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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5章 打110,记住,电话110……

    在士兵的卖力挖掘下,一具具尸骨被挖出,排成一排。
    尸骨的数量太多,非专业人士,很难分辨哪一根骨头是属于哪一个人的。
    大家只能从头骨的数量,来粗略估计有多少具尸体。
    然后把挖到的其他大骨头,往头骨旁边堆成一堆。
    在这样诡异又高压的氛围下,无人敢说话,整片区域呈现死一般的宁静。
    每个人都死死盯着那个红眼黑裙的女人,包括顾白在内。
    刚才她踢铁笼的那一脚,展现出了非人的实力,着实把大家都震慑住了。
    那些被俘虏的人都意识到,这个女人才是真正的话事者,他们的死活掌握在她的手中,因此全都噤若寒蝉。
    顾白则是想再观察一下,这个女人到底想干什么。
    随着越来越多的尸骨被摆好,一直冷眼旁观的女人终于动了。
    她走到其中某堆尸骨前,捡起地上的一个头骨。
    葱白的手指轻轻拂去上面的泥土,再举高到月光下仔细端详。
    美人与枯骨,在月色朦胧中同时呈现出暧昧的唯美感和惊悚感,令人移不开眼睛。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顾白恍惚看到,她手中的头骨逐渐散发出点点的光芒。
    那光芒就像一颗颗星星镶嵌在头骨表面,可细看表面除了尘土又什么都没有,仿佛发光的是头骨本身。
    女人直望着头骨不说话,其他人也不敢说话,直到小秦打破了这死寂的局面。
    俗话说,孩子静悄悄,必是在作妖,这话真没错。
    之前大家都盯着士兵翻找人骨的时候,小秦这个熊孩子,居然安安静静的没有闹腾。
    顾白以为这小子恢复正常了,就没再关注,哪知这小子竟然混进了翻找骨头的士兵里,也跟着翻找起东西来了。
    现如今他不知找到了什么,兴冲冲地跑过去,抓住那个女人的手。
    “姐姐,我找到了!这是你的!我给你戴上!”
    女人用冰冷的寒眸盯着小秦稚嫩的脸庞,目光下移,落到自己的手腕上。
    那里被戴上了什么东西,触手升温,隐隐发热。
    定睛一看,一串红里透黑的佛珠手链闯入她的视线。
    厚重吊诡的乌红色珠子,在她苍白的手腕上投下暗红的阴影,像一抹鲜血,又像一道伤痕。
    佛珠的材质乍一看是半透明的玛瑙制成,细看才发现是凝实的乌木,只不过外面裹了一层饱满的包浆,少说经历过千百年的沉淀才能形成。
    突然,佛珠陡然变红,烙铁般散发出可怕的热量。
    绳子也自动朝里勒紧,一寸寸嵌入她的皮肉。
    “唔……”
    女人咬紧下唇,疼痛使她沉郁的双眼有了些活人的灵动。
    强忍数秒,她忍不住痛呼出声。
    “唔呃……啊啊啊啊——”
    一股强大的力量从佛珠内涌入她的身体,灌入四肢百骸,几乎要将她撕碎。
    随之而来的,还有一段被遗忘许久的记忆……
    几年前,在她成为缅北最令黑恶势力闻风丧胆、统领数万士兵的血狱王之前,她还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都市小白领。
    那时她还没有觉醒惊人的力量,双眼也没有变成猩红色,只有一个平凡的名字,伍琼思。
    伍琼思从小跟着父母在国外生活,父母都是华人,只不过他们的生意主要在海外,因此长年在海外定居。
    从小她就知道,她不是父母的亲生女儿,而是他俩领养的孩子。
    据父母说,他们苦于无法生育,用尽各种高科技手段也没法怀孕。
    正巧某天回国散心的时候,看到了在福利院门口玩泥巴的她,觉得很有眼缘,于是动了收养孩子的念头。
    许是伍琼思的加入给这个家庭带来了福气,领养了她之后,不但家里的生意越做越大,就连一直不孕不育的夫妻俩,竟也成功怀孕,生了个儿子。
