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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黑狼 第二幕 草原(上)

    嘉瑞八年,正月初八。
    洛州一处边关,北陆古语“邦达里尔”,南陆人称其为烟城,是由南陆商人在北陆猞旗乞伏氏的帮助下建立起的一座城市,是两陆之间商业交流的重要城市。
    这座城市仿佛被谁从刀劈成南北两半,北边属于北陆人,以帐篷为主,南边则是南陆标准木构房屋,中间以一条宽约六丈的街道为分界线。
    萧竹的住店就在这条街道旁,属于南陆人的这一侧,一家名为“南家人”的旅店。
    昨天半夜才抵达北陆,随后就在旅店睡到自然醒,直到中午才被饿醒。
    尽管开店的是个南陆人,在这里也很难吃到南陆的大米,不过北陆的肉价明显比南陆低很多,如果殇阳那个胡屠户来这里开店,就那个价格怕是到死都卖不出一两牛肉。
    一碗牛肉汤,只需要十个钱,那碗里都不是牛肉泡在汤里,是汤水在一块块牛肉夹缝中流动。
    这样一碗牛肉汤,就是一个北陆普通人的早餐,除此之外,他们还会用产自淮州的小麦制作一种特别的馕,干着的时候就一个拳头大小,泡水之后可以膨胀三四倍,撕开之后就着牛肉汤下肚,一天都不见得会饿。
    但是萧竹吃的时候绝对是痛苦的,他还是更喜欢主食,他可以没有美味的菜肴,但他不能没有主食,吃习惯了南陆的大米馒头面条,一时之间没了这些,总觉得吃了和没吃似乎没什么区别。
    南家人,从名字就可以听出来,这家店就是为南陆人提供服务的,店老板是对夫妇,三十四五岁的样子,操着南陆殷国的口音。萧竹很快就与老板夫妇混熟了,顺便打探了不少情报。
    在北陆出远门一定要有一匹健壮的好马,还要随时做好风餐露宿的准备。地图在北陆不一定有用,毕竟整个北陆是属于游牧民族的,你很难保证一座城市里真的还有人,一个大家族往往会随着季节变化带领一座城的人在北陆各个区域之间游走,像剑骨城这种修筑了城墙的城市算是绝对的少数,更多时候是一个大部落想留在哪里就在哪里支起帐篷群,一座新的城市就此诞生。
    刘煜被派出去打探情报了,萧竹不打算买马,毕竟只是在北陆逗留一段时间,所以萧竹还是打算跟随商队深入洛州腹地,一路往剑骨城的方向走。
    现在的萧竹除了钱什么都没有,他需要一顶适合在草原过夜的帐篷,还有即使不一定有用也必须要有的地图和指南针。
    烟城南边以住店和南陆货商店为主,这些都不是萧竹需要的,萧竹需要的是纯正的北陆货。
    城北,一个对南陆人而言不带刀就等于不打算把命带回去的地方。北陆人开的商店很没意思,他们一家店只卖一种东西,卖牛肉的店绝对买不到猪肉,卖刀的店绝对买不到剑。
    萧竹一下午跑了差不多三十几家店,才找到一张“可能有用”的北陆城市分布图,好就好在指南针不用特意去挑,只要能指个方向就够了。
    至于帐篷,自然是买不到的,北陆的商人没想过要卖帐篷给南陆人,而且北陆人均有一手制作帐篷的好手艺,帐篷不在北陆的货物名单里。
    不过好在刘煜得到了不少有用的情报。当萧竹在太阳落下前回到旅店时,刘煜正端着一碗面在旅店一楼猛嗦。
    萧竹皱眉问道:“你哪来的面?”
    他们差不多两天没吃到面食了,北陆淮州虽然差小麦,但是离开淮州的时候差不多就已经变成了馕,这俩人这两天差不多都快吃吐了,此时刘煜端着的那碗,无论是颜色还是粗细,都是标准的南陆面条。
    “留了一碗,留了一碗,嘿嘿,我怎么会独享好东西呢,自然是还有一碗在这里的。”刘煜说着,从桌下掏出一个食盒,食盒里摆着一碗热气腾腾的牛肉面。
    四五块牛肉铺在面上,牛肉底下还打了个煎蛋,最罕见的是,在这碗面里居然看到了葱花。
    萧竹顿时有了一种回到家的感觉,他看着努力嗦面的刘煜,不禁问道:“你小子是有点东西,所以我还是想知道,你哪来的面?”
