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兰切斯卡·泰恩

    弗兰切斯卡很早就知道自己绝不平凡。

    这并不是因为自己是一个穿越者,毕竟,几年来安逸的大学生活足以让她忘记几乎所有的高中知识,而她那个养老的专业又没法让她像前世小说里那些穿越的前辈们一样,利用时代优势成为某一领域的大佬。

    是的,弗兰切斯卡·泰恩是她这辈子的名字。

    在某天一觉醒来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出生在1977年的英国婴儿时,弗兰切斯卡失望地发现穿越带给她的全部福利似乎仅仅是看起来比其他小孩“更聪明许多”——小时候更早学会说话,入学后学习成绩更好,似乎总是比同龄人成熟许多——除此之外,没有什么特别的。

    但很快她发现自己错了。

    弗兰切斯卡七岁那年的某一天差点失手打碎了妈妈凯瑟琳收藏的漂亮瓷器——说是差点其实并不太准确,那个漂亮的盘子已经脱手而出了,可正当弗兰切斯卡惊呼出声时,它居然就那么稳稳当当地悬浮在了空中。

    “怎么了,切茜?”凯瑟琳在厨房探出头。

    切茜是她的昵称,弗兰切斯卡的家人和朋友都喜欢这么叫她。

    “没事,妈妈。”弗兰切斯卡赶紧将盘子放好。凯瑟琳看了看,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就又回到厨房忙活去了。

    还好自己动作够快,弗兰切斯卡看着被放回原位的盘子松了一口气。她看着自己的双手回忆着刚刚那种感觉,手边的小茶杯居然再次颤颤巍巍地漂浮了起来。

    “这不会是异能吧?”弗兰切斯卡兴奋的想道,“估计是念动力,棒极了!”

    但她不打算把这件事说出去,其一是自穿越以来的七年里自己接触到的所有人或事物似乎都没有任何玄幻的元素,而自己一点也不想成为异类甚至被抓去研究所解剖;其二则是她更加失望的发现这所谓的“念动力”居然只是个时灵时不灵的鸡肋,根本不像她想象中的那样厉害:经过她此后三年多的艰苦训练也不过是从能浮起一个小茶杯,进化到能浮起一个装满水的小茶杯,并让它从茶几上飘到沙发附近。

    ——好吧,至少自己独自一个人看电视的时候,喝水终于不需要伸手了。

    于是弗兰切斯卡再一次决定接受自己的平庸——上辈子就是条咸鱼的她只是穿越了,又不是换了个脑子。孩童时期的小聪明确实能让自己在起跑时比周围大部分孩子跑的快一点,但这显然并不足以支撑她重活一世就能变成某某领域叱咤风云的人物。

    既然如此弗兰切斯卡决定继续咸鱼下去,毕竟她这一世的父亲爱德华·泰恩在伦敦金融界混的风生水起,而且在自己九岁多的时候爱德华挣了一大笔钱,就算他们家在伦敦市中心买了个超大的房子,剩下的钱也够作为独生女的她衣食无忧的摆烂到下辈子。

    但是很快她又发现自己错了。

    弗兰切斯卡11岁那年某一个周末的早晨,爱德华吃完早餐后照常坐在餐桌前阅读他的《金融时报》,顺便等妻女打扮好,准备一起出门远足。

    这时,门铃响了。

    爱德华起身开门,发现门外站着一位长相奇异、身材矮小,衣着有些怪异与过时的男士。

    “早上好,先生,请问这里是泰恩家吗?”来人用一种近乎于歌唱的腔调这么问道。

    等弗兰切斯卡收拾好自己和妈妈一起下楼时,就看见爱德华一脸纠结地坐在客厅。

    “这位先生说他在一所叫做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当教授,今天前来拜访是想邀请切茜去那里上学,他说我们的小切茜是一个女巫……哦不不我没疯亲爱的,我知道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可是……可是……”

    面对着凯瑟琳惊疑中带着愤怒的目光,爱德华也有些说不下去了。

    这时这位陌生的男士开口了:“早上好,尊敬的夫人,我叫菲利乌斯·弗利维,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魔咒学教授。”一边说着,他一边从沙发上站起来欠了欠身——虽然这甚至让他看起来比坐着时更矮了点。

    “想来您身边的这位就是弗兰切斯卡·泰恩小姐了吧?”他接着说,转过头对着凯瑟琳身边面露震惊的弗兰切斯卡亲切地笑了笑。

    而弗兰切斯卡在父亲吐出“霍格沃茨”这个词时就陷入了呆滞之中:霍格沃茨!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系列!她怎么会没想到!

    其实这也不能怪她。1977年并不算什么特殊的年份,而出生在麻瓜家庭的弗兰切斯卡又不会遇到任何能引起她对于魔法世界的联想的事物,她又怎么可能猜到自己居然穿进了《哈利波特》的世界呢?

