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Escape(十五)

    乔琳揉了揉眼睛,突然发现头顶的天花板非常陌生。她吓了一跳,忍不住叫出了声。

    “Love,怎么了?”

    睡在她身旁的男人含糊地嘟囔了几句,很快就又睡着了。

    乔琳这才意识到昨晚她没有回去自己的房间,留在了戴蒙这里。

    不过她即使留在自己的房间也还是会被早上陌生的天花板吓醒,在这些年的巡演生涯里,她还是没习惯这种一睁眼不知道自己在哪里的陌生感,这让她很想跑去吧台喝点金汤力什么的。

    没错,当乐队重新开始巡演的时候,乔琳觉得自己的酒瘾好像又回来了。而且巡演期间乐队总是被大量的酒精包围着,她不得不靠着大量的工作分散注意力。还好,她是真的有很多工作要做。

    她从床上坐了起来,回头看了一眼睡得正香的戴蒙,忍不住笑了一下。他们昨晚讨论了各自的新专辑,戴蒙说了乔琳专辑里他喜欢的和不喜欢的歌,他喜欢她那种“愉快的悲伤”,而乔琳则吐槽了戴蒙专辑里关于美国人的部分——

    “你知道吗?作为美国人,听《Magic America》的感觉真的很奇怪。”她嘴上抱怨着,嘴角却扬了起来。

    戴蒙不由得为自己辩护了一下,“你知道的,那首歌主要是在嘲笑那些完全向往美国文化的英国年轻人,本质上它不是关于美国的,对吧?”

    乔琳最终耸耸肩,决定放过这个话题,“好吧,反正只要你不当着我的面模仿我的口音就行了!”

    她想到了见鬼的诺埃尔·盖勒格,他就会模仿她的口音嘲笑她!

    “谁会做那种事?”戴蒙笑着挑眉,“你的口音可爱极了,总是把元音咬得很清楚,像个洋娃娃。但你在电影里不这么说话,唱歌的时候也不这么咬字。”

    乔琳气鼓鼓地嘟起嘴,“我是专业的,我当然可以模仿不同的口音,也可以在日常里只用东部口音说话!我只是希望在日常生活里保持我的口音,我来自南加州,这就是我讲话的样子!保持真实,你明白吗?不过总是有人认为这么说话听起来不聪明……”

    “但你不是金发,对吧?”戴蒙笑着指了指自己的脑袋。

    乔琳被他自嘲的样子逗笑了,“得了吧,你看起来就像是个公立中学的男孩,受过很好教育的那种。况且,英国口音总是很性感。”

    “是吗?”戴蒙笑着靠近了她。

    “是的,”她的声音也放轻了,她的眼神无法控制地移到了他的嘴唇上,“我猜,我就是有种喜欢外国口音的男孩的倾向……”

    他的嘴唇覆上来的时候,无疑在她身上点燃了一把大火。她很快反客为主,把他推到了墙上……

    唔!

    乔琳拍了拍自己的脸,不能再回忆了,她早上可没时间处理自己的生理状况。

    她下了床,快速从椅子上拿起了自己的衣服,草草地穿了上去。在她彻底离开房间前,她走到戴蒙身旁,弯腰吻了下他。

    她轻声说:“谢谢你,亲爱的,我要走了。”

    戴蒙仍然还睡得很香,没有被她吵醒。她突然恶作剧的心理上来,拿着口红在他脸上画了个七角星。

    当然,她没怎么想这个图案的意义,她只是小时候在营地里经常接触约翰·迪伊之类的神秘学内容,这个图案被认为是一种灵性标志,乔琳可以一笔画出来。

    可即使是这样,她也没把他弄醒。她又吻了一下他,离开了他的房间。

    是时候回去工作了!

    乔琳回房间洗了个澡,吃了早餐,又跟乐队一起试音,晚上八点准时登台表演。演出在主舞台上,他们表演了包括新专辑在内的15首歌,全程表演都被录制了下来,在瑞士青年广播电台Couleur 3播出。

    从观众的反响来看,她认为他们演出的效果相当不错,最起码她很满意观众尖叫声的热情程度。

    等她回到后台时,她没想到自己会再次见到戴蒙。

    他带着他特有的那种温柔笑意向她问好:“表演很棒,love!”

    乔琳有点惊讶地点了下头,“谢谢,我以为你跟你的乐队已经走了。”

    乐队的队友有意把更衣室让给了他们两个人,好让他们能独处。

    戴蒙看着他们出去的背影,走过去锁上了门,又回头对乔琳说:“我本来应该出发了,下一站是拉纳克郡,在苏格兰,在那儿有一场演唱会。但我叫他们先出发,承诺我会及时赶到。没法不说声告别就走,不是吗?”

    “戴蒙……”乔琳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他对待她的态度真的太严肃了。

    戴蒙反而没顺着她的情绪,他直接岔开了话题,“乔,我带你出去吃饭,怎么样?”

    乔琳微笑起来,“听起来不是个坏主意。”

    在乔琳洗漱完后,他们两个人就真的像是情侣一样挽着手外出约会了。在尼永表演的好处是这里是瑞士的法语区,而戴蒙和乔琳都掌握了足够水平的法语,可以让他们自如地在镇上闲逛。

    当然,以瑞士人的平均英语水平,他们两个即使不会说法语也没关系,可多一种沟通工具总是更好的。

    他们找了一家还营业的小酒馆。它是个家族生意,提供来自附近日内瓦湖的新鲜鱼肉和本地的拉阔特葡萄酒,菜品说不上丰盛精致,却胜在新鲜和富有地方特色。对此,乔琳和戴蒙都很满意,他们两个边吃边聊,聊得很开心。

    “戴蒙,所以你小时候生活的那个社区文化很多元咯?”