    “下船之前,我就看到那群水手搬了几麻袋的面粉,就买了一点。”刘煜一口面还没吃下去,似乎没反应过来萧竹要问什么。
    萧竹捧着碗,看着碗里的面,激动得几乎要流出眼泪来:“果然没把你卖给那个姓沈的是个正确的选择,还得是你懂我啊。”
    “啊?”
    “没事没事,那不重要,现在还有一个一个问题,我让你去收集的情报呢,也没有路线。”
    “有,”刘煜咽下嘴里的面,从口袋里掏出几张被揉得有点皱的羊皮纸,“有三支商队要往剑骨城的方向走,一支走西边沿海,我们可以跟随这支队伍抵达辽国商人建立的驿站,再转北前往剑骨城;一支沿着洛淮边境的汭河往北走,再往西抵达剑骨城;最后一支是直接朝着西北方向走,这一路最快,但是他们拿不出途径城市的名单。”
    “因为那群人是个笨蛋,根本不知道在北陆行商的规矩。”旅店的老板走了过来,将一袋馕放在刘煜身旁。
    萧竹脸色铁青地看着这一麻袋的馕,对着刘煜问道:“我们不会接下来都要吃这个吧。”
    刘煜也表示很痛苦:“没办法啊,只有这玩意适合长途当储备粮,其它东西更难吃,馕这玩意多好啊,吃一个就能顶一天,一天只要难受这一回,要是肉干什么的,一天嚼蜡三回不是更难受吗。”
    “这确实是目前最适合你们的储备粮,大家都是打南边来的,自己人不坑自己人,我卖给你们这堆玩意够你们俩吃一个多月,够你们赶到剑骨城了。”老板说着,拉出一把椅子坐了下来。
    老板狐疑地看了看两人,说道:“说起来你们也是奇怪,我在这里开了那么多年的店,第一次见到专门来北陆旅游的,而且你们似乎完全没做准备。”
    “啊,很少吗?”萧竹拨开牛肉和煎蛋,夹起一筷子面条,准备往嘴里送,“还有啊,为什么老板你觉得那些人是外行,北陆行商的规矩又是什么?”
    “不是少,你们是我见过第一个声称来北陆旅游的,至于规矩,就是路线,北陆的城市是移动的,有些城市甚至是让所有人把帐篷支在板车上,晚上睡觉,白天就让马拉着整个城市跑,所以商人队伍要么就是沿着海边走,海边的城市大多是我们南陆来的人跟北陆大家族一起建立的固定城市,要么就沿着北陆的河道走,河流两边会有大家族的要塞,那也是固定城市。”
    “而洛州大草原内部,除了剑骨城,几乎全都是移动中的帐篷群,运气不好的话,个把月都不一定能找到城市,所有的老商人都知道这个问题,所以会想直接横穿草原前往剑骨城的,只能是新来的笨蛋。”
    老板说完,看着疯狂嗦面的两人,又说道:“其实我可以给你们推荐一条路,我有个北陆朋友,他这段时间打算去一趟剑骨城,他的家族在北陆颇有一些影响,至少能保证两位的安全,而且还能带你们领略一下北陆的风光。”
    “真的吗老板,还有这好事?”刘煜瞬间两眼放光。
    “当然是真的,不过我也有条件,你们回南陆之前必须来我这,帮我带一封信回南陆。”
    萧竹点头道:“可以考虑,但是老板你这个朋友,他能让我们吃上软的食物吗?”
    老板顿时满头黑线:“这玩意对你们真的有那么重要吗?”
