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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天坑

    麦木雄和胡颜巴克都知道一件事。
    狼王死了,狼军分裂,大大小小的头狼会为了争夺当狼王打个你死我活,它们自己就在疯狂的内耗自己,所以短时间里,狼军成不了气候。
    但是狼王若是不死。
    那对不起了。
    只消三五七年。
    狼军的数量又会恢复起来。
    然后这群狼军又会开始肆虐了。
    既然现在狼军已经兵无战心,军无战意,且又被攻击,死伤了不少,就该趁这个机会,对余狼穷追猛打。
    至少。
    要杀了狼王。
    虽然少了实力最大的两支军队。
    但不得不说,此时狼军已经残了,现在和人类打,心气已经失尽,故此被一路撵着打,直到逃到了冰板坡。
    冰板坡是雪域一种独特的地理现象。
    冰雪冻结,在山的坡面冻出了一个大平面,这当真是又直又平的一个大平面。
    人马走在上面,极其小心。
    一个不好就会滑倒。
    但狼群却是不怕的。
    它们的爪子会刺破冰的表面,让狼们在冰表面顺利行走,跑跳如常。
    这,的确是一个,能够把地利因素发挥的淋漓尽致的方法。
    追杀到了这一步。
    即便是高原人也在打了退堂鼓。
    因为行至于此,已经没办法了。
    人力有穷时,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已经做到位了,已经到极限了。
    但是。
    胡颜巴克不干。
    他是底层人民。
    他最清楚。
    狼军闹事,那些老爷们可能仍然能够活下去,过得最惨的,毫无疑问是最底层的牧民。老爷们再惨,也仍然能搞回一定数额的牛羊,只要花上几年,就能恢复。
    而普通牧民呢?
    他们在一无所有之后能重新找回一只羊吗?
    是的。
    一只也没有。
    在草原上,高原上,一只牛羊没有,那就只能卖身为奴了。
    看看吧。
    那些被砍手剁脚,挖眼劓鼻,割舌抽脑的,都是这种人。
    牧民们有自己的私人财产。
    老爷们总会留一分情面。
    但普通的奴隶,那是随便处置的,根本不被当人看。
    高原之上。
    雪域人是最穷苦的。
    胡颜巴克不允许这样下去。
    麦木雄十个钦佩,给了他一点装备和少量人手,终究还是走了。
    胡颜巴克的苦难来了。
    在和狼军的战斗下,他的身边手足,在逐一死去。
    更可怕的是,狼军发现了他的实力骤降,已经不足以威胁到它们了,就又上赶着杀回来。
    这一次。
    好似是要轮到狼军的反杀了。
    胡颜巴克带着他的人退到了一处石谷之内。
    他们心存绝望。
    即使如此努力,拼尽全力,他们仍然未在狼军之中发现狼王,这让他们同归于尽之心也没了作用。
    正在这时。
    从地上。
    一根地藤仍地下刺出,一下子扎入一头狼的腹内。动物大多一样,肚皮之处十分柔软,正好给扎了个结实。
    随后。
    就是屠杀。
    此之一路,这样的杀戮也不知发生了多少次。
    一头头狼就似这样,被从地下突然冒出的藤刺扎穿肚子,吸干了血肉。
    场面极其残忍。
    余下的狼怕了。
    它们纷纷想要逃离。
    但不知何处飞出了一道光,淡白色的毫光闪动,噗噗噗地把狼群们点名似的杀死。
    现场皆寂。
    胡颜巴克等人大喜。
    “是神仙,是天上的长雅大神在保佑我们了。”
    在高原的传说中。
    长雅是大神翁明的长女。
    由于翁明大神一直是在沉睡中的,所以世界是由长雅长女管理的。
    所以有事感激长雅。
    没毛病。
    唰唰唰。
    几个人出现了。
    他们仿佛是突然一下子冒出来的。
    胡颜巴克怔住了。
    这时,有一个人对他们说:“快点离开吧,这里已经不是你们该来的地方了。”
    是的。
    一直以来。
    这里是被称为——生命绝地的地方。
    胡颜巴克来到于此,已经算到了头了。
    当这些人消失后,有人问胡颜巴克。
    “我们离开吧。”
    “不,我想看看,这些人要干什么。”
    “胡颜巴克,你这样可能会没命的。”
    “我知道,但是我不在乎。”
    “想想你的女人,你的未来,你现在要放弃这些吗?
