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

    初冬第一场雪落的时候,烟波山的乌龙客栈迎来了一位奇怪的客人。

    大约是地处西北的缘故,今夜这场雪来得一点也不悄无声息,鹅毛似的雪片扑簌簌地从天上跌下来,凛凛朔风鬼哭似的回荡在山间,烈得能顶人一个跟头。

    在这样的寒风里,客人拄着一根随手从地上捡来的树枝作杖,推开了乌龙客栈紧闭的门。门开的一瞬间,风雪“呼”地灌进屋,各自占了个角落打盹的老板和小二同时睁眼,朝门口看去。

    进来的是个年轻俊秀的公子哥,他十八九岁的年纪,白衣金冠火狐裘,玉带锦靴珊瑚绦,连上鞋面上都缀着羊脂白的玉片,是一副穷奢极欲的富家公子打扮,腰间却不伦不类地佩了一柄长剑。那剑好不好一眼看不出,但却一定贵,剑鞘上雕金嵌玉先略过不提,光剑柄上镶嵌的一枚鸽子蛋大小的剔透血玉就价值连城,是有市无价的稀世珍品。

    老板一眼瞥见他唇红齿白的脸,心道:“这种风雪天连当地的农人猎户都不出门,这不知打哪儿来的娇少爷脑袋里到底灌了几缸水,这么想不开,顶风冒雪地跑到烟波山来给自己找刺激。”

    公子哥对老板的腹诽一无所知,他回身关上门,站在门口蹦了两下也没抖掉干净身上头上沾的雪,怏怏不乐地转回身。赶了一整天路,他脑子里的存货都被风刮跑了,眼下除了觉得饿就是觉得冷,别的什么念头都没剩下,在漫天大雪里老远瞅见一家客栈,简直生出了某种堪比“他乡遇故知”的强烈惊喜。

    可惜定睛一看,他满腔的惊喜就塌了台——这客栈里空空荡荡,别说客人,连个鬼影都没有,也没闻到饭菜香,冷清得像个棺材铺,还得是个快开不下去的棺材铺。

    公子哥的“吃兴”顿时和塌台的惊喜滚成了一团。

    就这穷乡僻壤的破地方,能有什么好东西。

    悲哉,他这趟出门,该不会要出师未捷先饿死吧!

    带着十二万分的糟心和嫌弃扯下肩上裹着的火狐裘,他将这价值不菲的狐裘和袖中饰珠镶宝的银手炉随手扔在客栈大堂旧得包了浆的长凳上,和临时捡来的树杈拐杖堆在一起,踱着步来到了柜台前,打算搞点能吃的来祭一祭自己的五脏庙。

    不好就不好吧,他想找的人还没找到,总不能不明不白地饿死在这儿。

    怀着一点“卧薪尝胆、忍辱负重”的憋闷,他屈指敲了敲柜台,语气有点不耐烦:“老板,来几斤好肉,上一壶好酒,麻溜的!”

    话音还没落,他一眼看到柜台后的老板,摔得稀碎的惊喜立刻原地复活——没想到如此简陋的一家客栈里,柜台后坐着的竟不是个风烛残年的糟老头子。

    隔着高及肋下的老旧柜台,他看到的是一个美貌女子。她不算很年轻,看着二十五六岁的年纪,明媚艳丽的眉目比烟波山上的云霞还抓人眼,只消一瞥就挪不开目光。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骤然撞入眼中的罕见美貌强硬地扫去了公子哥满心的郁闷和烦躁,让他发自内心地高兴起来。飞快地在满脸的不耐烦里搜刮出一个笑,他一双桃花眼弯成了两弯月牙,甜言蜜语张口就来:“姐姐生得可真俊,山间风急雪骤,姐姐怎穿得这般单薄?若是冻着了可怎么是好?”

    没错,这样冷的天,那女掌柜居然只穿了一件半薄不厚的绯红单衣。

    “叫老板,掌柜的也行,谢了。”柜台后的美貌女子不吃他这一套,目光吝啬地扫了一下他腰间的剑,很快就收了回来,“要好肉好酒是吧?本店有上好的羊肉,片成薄片烫暖锅子吃,正合这天景。灶上还有一早炖上的红焖羊排,红油赤酱、不腥不膻,咸辣鲜香,也是顶好的菜色。”

    碰了个软钉子公子哥也不恼,只觉得十分新奇——他从未见过这样的掌柜,她不像寻常客栈掌柜那样热络恭谦到近乎谄媚,反倒有点懒散,一双丹凤眼半睁不睁,神情中带着股俗尘不沾诸事不理的疏离气,气质和明媚艳丽的容貌大相径庭。

    老板的嗓音带着点微哑,说话的语气却格外利落干脆:“好酒也有,南边的‘霜露醉’清冽、‘桃李春’绵甜,西北的名酒‘浮云焰’冷中带辣、滋味独特,最烈的是塞北运过来的‘倒英豪’,一口下去像吞了火,能从喉咙一路烧到肚子里,最受四方往来的江湖人喜欢,客官中意哪样?”