    “太可惜了!”她默默地想着,盘算起自己还能回忆起多少剧情。关于《哈利波特》系列她了解的并不多,前世虽然确实也看过原著和电影,但却并不能像真正的粉丝那样对各个细节倒背如流,更何况她已经穿越过来整整11年了。

    “现在剧情走到哪里了?”她继续想着,“哈利波特是什么时候入学的来着?”

    这时,她的肩膀突然被轻轻拍了拍:“切茜宝贝,被吓坏了吧,没事的,如果你不想去的话,咱们就不去好了!”

    是妈妈凯瑟琳。

    弗兰切斯卡回过神来,这才发现自己的父母正满面担忧的看着她。被弗利维教授施过家务魔法的餐具正叮叮当当地在厨房清洗自己,也正是眼前这一幕让泰恩夫妇相信了眼前这个矮小的男士真的是一位巫师,而不是什么新奇的骗子,或者马戏团的杂耍演员。

    但是现在他们似乎以为自己的女儿被眼前的事物吓到了,正准备拒绝弗利维教授手中递出的录取通知书。

    “不不!我想去的,我刚刚只是太吃惊了而已!”

    她一个箭步上前接过弗利维教授手中的通知书,首先映入眼帘就是霍格沃茨那具有标志性的校徽和邓布利多那串长长的头衔。

    弗利维教授微笑着看着泰恩一家围在一起阅读这封信,并不时回答一些问题:

    “这些当然都可以在伦敦买到,夫人,只要您知道门路。实际上,如果您没有别的安排的话,接下来将由我本人带您及您的家人前往对角巷完成小切茜入学前的采购。”

    “噢是的,没错,小巫师们确实会养些猫头鹰作为宠物,我们也确实会骑着扫帚飞行。”

    “不不不,当然今天我们不骑扫帚。”

    接下来的一天相当奇幻,她真的通过破釜酒吧来到了对角巷。父亲担心她独自一人在外求学会吃苦,足足在古灵阁为她兑换了100金加隆——这已经是古灵阁提供兑换的上限了。

    她在弗利维教授的带领下买齐了课本和其他装备:坩埚、天平、望远镜和其他小物件似乎并没什么特别的;袍子、斗篷和尖帽也都和外界普通衣帽店里使用的布料没什么区别,就连龙皮手套也没有太多独特之处,不过摩金夫人那一手缝纫魔法倒是让他们连连惊呼。

    弗兰切斯卡很期待那根独属于自己的魔杖,但显然她在奥利凡德那里并没有遇到救世主哈利那样的境遇:她在尝试到第二根的时候就选中了自己的魔杖——或者说,“被自己的魔杖选中了”。

    “14又4分之1英寸,胡桃木,龙的心脏神经,较好的柔韧性。强大而桀骜的魔杖,可一旦被征服,就能成为最致命的武器。”奥利凡德眨了眨那双浅色的眼睛,停顿了一会,接着用一种轻柔到几乎是叹息的声音道:“孩子,你会成为一位伟大的巫师。”

    还好试魔杖的屋子里只有她和奥利凡德先生两个人,不然真的难以想象自己的父母听见“致命的武器”时会是什么脸色——弗兰切斯卡这么想着——尽管她觉得或许奥利凡德先生会对每个来买魔杖的小巫师都说些类似这样的话。

    但她还是认认真真地谢过老奥利凡德,然后在他的目送下离开了魔杖店。

    在行程的最后,爱德华在一家名叫咿啦猫头鹰商店的店铺为女儿买下了一只棕褐色的雄性小猫头鹰作为开学礼物。弗兰切斯卡看着猫头鹰那张同样没有鼻子只剩下鼻孔的脸,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了那位里德尔学长——于是小猫头鹰被她起名为“汤姆”。

    希望里德尔学长不要太生气。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她一面和小汤姆培养感情,一面把自己的课本都翻了个遍。说实话,这些东西或许对于很多小巫师而言十分枯燥,但在弗兰切斯卡看来,这就跟看小说设定集一样,有趣极了。

    当然,她也以即将离家一年为由,让父母带着她四处玩了一个暑假——然后“顺便”也到隔壁的萨里郡转了转,再“顺便”逛到了水蜡树(privet)大街。

    这里其实她以前也来过,可是谁会想到距离伦敦不到半小时路程外的萨里郡水蜡树大街,就是大名鼎鼎的哈利波特的女贞路(privet drive)呢?!

    她看着远处的女贞路4号,想着不知道能不能偶遇一下哈利波特,这样就能根据他的年龄推测一下剧情进行到哪里了。

    可惜那里一直没人出来——哪怕是德思礼一家她都没能见着。

    “好吧,”她这么对自己说,“反正都要去霍格沃茨了,我迟早会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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