    胡颜巴克是底层人物,但他已经爬上来了,他是雪域人心目中神奇的胡颜巴克。
    甚至。
    头人的女儿可丽卓玛也喜欢他。
    他有着前途无量的前程。
    但是。
    若他死了,便什么都没了。
    “我仍然想跟上去看看,如果他们是在做正义的事,不惜这条命我也是要帮助他们的,但如果是不义的事我也要阻止他们。”
    这就是胡颜巴克。
    雪域的英雄。
    话不多方。
    胡颜巴克小心翼翼的跟那些人留下的浅薄痕迹,走过去。
    不多了一会。
    他和身边两个愿意跟他走的小伙伴就听到了狼群的怒吼。
    还有惨嘶。
    狼群,处在下风。
    近处一看,什么也看不到。
    只能看到,有一团看不清楚的黑雾,在天空盘旋,每次都会吞入一些狼群。
    “这是,妖怪!”
    “是妖魔,我就知道,这是妖魔,普通人哪里有这么厉害的!”
    胡颜巴克他们吓到了。
    黑雾的确是让人有不好的想法。
    轰。
    地动山摇。
    地面破开。
    从地下钻出了一个粗大的家伙,看起来像一条大蛇,一条可以直接三五个人一起吞的超级巨大的大蛇。
    这样的一条大蛇,何其恐怖。
    它的身躯在黑雾中时隐时现。一条条的狼,死在了它的身下,还有被它直接吞下去的。
    场面让胡颜巴克感到震撼。
    这时。
    一个人出现在他的身边。
    “不是让你们走,怎么又跟过来了?”
    这人身子极为雄壮,一看就是一条昂藏大汉。这样的人,理应不是一个坏人。
    胡颜巴克有些疑惑,还是问了:“你们是什么人,我只是想看看我是不是能帮一些忙。”
    “呵呵,我们是谁,说了你也不知道,就叫我乙哥吧,你等一会,我们过一会要杀了狼王,你应该知道,狼王一死,其余狼群就要散掉了,到时你就这几个人,可能会活不下去,跟在我身边,等安全了离开吧。这次可别不听劝了。”
    他说着,也在叹气。
    谁懂啊。
    想当年,他是带头的。
    即便拉入队伍的强攻手锦天,也依然动摇不了他张小乙的超然队伍。
    谁知。
    这才短短两三年。
    当初凑数字的,拉进来的那个人。
    竟然在莫名其妙的成为了一个始终走在正确道路上的大降术师。
    这简直是岂有此理。
    不是说降术师是八百旁门之末流吗?
    要是每一个修学降术的都能这么快成为大降术师,还是始终走在正确道路之上,那它早不亚于一流的剑修了吧。
    八百旁门。
    剑修第一。
    这个第一不仅仅是剑修的攻击力为第一的,还有一点是剑修的修炼速度快。
    有些剑修种子,天资好,天赋高,再给他一把好剑,也许要不了三五年就能提着飞剑去追砍那些金丹老怪或元婴老魔。
    这——才是剑修强大的根基。
    现在。
    一个降术师也能做到。
    开什么玩笑。
    其实不然。
    正常的降术师修行,也是要慢慢来的,急功近利要不得。
    像刘一夫这样的。
    哪怕是走在了正确的道路上。
    按理来说。
    也是需要至少十年的苦功积累。
    但是。
    一来刘一夫学了诸如恶人经,公字瞰神术这样的绝顶功法,这一下子开挂作弊式的给他节省了大量的时间精力。
    二则是浩瀚女王的大量本源被春水大神吞噬了。春水大神的实力得到了晋升,也连带着让刘一夫又节省了大量的时间。
    如此。
    他才成为大降术师。
    这其中,只能说他抓住了机缘运气。
    如此,才有了现在的滔天实力。
    一举手,阴云密布。
    一跺脚,大地翻涌。
    “吼——!!!”