    “那是非常的重要啊,”萧竹说着夹起煎蛋,刘煜煎蛋的手艺可以说是深得萧竹的欢心,一面焦黄酥脆,另一面软嫩至极,萧竹在夹起煎蛋前先把蛋黄捅破,没完全熟的金黄蛋液混入面汤,混合之后能产生全新的风味。
    “那你们为什么不多带点粮食过来?”老板发出灵魂疑问。
    萧竹霎时顿住了,说实话他在南陆的时候已经准备好粮食了,不过应该说是刘煜准备好了,然后萧竹直接将一箱储备粮卸了下来,换了一箱银票上去,美其名曰有钱什么都买得到。
    然而就目前的情况来看,现实明显与萧竹的预期不符。事实上,绝大多数南陆商人确实是来北陆卖粮食的,毕竟是生存必需品,非常好卖,但就是太好卖了,以至于大多数商人在大多数时候拿不出足够的货,货物在抵达北陆的时候就被蹲守在港口的北陆人瓜分了,萧竹也没预料到北陆粮食稀缺到这种程度,至少在有南陆人的地方不应该那么稀缺。
    现在他是已经大大的后悔了,总不能说自己为了赌博所以没带粮食吧,这要是说出去以后被人知道了不得让人笑掉大牙。话说这还是萧竹头一回没预料到局势变化,就在他中午吃馕吃到快吐的时候,他就已经回顾了自己从小到大短暂的二十几年,虽说自己家大业大到了可以在南陆横行霸道的程度,但是他一直小心谨慎,大多数时候都是低调出现以方便他遭遇意外时可以立刻把握局势,但是过去二十几年里他的人生几乎不存在意外,直到这段时间意外接踵而至。
    先是被自己的下属开了染坊,又是莫名其妙被安排的婚事,婚事这种东西他倒是无所谓,自从明白自己的老爹是个在南陆有头有脸的人之后他就明白自己的人生有很多重要的事情都不能由自己选择,不过到现在为止他认为的最大的意外,就是自己在北陆落魄到因为一碗牛肉面差点流下眼泪。
    “只能说是对北陆还不是特别了解吧。”萧竹思考了一会儿,给出了答复。
    老板笑道:“也是哈,我当年刚来的时候也是不懂,结果吃了半年的牛肉汤泡馕,太难受了,不过还好半年后痛苦就结束了。”
    刘煜问道:“所以你们现在吃的是什么,不也是馕,难不成你们也刚来半年?”
    “不,我们吃习惯了。”
    “好吧,我服了,”放下像舔过一样干净的碗,刘煜趴在桌上,说道,“那我们什么时候去见老板你的朋友啊?”
    “你们很急的话,我明天早上就带你们过去,不过我先说好,不一定能让你们搭上顺风车。”
    萧竹放下碗,将一根面条吸溜进嘴里,笑道:“没关系,就算搭不了顺风车,也算是在北陆有了个认识的人,能有这个机会不错了。”
    老板的身子往椅背上一靠,说道:“其实机会还挺大的,那家伙很喜欢跟咱们南陆来的交朋友,尤其是年轻人,不然我也交不到他这个朋友,说实话,北陆人跟我们印象中的样子差距很大,我刚来的时候就是想着来这里靠命赚钱的,但实际上没有说的那么危险,很少北陆人像史书上说的那么凶残,甚至是十分温和,所以我才在这里留了下来,有了这家店和我老婆。”
    “只能说是南陆强大起来了吧,或者说你们有利用价值,”萧竹边扒拉着面条边说道,“北陆人是比较莽,但他们不是傻子,现在南陆已经太强了,惹怒南陆对他们没有好处,而且你们可以给他们带来粮食,所以对你们这些商人温和一些对他们是有好处的,至少可以让更多的北陆人吃上大米面粉什么的。”
    “照这么说,我还得感谢一下大乾王朝那批搞出机甲的人,”老板笑道,“如果没有他们,我们可能还得冒着被北陆人干掉的风险做生意,虽说现在打着高风险的名义也不能在南陆抬价,但跟我是没关系了,毕竟我是个开旅店的,来这里的商人多了我也好做生意。”
    “那老板你在这边做生意,应该是不需要交税什么的吧?”萧竹突然笑着问道。
    老板被问得愣了一下,说道:“交税倒是没有,但是乞伏家会每个月来收一笔管理费用,一般是用粮食之类的货物作为支付方式,很少用南陆的金银,不过毕竟是北陆,连一个稳定的国家都没有,我们也没有交税的地方。”
    “原来如此,是这样想的吗,”萧竹小声嘀咕了两句,笑问道,“像那种旅行商人,他们不在某些城市定居,那他们岂不是连管理费都不用交了?”
