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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白瓷庙下小客栈

    火焰熊熊。
    整个天蝎门被烧成了黑石地。
    这天蝎门已经成了甘蔗渣,没有丝毫价值了。连一点藏宝也欠奉,整个门派就没积下什么钱财,早不知花到什么地方去了。
    刘一夫收获了一枚异种蝎卵。
    余庆也找到了五颗人鱼小明珠。
    当然,最重要的是他终于把公主给救回来了。只是这公主毕竟中过了毒,身体比较虚弱,让余庆没有丝毫功成的喜悦。
    他知道。
    纵然公主被救。
    可她的未来仍然是未知之数。
    她的生死未来,最终的一切,还是要看罗王的命令。
    罗王可能对她弃之不顾,也有可能把她重新嫁给某一个联姻对象,只有极小的可能性才是把她和自己赐婚。
    然而,这种可能,委实是太渺茫了。
    不说余庆和永庆公主的事。
    另有一件事需要做了。
    那就是张小乙的哀求。
    刺杀。
    孙贵妃。
    既然五颗人鱼小明珠业已寻回,那么孙贵妃就拖不下去了,她必要前往高原白瓷庙,向英雄王的妻子,被尊奉起来的至高天仁圣白铃圣母,为罗王祈福。
    但是。
    在他们走后。
    天蝎门已经废了的山下,却出现了一些黑衣人。
    他们,是影中人的人。
    这些人抬出了一具尸体。
    这自然是影中人了。
    他躺在地上,一身的刀剑伤。
    胸膛已经被砍开。
    连剑伤也不是轻浅的割伤,而几乎是要命的洞穿伤。
    这是刺死砍伤中的刺伤为主。
    受这样的伤,影中人自然是已经死透透的了。
    他一点呼吸皆无,心跳已然停止,就连尸身,也已经僵硬起来了。
    “真是个废物,竟然这样就莫名其妙死掉了,简直是离谱!老天无眼,这样的人是怎么能修成血影神功的?算了,哪怕此人是个废物,但至少他可以跑得够快,罢了,把他救回来吧。”
    一个人懒洋洋地说。
    这人站立在阴暗之地。
    半点真容也不露。
    不要说露脸了,就算是身形的高矮胖瘦也是瞧不出来的。
    那些黑衣人却是知道他的,知此人曾经对影中人发号过施令,当即点头称是,他们抓来一个无辜的少女。虽非绝色,但观其容貌也是一个比较清瘦的少女。
    青春的少女,只要身材不差,又能丑到哪儿去?
    但就是这个大好青春的少女,还没明白怎么回事,就被一个黑衣人毫不留情的当胸一刀砍死。
    他抓着这断了气,血从胸膛流满一身已经死去的少女,丢垃圾一样扔在了影中人的尸体上。
    很快。
    少女身上的血就源源不断,从一开始只是自然流出,到仿佛被吸着进入了影中人的体内。
    当女尸惨白一片,再无血流之时,影中人却是动了,他竟然死里逃生,死中得活了过来。这正是血影神功的一个特色。
    只要是修炼了血影神功。
    只要保持尸体的完整。
    就可以用别人的血来复活。
    一开始需要一个少女的性命。
    这叫一命换一命。
    后者需要对方放出大量的精血。
    不过当血影神功圆满境时,只需要一个人一小点的血,就够了。
    所以,影中人纵是死了,也仍然有被救出来的价值。
    在一定时间里,只要他没被剁下脑袋,他就算是活下来了。
    现在可不就是活过来了。
    “我没死?”
    “你死了。”
    “你是小丁?”
    “不错,因为老祖宗知道,你可能不靠谱,所以才让我来了,要不是我来,你这条命,说不得就要真的丢了,你知道的,余庆可不是要光杀了你就算了,他还该砍下你的头才好回去复命。是我让你的狗放火造成混乱才把你的尸体带出来,让你能够复活过来的。”
    这个人,是小丁。
    他是周健武手下四个精心培养出来代他在外行走的奴仆。
    从某种角度上来说,他是最差的一个。
    但即便如此,也是智机百出,能够抓住机会,制造混乱,把影中人给救出来。
    当然了。
    这也是建立在某些人没在意此事之上。
    坦白说。
    影中人的血影神功是吓人。
    但对于全员人手一把神兵利器的小团体来说,杀之不难。
    那可是真正的杀。
    只不过,刘一夫杀人,那是绝计不能让他活过来的。
    “主人有什么吩咐吗?”