    夫妻俩并没有因为有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就对领养的女儿冷淡。
    相反的,他们认定伍琼思是这个家的福星,对她更好了。
    爸妈不偏心,弟弟也乖巧懂事,因此,姐弟俩感情也非常好。
    弟弟6岁那年,伍琼思正好大学毕业。
    她打算回华国找工作和定居,毕竟有个词,叫故土难离。
    虽然她已经没有了儿时的记忆,但是她对华国这个神秘而古老的国家非常感兴趣。
    总觉得冥冥之中,有股神秘的力量在召唤她回去,令她魂牵梦萦。
    父母对她归国的决定很支持,因为他们也打算逐步把国外的生意转向国内,今后回华国养老。
    毕竟有个词,叫落叶归根。
    伍琼思满怀期待地回到那个心心念念的家乡,可她不知道,这一去,就踏上了一条不归路。
    华国比她记忆中更加安宁和美好,她在这里获得了难以言说的轻松感和满足感。
    这个国家用几十年的时间,像制作一块蛋糕一样,把蛋糕越做越大,越做越精美。
    奈何美味的蛋糕在让本国人民吃饱幸福的同时,也招来了苍蝇和蚂蚁的觊觎。
    外界有些饿得眼睛发绿的家伙,他们不去花力气制作自己的蛋糕,而是费尽心思伸出邪恶的触手,试图刮走别人蛋糕上的奶油。
    为了偷窃成功,他们甚至愿意强忍着饥饿,慢慢地放长线钓大鱼。
    也许是日常的安宁和美好让伍琼思放下了警惕,又或许是大学刚毕业,涉世未深。
    她怎么也没有想到,她正正经经工作了三个月的“公司”,竟然是一个“贼窝”。
    公司某天发公告说,为了犒劳大家上一个季度的辛苦工作,特意安排旅游团建。
    地点是埃及,只是中途需要在别的国家转机。
    员工们听到这消息,纷纷感激公司福利待遇好,连刚入职的员工都能出国旅行,甚至还允许员工带家人随行。
    没人意识到这是一个处心积虑的新骗局,直到他们中途转机的时候,被带到一个陌生的地方,并被一伙陌生人扣留起来。
    他们从那些陌生人凶神恶煞的面相、动不动就拳脚相加的举动里,逐渐意识到一个可怕的事实——他们被绑架了。
    不,不是绑架,严格来说,是拐卖。
    他们整个公司的员工,都被公司给卖了!
    之前的一切疑惑都得到了解答,难怪公司里的员工,基本都是入职几个月的新员工,资历最老的也不到半年。
    难怪公司的业务没有什么进展,但是福利待遇和工资都极好,工作内容也轻松无压力,仿佛幕后老板是个缺心眼的富二代。
    现在真相揭开,哪有什么傻乎乎的创业富二代,只有他们这些傻乎乎的猪崽,养肥了就被卖。
    其中最惨的就是那些带家人来旅行的员工了,本来一个人遭难已经够惨了,还额外牵连了自己的家人进来。
    伍琼思就带了家人一起过来。
    当时她弟弟一听可以去埃及看金字塔,激动地要跟着一起去。
    她这么宠爱她的弟弟,又怎会拒绝。
    可是,谁能想到,开开心心的出国游,居然变成了地狱之旅。
    旅游的终点不是沙漠中巍峨的金字塔,而是隐藏在一片翠绿之下的滔天罪恶。
    在遇到重大的人生变故时,人们一开始总是不愿意接受现实,心中有反抗的念头。
    这个时候,犯罪分子就会挑出几个闹得最凶的“刺头”,杀鸡儆猴,让其他人彻底死了心。
    几年前,被拐卖的那一天,面对突然的变故,年纪最小的弟弟放声大哭。
    哭声不会唤起犯罪分子的同情,只会使得那些本就丧心病狂的坏蛋们更加疯狂。
    他们毫无人性,竟要举起沙包大的拳头对小孩动粗。
    伍琼思不可能放任自己的弟弟被打,她勇敢地站出来,挡在弟弟面前。
    打手们有心立威,震慑所有人,因此特意拿他们姐弟俩开刀,下手格外狠辣。
    即使伍琼思学过拳击,她在围殴之下也难以招架。
    其实他们公司的员工人数很多,那些打手没有枪,数量上也比不过大家,只是气势更盛。
    如果大家能够团结一心一起上的话,还能有一线生机,可以利用数量优势,夺走武器和车子,逃出生天。