    老板笑道:“朋友,你知道为什么我要留在这里开店吗?”
    “为什么,为了稳定安全?”
    “不对,”老板摇头道,“在北陆做买卖,每次带着货物进入一座城市,都要被那些北陆人收走一部分货物,无论你是不是在其他城市缴纳过货物,只要是进入城门,他们都要收,如果一批货物要途径十座城市才能卖出去,那么那批货每经过一座城市都要少一点,如果一个商人带着货物辗转超过十五座北陆城市,那他就相当于已经赔钱了,哪怕南陆货转到北陆有十倍的利润。”
    刘煜惊讶道:“那么狠?”
    老板苦笑道:“对,就是这么狠,而且南陆商人在北陆想要做生意,就必须雇佣北陆人在商队里担任护卫工作,其实就是监视,还是必须由商队自己养着的那种。”
    萧竹又问道:“那老板你一般是用什么作为管理费交上去的,你们这也没有什么南陆粮食,提供的都是北陆的食物,不收银子的话,难道你们每个月都要买一点南陆粮食用来交管理费?”
    老板自豪道:“这个嘛,家妻没什么特别的本事,但是论织布缝衣的手艺,在这座城里还是有些名气的,所以我们一般每个月都要准备长三丈且宽一尺半的丝绸给乞伏家。”
    “原来如此,在南陆也就值十五两银子啊,但是在北陆的话,这个费用是有点高的啊,除了丝绸,一般还有什么能用来缴费?”
    老板摆摆手道:“有的时候北陆人会让我们帮忙提供食物,一般提供二十个北陆人一天的吃食就能免除一个月的费用,除此之外我就不知道还有什么能用来缴费了。”
    萧竹点了点头,将碗中最后一点面条吃下肚,说道:“吃饱了,要不老板你现在就带我们去见一下你的北陆朋友吧,说实话我们挺急的。”
    “你们就那么急吗?”
    “那是非常急啊老板,”萧竹说着指了指旁边一麻袋的馕,“这玩意我是一点都不想吃,我现在就想早点到剑骨城把事情办完,好回南陆吃大米。”
    “行吧,不过现在天色毕竟暗了,你俩最好是有防身的武器,不然在北区可不安全。”
    “这种事你放心,我来北陆肯定是带了武器的。”萧竹说着,从桌底下掏出黑刀。
    老板无奈道:“行吧,那二位还请跟我来。”
    戌时,烟城城北,猞旗乞伏氏的营地。
    萧竹和刘煜在最大的一顶帐篷外站着,天不冷,刘煜却打着冷颤。
    说实话,两人在来这里的一路上想了很多种关于老板的朋友的可能,但实在没想过,这大哥的朋友是乞伏氏的大族长——乞伏司仁。
    难怪说可以保障两人在北陆的安全,乞伏司仁这个名字在南陆也是有点影响力的,即使不算好听,乞伏家可是被北陆永远的“第二家族”。
    最初的豹旗独孤氏时期,乞伏氏就是北陆第二的家族,随后又在虎旗赵氏对独孤氏成为赵氏最大的支持者,而狼旗拓跋氏的上位也同样少不了乞伏氏的影子。
    乞伏氏从未在北陆登上王座,但又能在每个时代都稳住第二的宝座,这便是乞伏氏的可怕之处。这一代的乞伏家大族长,是第一个完全接纳南陆商人并且为其提供庇护的北陆人,几乎是在机甲问世的前一年,乞伏氏立刻转变自己的态度,成为北陆第一个为南陆人提供庇护的家族。
    这就给人一种感觉,乞伏氏似乎永远能早所有人一步知道世界格局的变化,永远在时代的脚步行动前改变方向,以保证自己永远能成为世界格局变化的受益者,这便是乞伏氏的可怕之处。
    刘煜趁着四下无人,小声问道:“殿下,真的没问题吗,对方可是北陆第二家族的大族长啊,是猞猁王啊。”
    萧竹倒显得很轻松,说道:“第一,到了北陆就绝对不要再叫我殿下了,实在不习惯就叫我老板得了;第二,这是目前最安全的选择,猞猁王越牛逼就意味着队伍越不容易成为被打劫的目标,而且这是直达剑骨城的队伍,是我们目前能找到的最节省时间的队伍。”