    “‘倒英豪’?这名字好!”这直白的诨名正中公子哥喜好,他双眼一亮,拍了板,“就它了,来上一壶,再来三斤红焖羊排下酒!”

    三斤?就他这小身板,他吃得了吗?

    这个多少沾点离谱的要求终于让老板正眼看了他一回,上下左右打量了一遍,她愣是没看出他这书生似的单薄身板里哪儿能容下这么大肚量。

    不过古话说得好,一文钱难倒英雄汉,老板开业一月头回开张,实在没底气赶客,她腹诽一句,扭头进厨房端肉。

    算了,管他吃不吃得了,有钱不赚是王八蛋。

    就在她撩起门帘要往后厨钻时,客栈大门又是“吱呀”一声响,五个粗衣短打的汉子推门进来,为首的那个大声嚷嚷:“掌柜的,来半斤肉,三坛烈酒!”

    生意嘛,当然是越多越好,老板愉快地应过一声,转身进了厨房。

    可当她再出来时,客栈里的气氛却明显有点不对劲了。

    乌龙客栈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大堂里七八张桌子还是有的,公子哥换了地方,从门口那张桌子挪到了靠里一些的背风处——今夜风冷,这很正常。但五个大汉坐的位置却明显有些古怪,他们一同来,却没坐同一桌,甚至都没坐邻桌。其中三人坐到了相对靠门的位置,另外两个挑了挨窗的桌子,正正好把那暴发户似的公子哥夹在中间。

    那五个大汉没有交谈,公子哥也安安静静地坐在自己的位置上,他百无聊赖地把玩着手炉,胳膊都没往桌子上搁,眉梢眼角挂着股懒洋洋的嫌弃——那桌子看着不知用了多久,“品相”着实埋汰、乌漆嘛黑的,隐隐还泛着一层油光,他不想伸手碰。

    “嗒、嗒、嗒……”突然响起的脚步声打破了寂静,公子哥和那五个大汉同时循声望去。

    端菜过来的不是角落里缩着的小二,而是柜台后的美貌老板。在这种地方开店最怕的就是有人闹事儿,察觉来者不善,老板果断按住小二,自己出来应付。

    众人的瞩目中,她款款朝几人走来,行进间脚步轻灵和缓、不紧不慢,每一次轻巧的落地都仿佛在人心尖上轻轻敲下,引得人不由自主地看向她,然后就会无可避免地被她格外出众的美貌捕捉住目光,从而忽略掉她相较寻常女子更高挑的身形,只觉得她行步间摇曳生姿,有一种格外从容、格外稳得住的大气妩媚。

    她好像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长这个样子,这么大剌剌地跑出来,可能不是在平事,而是在给自己没事找事。

    公子哥察觉到了大汉们古怪又黏腻的目光,他给老板使了个眼色,示意她赶紧回去。

    老板好像没看明白他是什么意思,她不紧不慢地从大汉们垂涎的注视中穿过,同时不动声色地观察着他们,余光不着痕迹地依次掠过他们的手、腰、臂、腿,以及太阳穴。

    四肢健壮,骨节粗大,手掌厚重、掌中有茧——这些人都是练家子。

    老板从小到大没少被人盯着看,天长日久,磨练出了一身视各色目光如无物、“任尔各怀鬼胎,我自岿然不动”的本事。大致判断出大汉们的底细,她熟练地忽略掉他们游移在自己身上的目光,回到柜台后坐下,挥手让小二去给他们上菜。

    这三桌人里两桌一看就不是好人,余下的那个敢孤身一人来烟波山,还是这副浮夸又招眼的打扮,大约也不是好相与的。直觉可能要出事,老板没再睡,她窝回柜台后,不着痕迹地用余光观察那两桌人。

    瞥着瞥着,她凤眼微眯,眼底精光一闪。

    不出她所料,除了方才她过去的时候,这五个人的目光始终落在中间的公子哥身上。

    啧,来者不善啊,这是“肥羊”遇上做没本儿生意的了。

    众人目光的“焦点”刚才提醒老板时的敏锐好似只是昙花一现,他对周遭的暗流汹涌浑然未觉,看都没看这些大汉一眼,只自顾自地斟酒独酌。一杯“倒英豪”下肚,公子哥只觉一团火从喉咙活生生烧到了胃里,呛得差点背过气去,撑着桌子咳得上气不接下气,浑身红成了锅里烩的河虾,看着至少得有八成熟。

    公子哥弯着腰咳嗽的时候,大汉们默契地交换了一下视线,为首那个垂涎地看了看他腰间那把花里胡哨的剑,又瞥了两眼他头上光彩熠熠的黄金冠,朝自己的同伙一挥手。

    老板把这一切收入眼底,她不想多管闲事,干脆两眼一闭,从柜台下摸了本杂书出来盖住了脸。

    来烟波山还敢这么招摇,希望他那剑不是单挂着好看的,不然也只能活该他倒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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