇这件事,她告诉过诺埃尔她跟妈妈小时候总是用这句话互相打招呼,妈妈管她叫“小牵牛花”……她不想主动提起这个话题,显得太自作多情了!毕竟这不过是句老式用语,他可能只是觉得它好听而已!

    诺埃尔下意识用余光偷偷瞄了一眼乔琳,嘴角却挑起了一个状似无所谓的笑容,“是啊,你知道我们是爱尔兰人,对吧?在爱尔兰人们总是这么互相问好,What’s the story?今天有什么新鲜事吗?之后有一天我遇到了这个美国女孩,她在电话里用类似的话向我打招呼。她说她妈妈总是在电话里说‘What’s the story,morning glory?今天有什么新鲜事吗,牵牛花?’她妈妈还会用小牵牛花来代替小阳光这种爱称。这听起来很有趣,我立马记了下来。我做了点调查,结果我发现……”

    他拖长了语气,想要卖个关子。

    乔琳立刻追问:“发现什么?”她现在已经顾不上自己可能脸红了,只是好奇这句话背后到底有什么秘密。

    “这其实很简单,它在50、60年代的美国其实是句流行语,年轻女孩们互相在电话里这么打招呼,‘今天有什么新鲜事吗,牵牛花?’或者‘今天有什么消息,小夜莺?’之类的!”

    乔琳恍然大悟,她过去从来没搞明白过这回事。

    诺埃尔笑着看向她,继续解释说:“更关键的是,在60年代有部非常火的音乐电影,里面就有一首歌用了这句词。它大概描绘了一群女孩互相打电话八卦的场景,他们互相问候‘今天有什么新鲜事吗,牵牛花?’我觉得那首歌很俗气,可这句词很不错。”

    史蒂夫好奇地问:“那部电影叫什么?”

    诺埃尔笑着回答:“《Bye Bye Birdie》。”

    乔琳现在不得不拼命控制自己,好让自己不要表现出太多情绪。

    这家伙——!

    她完全听出了他的暗示。

    Birdie,小鸟,同他给她的昵称Birdy几乎就是一个意思。

    呀,这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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