    两人正说着,老板的头,伸出帐篷,看了看两人,笑道:“进来吧,猞猁王要亲自跟你们谈一谈。”
    两人踏入帐篷,标准北陆民居,靠左摆着羊皮纸包裹的木制家具,靠右则是做饭烧水的火炉,冒着火星的地炉躺在正中,兽皮的地毯铺在干燥的土地上,最深处用毛毯和棉被铺成简单的地铺。
    乞伏司仁的帐篷内比较有特色的一点就是,地炉边围着一圈矮木桌,乞伏司仁就盘膝坐在主位,笑看着踏入帐篷的二人。
    这是个精干的汉子,长发在脑后编织成麻花的形状,饱满的天庭下是北陆人特有的黑得发亮的眼睛,面色红润如醉汉,胡须剃得很干净,裸露的上半身展示出扎实到夸张的肌肉,古铜色皮肤更显出一股力量感。
    这就是乞伏司仁,标准得不能再标准的北陆汉子。
    他打量着面前二人,笑问道:“我都知道了,二位是第一次来北陆,想去剑骨城一趟是吧,可否告诉在下,二位是带着什么样的目的来的,或者说,二位想去剑骨城做什么?”
    “去看看北陆妞都长什么样,顺便尝试一下促进南北的通婚。”萧竹说这句话的时候一脸正经,以至于刘煜完全无法想象萧竹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态说出这句话的。
    乞伏司仁愣了一下,突然大笑道:“有趣,真是有趣,孟老弟你说的没错,这确实是两个不错的年轻人,跟你当初来的时候一样。”
    孟老弟自然是指的旅店老板,此时他坐在乞伏司仁的身旁苦笑着,他也没想到萧竹会说出这样的话。
    某种意义上萧竹说的完全是实话,只不过他想看的和想娶的这个妞身份有点牛逼。
    乞伏司仁笑了一会儿,好不容易停了下来,说道:“如此看来二位真的就是来北陆玩的,既然如此就是下一个问题,二位能帮我的队伍做什么,或者说,二位跟我们一起走的话,能让我的队伍得到什么?”
    “来自南陆的一个剑士和一个厨子,”萧竹笑着说道,“也可以是两个南陆的书生。”
    “有趣,确实有趣,”乞伏司仁再次发出标志性爽朗笑声,“你们是读书人啊,那还真是少见啊,不过你们读书人不都喜欢留在南陆做官吗?”
    萧竹摆摆手笑道:“那都是没志气的行为,他们只能跟着无能的朝廷混吃,我跟他们不同,我读书就是为了见世面,如果读了书以后我还是只能娶个南陆妞儿,那我这书不就白读了,所以我要做点一般南陆人不想干的,我想来娶个北陆妞,如果我能留在北陆就更好了,而且我之所以去剑骨城,也是想见一见狼主,没准我还能成为他的谋士,成为北陆第一个南陆人谋士。”
    “有趣,果然有趣,简直是太有趣了,居然想给拓跋良那家伙当谋士,”乞伏司仁笑道,“两个小家伙确实有趣,这样吧,明天中午我们就出发,你们明天收拾好行李之后让孟老弟带你们过来就好了,要是迟到了我可不等你们。”
    “等一下,我有个问题,”萧竹问道:“这趟行程,我们的吃住怎么解决?”
    乞伏司仁与孟老板相视一笑,孟老板说道:“住的问题你们不用担心,明天你们就知道了,至于吃的,你不是买了一麻袋的馕吗,那些够你吃了。”
    “明白了,那么明天见。”萧竹说罢,起身带着刘煜离开了帐篷。
    帐内只剩下乞伏、司仁二人,萧、刘二人离开后,孟老板问道:“这两个,至少够我一年的钱吧。”
    “还没交货呢,我怎么知道值多少,不过这两个确实有趣,应该能卖个好价钱。”乞伏司仁说着,面部表情慢慢变得极其狰狞,与方才的憨厚汉子简直判若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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