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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学子外号,魏勤故地重游

    看着魏安连干三盏,王贲体内的酒虫再也抑制不住了。
    “方才我言语亦有不妥之处,还请贤弟与魏氏诸位兄弟见谅,我亦自罚三盏。”
    说完,王贲仰起头,一口将盏中酒喝干。
    酒水入喉,一股暖意顺着酒水流向四肢百骸,这股暖意似乎让王贲的灵魂都要飘起来。
    王贲陶醉之后,又连续喝了两杯。
    他摸了摸后背。
    去年他父亲托人推荐王贲入了郡学,但他不是读书的料,在课堂上实在无趣,便每每睡觉。
    前些日子郡学考核,他在课堂睡觉被博士看到,郡博士上门将他父亲狠狠斥责一顿,他也挨了他父亲好一顿打。
    这一次,父亲真的动了怒,手中的藤条都因用力过猛而折断了。
    收到姑姑的来信后,正逢他对郡学感到厌倦,于是便骑上马,带着几名家仆,踏上了前往平氏县的旅程。
    这后背的伤原来还没痊愈,骑了数天的马,还隐隐作痛,也因此方才颇为急躁,但现在他有股错觉,似乎伤患之处不那么疼了。
    方才在村外众人见王贲无理,心中有些不忿,如今酒水下肚,见王贲也是豪爽之人,怒气渐去。
    众人便热情的轮番敬酒,攀谈起来。
    王家同样出身屠夫之家,与魏氏子弟之间并无明显的阶层隔阂。
    因此,在酒席上,双方交谈甚欢,气氛十分融洽。
    说着说着,听闻王贲入了郡学。
    魏氏子弟好奇,便询问起来。
    王贲撇撇嘴,不屑道:“那郡学,实是无趣。
    博士上门告状,害得我挨父亲好一顿打,我实不愿再去,不如在家中杀羊卖肉,四处走商痛快。”
    魏安忽然想起周范,便好奇地问道:“王兄可曾在郡学中听闻有人名叫周范,表字德表。”
    “周范,周德表!”王贲贪杯,一盏接一盏的饮酒,加上魏氏众人敬酒,他来者不拒,哪怕酒精度并不高,他也有些上头了。
    此时的王贲说话大着舌头,身形有些摇摇晃晃,胖胖的身躯半倚在椅背上。
    若不是椅背托着,怕是要瘫倒在地了。
    王贲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开口说道:“周范...此名颇为熟悉,一时间竟有些记不起。”
    “此人半个脸上长有胎记,样貌谈不上俊俏。”魏安委婉的说道。
    王贲再一拍脑袋,喊道:“什么不俊俏,简直就是丑陋,贤弟说的原是周范那丑鬼。”
    “对对对,正是此人,我魏氏日前聘了塾师,便是周君,此人在郡学中操行如何,学业如何?”
    王贲再给自己倒了一盏酒,倒入口中,用袖子擦了擦嘴,丝毫不在意形象。
    然后大着舌头说道:“若论学业操行,那周范在郡学中当属一流,听闻有博士评价周范博学多闻,才思敏捷,已有数百里之才。
    前些年此人数次被举荐入太学,只是受容貌拖累,未能成行。
    如今那博士,哦,便是其恩师已逝,加之他出身寒门,再无人为其举荐。
    他在郡学还有个雅号,名唤陋笔生。”
    魏安好奇的问道:“何为陋笔生?”
    王贲笑道:“当初我也有此问,遂询问同窗。
    一同窗告知,方知周范家贫,笔皆用到秃。
    人丑,笔亦丑,既是陋容,又是陋笔,再加是郡学生,便有好事者起了个陋笔生的别号,以此讥讽他。
    究竟是何人取此号,已无从考究,只是郡学中皆知周范乃陋笔生。”
    魏安叹道:“周君操行学识既属一流,怕不是有心眼狭小者嫉妒他的才学人品,起外号者,操行定属下成。”
    “当是如此,贤弟所言甚是。”王贲打了个酒嗝。
    给人取外号的人,操行定然是低下的,给自己取‘寐刀学子’外号那厮也是人品低劣。
    上课睡觉又如何,家中是屠夫又如何!!
    ...
    凉州,地处祁连山北麓。
    凉州这个名字最早可以追溯到汉武帝时期。
    在公元前121年,汉武帝发动了河西之战,将凉州纳入汉朝的疆土。
    这个地名的起源有两个意义,一是源于这个地方寒冷的气候,二是因为当时人口相对较少,给人一种荒凉的感觉。
    东汉初期,凉州下辖的郡国数量增加到了12个。
    后来,李傕为了方便管理,将凉州一分为二,设立了雍州。
    凉州其实并不穷,凉州位于河西走廊的东端,正好处于丝绸之路的要冲。
    这一地理位置使得凉州在丝绸之路上扮演了关键角色,连接了中原和西域。
    促进了文化和商业的交流,也见证了汉朝的崛起和西域丝绸之路的繁荣。
    而金城郡是西汉始元六年(前81年)置,属凉州刺史部。
    初置时郡治在金城县,后移治允吾县。
    东汉建武十三年(37)并入陇西郡,明帝复金城郡,仍治允吾县。
    同时郡领7县,包括允吾、金城、允街、枝阳、浩门、令居、榆中。
    魏勤一行人的目的地是令居县,那里既是护羌校尉府所在,也是他心中的一片热土。
    看着这熟悉又陌生的西北大地,魏勤心中一时间感慨无限。
    当年自己戍边便是在这令居。
    从青年到壮年,有近十年的岁月都留在了此地,是自己与许多袍泽为之流过汗,洒过血的地方。
    在魏勤心中,金城就如同第二故乡一样,与南阳有着不一样的情感。
    “再有半日功夫,便到令居塞了。”
    令居虽然早已设了县,但魏勤还如以前在军中一般叫他令居塞。
    叫了近十年,习惯了。
    眼看就要到达这一行的目的地,魏勤心中却忽然涌起一股近乡情怯的情感。
    正沉浸在感慨中的魏勤,目光陡然一凝。
    只见远处一匹快马向队伍驰来。
    定睛一看,正是前出探查的钱达。
    钱达未近前,便远远喊道:“主君,前方五里处,有一队似是游贼劫掠车队,车队护卫死伤殆尽。
    游贼有二十人,黄叙与李目在用弓箭袭扰对手。”
    钱达冲到马队前,跳下马,随后在马队中换了一匹带马鞍的马。
    他刚才骑的马因为冲刺的太厉害,需休息一番。
    换上马匹,好应对接下来的战斗。
    由于凉州地界并不安稳,因此魏勤特地派出探马前行数里,以便及时发现并应对潜在的危险。
    黄叙和李目箭术最强,加上李目的目力最好,钱达对此地地形熟悉,因此三人成了队伍的探马。
    三人确实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帮队伍避开了数批马匪。
    “游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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