    可惜大家刚刚从文明社会出来,还没适应黑暗丛林的法则,以为逃避就能不去面对,就像上课不看老师,就以为不会被叫起来回答问题的学生一样。
    无论伍琼思怎么号召大家一起反抗,大家都充耳不闻。
    只是把脑袋夹在两个肩膀之间,仿佛脊梁以上的骨头都断掉了。
    之后的遭遇,伍琼思记不清了。
    她只记得拳头、甩棍和刀子不断在她脑袋和身上招呼。
    钝痛和狂奔,是她脑海中最后的片段。
    她不记得自己是怎么成功逃出去的,背上还背着弟弟。
    弟弟哭声嘹亮,一直喊她“姐姐、姐姐”。
    “姐姐……我好害怕……”
    “姐姐……你的头在流血……”
    伍琼思的口中满是铁锈一般的血腥味,脑袋上的鲜血从额头淌下来,汇入眼睛里。
    她眼前一片血红,抬头是殷红的天空,面前是漫无边际的红色稻田,脚下的路仿佛永远也没有尽头。
    她一直跑,一直跑,直到绊了一跤,将背上的弟弟摔出去。
    那股劲一泄,就再也爬不起来了。
    她徒劳挣扎许久,只能用最后的一口气,交代弟弟:
    “跑,往前跑,往前跑……”
    “跑到一个有华国人的地方,问他们要电话,打110,记住,打电话,110……”
    “打了电话,会有人来救姐姐……快跑……”
    眼前定格的最后画面,是弟弟涕泪纵横的脸,之后眼皮沉重得再也撑不起来,慢慢阖上……
    回忆从这里断开,当伍琼思再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她已经不再是她。
    她不记得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来自何处,不知道自己要去往何处,不知道自己所求为何。
    这几年来,她处于一种很奇怪的状态中。
    她仿佛变成了一个气球,空有躯壳,内里却空空荡荡、浑浑噩噩。
    脑海中只有一个模糊的念头——要找人,找一个人。
    至于要找谁……
    找谁?
    她不记得了。
    反正得找,翻遍每一寸土地,也得找到那个人。
    或许,找到那个人之后,她才能知道自己是谁。
    她每天在这块碧绿的土地中游荡,像一个被风刮得到处乱飞的塑料袋。
    脚下轻飘飘的,好像摆脱了肉体的束缚,但是握紧拳头,又有着千钧的力量。
    如果有城墙阻挡了她前进的步伐,她就一拳砸烂这城墙。
    如果有人拦住了她前进的方向,她就从他们身上踏过去。
    每个人,每个与她对视的人,都会被她震慑,自动让道。
    她的眼睛自从被鲜血染红之后,就变成了血的颜色,水洗不褪。
    只要有人与她对视,就会产生幻觉,仿佛被拉入血池地狱。
    那些作恶者、欺诈者、伪善者,皆会在幻象中遭受剥剹酷刑,精神崩溃。
    凭借着这双眼睛,她成为缅北地区另一个可怕的存在。
    不知道为什么,那些人给她起了一个名字,叫血狱王,并且自发地追随在她身后。
    几年过去,她身后的队伍越来越壮大,被她砸破的城墙和拉入血池中的人越来越多,她却始终没能找到自己想找的人。
    直到记忆回归,她才终于想起来,她要找的人是谁。
    弟弟……
    她要找的是弟弟……
    此刻,记忆开始恢复的伍琼思,转动了一下她那因震惊而凝滞的红色眼珠。
    眼中的坚冰悄然化开,融成一滩热泪,悄然落下。
    她的视线,缓缓聚焦在眼前那个仍在拉着自己手的小男孩脸上。
    记忆中的脸孔,和眼前的稚嫩脸孔,逐渐重合……
    是……他?
    是他!没有错!
    她想起来了!她找到弟弟了!
    她终于记起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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