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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0章 女市长不好惹

    聂青瑛开着轿车,飞驰在大公路上,直奔金陵而去。
    一路风驰电掣,春风得意,意气风发。
    她的心情非常漂亮,春风得意马蹄疾,一路看尽灿烂的花。
    她做梦也想不到,遭遇鬼子之后,居然被神鹰将军所救,难道自己前世救了银河系,又或者祖宗十八代积累阴德,真是太幸运了。
    自从知道神鹰将军的事迹以后,她经常幻想与神鹰将军见面,但知道这是不可能的,神鹰将军为国征战,哪是那么容易见的?想不到她不但见到神鹰将军,还被神鹰将军所救,更亲眼目睹神鹰将军炸了“龙骧号”!
    最令她觉得神奇的是,神鹰将军只是打了一个电话,就让她成为长安市市长!
    意不意外?
    刺不刺激?
    惊不惊喜?
    聂青瑛心情极度愉悦,唱着“龙的传人”,快乐的要飞起来。
    她感觉前方有一只鸟,抬头看看天空,发现是一只小鸟,并不是飞鹰,令她有点失望。
    如果天空中是那只宠物鹰,就证明神鹰将军在她身边,可惜只是一只麻雀大小的鸟,不是雄鹰。
    但她感觉这只鸟很奇怪,像麻雀,又像飞鹰,但身体太小。
    半小时之后,她发现前面有一棵枯树横在路上。
    好端端的为什么有枯树?
    既不刮风又不下雨。
    难道有人拦路打劫?
    她心生警惕,放慢车速。
    车后面传来轰隆一声。
    她回头一看,又是一棵枯树摔在路面,将后路堵住了。
    再看前面,五名男子从路边冲出来,一人端手枪,四人持刀,凶神恶煞,冲向轿车。
    “不好,真有抢劫的。”
    “糟糕,前无去路,后无退路,怎么办?”
    “唐大哥,快来救我,你不是说要保护我吗?”
    “唐大哥,唐大哥,你骗人,你不是说把我安全吗?为什么不出现,赶快出现啊,我就要没命了。”
    “你一定会出现的,唐大哥说过的事一定会做到。”
    可惜,理想很丰满,现实很残酷,她的唐大哥并没有出现。
    “骗人骗人,想不到唐大哥也骗人,神鹰将军也说谎!”
    聂青瑛看到五名劫匪快冲到轿车前面,知道没有天降神兵,只能靠自己了。
    她抽出口袋中的钢笔,一咬牙,打开车门下去。
    她观察着那五个人,将眼光落在那名持枪的壮汉身上,这五个人之中只有他带枪,只要干掉他,其四人不足为虑。
    她故意装着很害怕,举起钢笔,对的持枪壮汉,尖声叫道:“不要过来,不要过来,谁过来我打死谁!”
    五人哈哈大笑。
    “美人,你用什么打死我?”
    “哟,用钢笔,哈哈哈,居然用钢笔!”
    “美人是读书人,认为钢笔能当枪用,文字如子弹,杀人不见血。”
    “放下钢笔,陪我们玩玩,保证让你很快乐。”
    聂青瑛一步步后退,钢笔对准走得越来越近的持枪男人:“我警告,再上一步我就杀了你,我实话告诉你,这不是钢笔,这是枪,它有子弹,一定能杀了你。”
    其实,她也没有信心,因为没有用过。
    但她相信唐大哥。
    她将按钮悄悄按动两次。
    再按一次,就能发射了。
    五名壮汉已走进她七步之内,露出了戏谑的笑,好像看到巨大的笑话。
    持枪壮汉大笑:“美人开枪吧,开枪,把我射死呀,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我愿意!”
    聂青瑛大叫:“那就是死吧,傻瓜。”
    她的眼睛盯着对方的心窝,果断地一按。
    针弹无声的射得出去,正中持枪壮汉心窝,针弹射入心脏,产生爆炸,虽然是微爆,却足够造成致命伤口。
    持枪壮汉猛地一怔,眼睛瞪得大大的,手中的枪落在地上,不敢置信的看着聂青瑛,想说什么,但根本说不出来,只是一脸绝望。
    他万万想不到,钢笔真的能发射子弹,而且是致命的子弹,诡异的,子弹射进去还会爆炸。
    还听不到声音。
    这个美女不会是妖孽吧,不会是会使暗器的狐狸精吧?
    聂青瑛开枪之后,更不留情,朝着其他四名壮汉连续开枪,都是瞄着对方的心窝开枪。
    七步之外手枪快。
    七步之内手枪又快又准。
    “钢笔”也一样。
    四名壮汉心窝纷纷中弹,子弹在心脏里面爆炸,巨大的痛苦让他们神经麻痹,叫不出声,眼前这位美女在他们眼中,不再是尤物,而是索命判官,黑白无常。
    五名劫匪倒了大霉,但他们忘记了一个规律,越是独行的女人越不好惹,如果没有一定的本事,在战争时期,女人谁敢一个人开车上路,那不是找死吗?
    聂青瑛欣喜地看着钢笔:“保命符!虽然唐大哥不在身边,但他的钢笔在身边,等于有了一个保镖,而且是隐形的保镖,在无声无息中取人性命,防不胜防。今天还是过于生疏,我得多练练,要得心应手,要熟能生巧,要快如疾风,一出手就不能给对方留下活命的机会。”
    她亲吻钢笔一下,将它插进口袋。
    民国时期,政府职员的衣服,往往有一个上口袋,这个口袋特意留一个口子,很方便的钢笔插进去,有的口子开得较大,可以插进两支钢笔。
    在民国,但凡口袋插两支钢笔的人,绝大多数都是有墨水的人,除非他故意装逼。
    当然,插两支钢笔的往往是文字工作者,官不大。
    插一支钢笔的,往往是中层官员。
    大官极少插钢笔。
    聂青瑛确定五名壮汉已死,上前搜身,她是杀过小鬼子的人,搜尸体不算什么。
    一会儿,搜得80多块大洋,二十根小黄鱼,5000多元法币。
    看来这五名劫匪还是有钱的,或许最近抢了有钱人。
    “正事不干,当土匪,滥杀无辜,按律当杀。”
    聂青瑛将手枪拾起来,是一支勃朗宁,还很新呢,不知从哪里抢来的,现在归她了。
    这时,看到那只奇怪的小鸟从她面前飞过,还对她鸣叫几声。
    “你这小鸟真是奇怪,不像麻雀不像飞鹰,飞的倒是挺快。”聂青瑛笑道,突然觉得有些疑惑,“不对呀,这只小鸟一直跟我,像是监视我。怎么可能,小鸟而已,怎么可能跟踪人,监视人?如果是飞鹰,还有可能是唐大哥派来的。”
    她走到枯树前,感觉这个枯树很粗,恐怕移不开。
    但她感觉可以试一试,万一可以呢?
    自从认识唐大哥之后,力气似乎变大了。
    她抓住枯树尾端,用力拉,想不到果然拉开了。
    “我的力气真的变得那么大了?”
    “在地狱走了一回,力气还变大了,真是奇怪!”
    “难道是神奇的唐大哥对我施了魔法,使我力气大增。”
    “我的视力、听力、反应力等方面也有提升,太神奇了。”
    “算了,不再多想,时机一到,一切都会清楚的。”
    聂青瑛上了轿车,飞奔而去。
    天空中,“雀鹰”疾飞着,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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