    一头龙样的怪物在对天怒吼。
    当然。
    它不是龙。
    而是刘一夫培养起来的地龙藤。
    已经成长至大成的地龙藤,在吞噬了大量人与狼的血肉下,进阶圆满了。
    此刻它的进化已经达到了一个顶点。
    下一步。
    它就需要选择,是进阶成龙,还是进阶成器。
    这两者各有好处,也有坏处。
    选择进化成龙,这意味着很难。
    毕竟,太容易失败了。
    选择成器,则是由降术师在其最后时刻将之祭炼成一件极品的降器。好处是可以从容获得极其悠久的生命。坏处是以后有什么事都不由自己了。
    不过。
    目前地龙藤初成,还暂时不需要考虑那么多。
    现在可正是地龙藤大发神威的时候。
    刘一夫站在地龙藤头上。
    心中在估算地龙藤的战斗力。
    坦白说,此物战斗力是其次,主要是难以杀死。即便死了,也只是暂时失去活性,不是真的死了,若刘一夫愿意,仍然可以救活的。
    但即使是如此,地龙藤也展现出了强大的虐菜实力。
    这些狼军,直至于此时的狼,都是狼群中的强者。但这些又精又滑的狼,却根本不是地龙藤的对手。
    地龙藤甚至都不需要张口。
    它的口器无物不吞。
    即便是泥土泥石,进了它的嘴,也会变得肥沃一圈再回来。
    拥有于此技能,刘一夫已经可以自称一声德鲁伊大师了。
    但地龙藤不需要张大嘴巴像野兽一样去撕咬食物。
    它只需要舒张身体,用体表的,介于动植物之间的藤条样触手,去扎刺对方,就能将对方的血肉汲取一空。
    同时。
    它本身还能放出淡淡慢药的素素。
    此之一点深得了刘一夫老六真传。
    刘一夫感觉差不多了,便收了地龙藤。
    剩余不多的狼原本已经绝望,现在却是大喜,忙扑向了刘一夫,要行拼死一搏。
    但。
    锦天拎刀转出来了。
    他现在武功又有进步,最喜欢战斗。每一次战斗,都会增加一点他的体悟。
    嚓嚓几刀,狼没了。
    不要以为这些狼好对付。
    其实这些已经是狼王的最精锐部队了,狼王卫队。但即便精锐至此,到了手感大好的锦天面前,也不过是一刀一个。
    收拾完了狼。
    刘一夫在收拾处理这些狼尸。
    该剥皮的要剥皮,该取肉的要取肉,该抽骨的抽骨。唯有内脏大约是没什么用的,被刘一夫随便的弃之一旁,然后被地龙藤来者不拒的吞掉了。
    其实。
    那些内脏也有用的。
    内脏可以用来制成喂养毒虫蛊物的饲料,同时也可以做成优秀的肥料。
    但这些并不重要,随便别的动物的内脏也可以。所以,为什么要浪费时间尤其是精力做这样的事呢?
    与其如此,不如先忙正事。
    什么是正事?
    毫无疑问。
    是寻找狼王的踪迹。
    锦天看张小乙带来了一个人,不,是几个人,瞅那模样,是雪域本地的人。
    “你带这几个干什么?”
    “难道看他们去死?”
    张小乙反唇相讥。
    “你不带上他们,他们也许能活。但若是跟上了我们,你自己知道的,他们反而会活不下去。”
    二人不由争辩起来了。
    “我们知道有危险,但是我们不怕。”
    胡颜巴克大约是猜到他们的意思,忙说了起来。
    锦天看看他。
    这是一个很优秀的人。
    虽然,武功不是很高。
    但这个人一脸的机灵模样。
    其实机灵的不重要,关键在于他颇有活力,并且十分勇敢,还十分执着。
    这些特质加在一起,就不简单了。
    这样一个人,倘若能够不死,必有出头之日。因为这样的人,容易活成别人镜子里的自己。
    也就是偶像。
    这意味着他必然会吸引到一些人心甘情愿的追随于他。
    “那你照顾他们吧!”
    锦天说着甩身走人。
    张小乙哼了一声,道:“你们几个,跟着我,小心一些了,我可不是神,不是什么时候都能照顾你们的。”
    胡颜巴克有些不服。
    “你们也许很强,但我们也不是羔羊,我们也能战斗的!”
    “但愿如此。”
    张小乙随意地说。
    很快,他们攀上了冰板坡。
    这时,一块比较平整的地段出现了。
    往里走,可以看到很多的兽骨。
    这些兽骨,很多,有很多野兽的尸骨皆在于此。其中有弱小的,但也不乏强者。
    看到这堆积如山的兽骨,胡颜巴克的人都吓到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座大坑。
    这是一座宛若天坑的大坑。
    整个坑中,大大小小,被投入数以万计的动物尸体,其中,自也免不了很多人类的尸体。在这些尸体上,被铺了一些冰雪。
    所以说,这些尸体就是狼军用来储存的粮食。
    这样一座深坑。
    让人望而生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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