    影中人知道一点。
    如果他没用,小丁是决计不会让他复活的,所以必然是有事。
    虽然,此时此刻,他的内心中仍然最关心永庆公主。可他也知道,他本有机会得到公主,是他没把握好机会,失败了,所以急也没有用,再说短时间里永庆公主是没有事的,且也不急。
    他要避免得罪主人。
    不然可就不好了。
    他比谁都清楚一件事。
    他的那个主人可是绝对的一个大恶人。
    坏人,是不能去得罪的。
    “原本此刻的你应该去策应孙贵妃上白瓷庙祈福,这是有人想要刺杀孙贵妃,你当知此人对老祖宗极为重要,还死不得的。所以你要务必保护好孙贵妃,不可有事。只是偏偏你又弄丢了人鱼小明珠吧,这就要追回来,绝对不能让此物和番夷换了钱财,到时罗国至少可以再支撑三年。这后果之严重,你,可明白么?”
    影中人知道。
    人鱼小明珠干系主人计划的重要一环。
    在主人的努力下,罗国的国力在江河日下中,财政也在一点点慢慢的败坏掉。以至于近些年,朝廷的财力竟然不足以支付边疆的军费了。
    殊不知罗国的强大尽在于此。
    正是罗国长久以来在边事上的投入,导致了北莽越来越不行,势弱,这才让罗国内部可以放心安全的发展。
    在过去罗国的强盛就是依靠军方的努力。而指望军方的努力则需要足够的军费支持。
    只要想想,曾经,在罗国的军中,有锦天这种级数的高手,你就可知罗国军方那深不见底的实力了。
    但是。
    无论如何。
    这一切都是需要钱的。
    越是强军,就越发的需要足够的军需给养才能维持。
    现在。
    罗国的国力难支,需要用人鱼小明珠向西夷换钱。无论是西斯廷还是拜恩斯,特别是法斯特,都能提供充足的真金白银来进行交易。
    大约价值五百万贯钱的军费,足够可以让罗国多坚持两三年。
    这是某个人——绝对不容许的。
    所以,无论如何,这五颗人鱼小明珠都要夺走。不能让罗国得到这笔五百万贯的军费。
    因为只有罗国军中缺钱了,那个人才好收买军方人员。
    对于那个人来说。
    有多少宫内人,有多少朝廷文官向他效忠,都不是最重要的。
    掌控罗国的军权,这才重要。
    不要以为掌握军权是任用了几个人,提拔了自己的官,就可以轻松做到的。只要军队不干,军心不愿,总有可能翻车。
    想要尽夺罗国的军心,很简单。
    先让朝廷欠钱,朝廷无钱,让军方失望了,然后他再出钱就能拉拢一下军方。当军方稳定了下来,他就能真正的谋朝篡位了。
    所以,影中人只得离去。
    他不能前往白瓷庙。
    他得到南方。
    深水港。
    轻车快舟出深水。
    此地是出海最佳良港。
    不说影中人重新寻觅五颗的人鱼小明珠下落,不敢有丝毫轻疏大意。实指望建立些微功换取心上人儿。
    另一边。
    孙贵妃祈福已经成了定局。
    从罗京到高原,一路之上关卡重重。
    贵妃还未出发呢,就已经有内卫中人前来探路了。
    现在有人想要去高原可就困难重重了。
    通往高原,在象雄人心目中的圣山之下有一座不起眼,极其普通的客栈。
    虽然看上去普通且不起眼,但却也是附近少有的一座客栈了。
    倘若贵妃娘娘想要上山进庙,那她的落脚点怕就得是这座小客栈了。
    一大早的。
    这客栈就来了一群人。
    这群人,一个个鲜衣怒马,好不招摇。
    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一群人。
    打头的一个人是个中年男人。
    他一脚踹开了门,那门发出嘎吱的声音,显然已经被用了许久,却居然没破。
    几个人鱼贯而入。
    只见客栈里人不多,但也有几个客人,他们大约坐了三五张桌子,点了一些羊趴菜,正就着高原特有的粟米酒吃喝着。
    有些人已经喝上头了,趴桌子上呢。
    掌柜看来了这许多人,心中不喜反惊,他一看这些人穿着打扮,那模样架势,就知道这群人不止是不简单,怕也是不好打发。
    他们开店的,就怕这些黑恶势力和官府中人出来生事。
    然而,凡事就是这样。
    怕什么来什么。
    那群人中带头的一个人过来,他目光一扫,就盯在了掌柜的身上。
    “你就是这里的老板?”
    “是,是……几位怎么吩咐?”
    “呵呵,你不要慌张,我们不是什么坏人,只是有些事想请老板你帮一下忙。”
    “哦,哦,有事您吩咐。”
    “我呢,是一个客商,家中有人要来此地上山到白瓷庙进香,祈福请愿,但是呢,不想麻烦不喜热闹,想要一个清静,你看,能不能帮一下忙,我把你这店包下来了,就包一个月,你这期间的活金流水,我照价给你三倍,怎么样?”
    “啊?这?这位客爷,您这么照顾我的生意,我当然是开心的了,但是每年每月,都有来白瓷庙进香的客人,很多都是老人情了,我这实是不好拒绝啊。”
    “哦!?是这样。我不为难你,你是熟面孔张不开嘴,不要紧,张标李虎。”
    他叫了身边后面的人。
    两个彪形大汉立刻站了出来。
    别说。
    这二人,牛高马大,一脸恶相。一个一脸的横肉,一个一脸的凶相,是那种普通人遇到了一准儿得绕道走的那种,不敢得罪。
    这两个人,原本就是有名的街痞恶霸。但有益于此,反而被特招了。
    别说。
    虽然曾经是街痞恶霸,但也是给逼的。
    天生了这张恶脸,上哪儿找工作去?
    没人敢要啊。
    所以穿上了新皮,都爱惜得紧,反而得到了上面的赏识。
    “在。”
    “在。”
    两个人一听叫,立刻也就站了出来。
    他们弯腰行礼,躬身插手,行动一致,好似一对兄弟般。
    那中年男人满意一笑。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看起来废物一样的两个街溜子,实际上竟然是把子干活做事的好手。
    不错,不错。
    “张标李虎,你们二人就在此帮帮这位老板,不要再收客了,这里的人也尽快请出去,把整个店子好生打扫一下,消消毒,去去秽气,放心,银钱这方面,我是不会短少你的。”
    说到最后,又回到了掌柜的身上。
    他简单利落地掏出了钱。
    一张一百续兑票和沉沉入手的一串子当十钱。
    这种当十钱当然不可能真的当十钱。
    但毕竟是大钱,品相是极好的,肉也极厚,当个三五钱还是不成问题的。再加上那张兑票,虽说提取兑现要扣掉一部分,但也是一大笔钱了。这老板开店,一个月怕也不过十贯左右的利润,现在一下子收了快百贯钱,那还有什么说的呢?
    但这并不是美事。
    此事必将在之后坏了他店的口碑,不知可能会得罪多少老客旧客熟识客。
    这之后呀,赔礼道歉什么的,少不得还是要出血的。
    但是,算了吧。
    这几个人,一看就是官。
    跟我说什么客商。
    我又不是瞎子,更不是傻子,这说话的语气架势,你跟我说是商人?哪家的商人是这么豪横的?商人为了生意,其实是最讲规矩的,哪有这几位,不仅不讲规矩,反而给他这儿立规矩。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不过,如之奈何。
    人家是官。
    真正的官。
    自己也就不要计较了。
    实指望他们这些人说到做到,时间到了赶紧走人。他们这么乱折腾不要紧,到最后都是一拍屁股走人了账的事。
    自己还要在这里把生意继续下去呢。
    不说这个老板百般的不情愿,却又无可奈何。
    只得是依从了。
    随后那张标李虎二人就带了十余个大汉在旁边干活起来。
    他们先自己圈了几张桌椅。
    堂而皇之摆出了刀剑。
    点了些酒,叫了些菜。
    一边大声喧闹,一边口出冷言凶语。
    不消多时,这店里的人,已经是能走的皆都走了。
    住店的也到柜台去结账了。
    他们是宁可在外面找帐篷住,也不敢在这里面呆了。
    便有一些新要住店的。
    也会被这十几个汉子,不时的嘿啊哼的给吓到了,随即就知道这店目前不欢迎人,也都颇为知情识趣的自己走人了。
    毕竟不是头铁,没哪几个敢留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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