    戴蒙笑着点点头,“是的,莱顿斯通有点像是70年代伦敦的嬉皮士社区,各种各样的人都住在那里,希区柯克出生在那儿,它的文化氛围很现代,有很多艺术产业的人住在那儿……你懂我的意思吗?它在外伦敦,介乎于中产和工人阶级社区之间,但不算是……”

    “不是政府开发的公屋区?”

    “是的,”戴蒙有点惊讶地挑了下眉,“你开始明白英国的这些事儿了,不是吗?”

    “哦,也许,你知道的,你们总是把阶级挂在嘴上,”乔琳忍不住微微蹙起了眉,“我不是很能理解这种思考方式。我是说,美国人当然也有贫富差距,你知道的,人们会根据你说话的方式、交往的人、开什么样的车和餐厅的位置判断你的社会地位,可我们尽量避免直白地提起阶级这个词。在洛杉矶,我们会说,要把钱花在车和衣服上,因为这是人们能看到的地方。”

    她说到这里的时候耸了耸肩,“可你们会说,我们是劳动阶级。即使你们穿贵得要死的鞋子也一样。”

    戴蒙笑着点了下头,“因为你的鞋子不能改变你的出身,至少在英国是这样的。但上流社会的人也不会说自己是上流社会,这有点像是个通行的潜规则。”

    他又转而提起自己的童年,“可说真的,我小时候就是住在一个小排屋里而已,左边是一家牙买加人,右边是一户土耳其人。我还曾经跟我父母的朋友一起去过土耳其,我小时候绝对是个野孩子!”

    “听起来跟我小时候很像,”乔琳笑着挑起眉,“直到初中之前我都没真的上过学,我父母基本上带着我到处流浪,我们有点像是那种在路上的艺术家庭,非常典型的嬉皮士生活……贫穷极了,但非常开心。”

    戴蒙惊讶地说:“哇哦,听起来很有趣,那后来呢?”

    “他们后来遇到了一群人,我们就在加州的一个营地留了下来,我觉得我妈妈认为我需要一点稳定性,考虑到过去我们一直在路上,我们甚至去别的国家,墨西哥、巴西、夏威夷和日本。但营地的生活更像是在农场生活,我们集体拥有牛和谷场,还有果园,孩子们也必须参与劳动,因为我们真的没什么钱,而且总是得手洗衣服。说真的,这是我最讨厌的部分。而且营地周围的镇子真的很讨厌我们,他们担心我们是罪犯什么的……”

    乔琳一边说一边笑,她不觉得过去那种生活像其他人预想中的那样痛苦,她只是觉得它没那么好,也没那么坏,最关键的是,他们一家人一直在一起,他们很快乐。

    “可你后来去了学校,对吗?”戴蒙感兴趣地追问道。

    “是的,公社解散后我妈妈开始正式地工作,我觉得她放弃了自己的政治主张,认为那行不通,你知道的,她完全回归了社会常态,让我跟其他孩子一起上学。”

    “你适应的怎么样?我从土耳其回来的时候我父母带着我妹妹搬去了埃塞克斯的乡村地区,那儿完全是个传统的保守白人社区,比起莱顿斯通那儿简直就是另一个时代,学校里唯一的有色人种是一个叙利亚孩子,他午餐会吃哈罗米奶酪和橄榄,而这在其他白人孩子眼里就算是不正常了。我当时完全不知道该怎么自处。”

    “哦,我还好,我的意思是说除了我不断地跟学校的老师发生冲突外,我在课业上适应得还不错,我父母没有真的忘记教育我,他们只是不遵守常规而已。我逐渐学会了如何在享受生活的同时不给自己找麻烦,毕竟,我不能再给妈妈找麻烦了,她很辛苦。你呢?你最后找到办法了吗?”

    “我想我的处境比你更好一些,我开始拉小提琴,给自己找点事做,不是吗?但我总是在学校被欺负,我记得我那时候跟一个大我两岁的女孩交往,我还给自己打了个耳洞,等我回到学校的时候,那些小伙子们在老师离开后围着我,把我推到墙上,扯掉我的耳环,说我是同性恋之类的事……”

    “哦……”乔琳忍不住皱眉,发出了同情的嘘声。

    “别担心,大概两三个星期之后,那些孩子们都戴上了耳环。”戴蒙得意地露出了一个笑容。

    乔琳也笑起来,“是嫉妒。他们嫉妒你,忍不住模仿你……不是吗?”

    “我猜是的,我父母从来不同情我,他们不会觉得我被打是学校的问题,他们会说你又做了什么让你自己被打了,”戴蒙无奈地笑了一下,“这让我被迫强硬起来,在那种环境下,你得强迫你自己与众不同,不是吗?只有那样你才能真的超越那种环境。”

    乔琳忍不住握住了他放在桌子上的手,微笑着柔声说:“我猜,你实际上比你的外表更强硬。”

    戴蒙笑着回握她的手,“你不也是这样吗?”

    乔琳微笑着看他,第一次觉得他们两之间可能确实分享了很多共同点。

    他们两个在结完账后继续沿着餐馆外的小路散步,聊着他们各自的童年生活。

    戴蒙聊起了他搬到科尔切斯特后的消遣,“我会在周六早上跑到教堂,从放煤的溜槽爬下去,偷偷弹奏管风琴……如果那天我没能成功,我就跑去旁边的树林,消磨时间。”

    乔琳笑着开玩笑说:“这解释了你的管风琴技巧!”

    “可你呢?为什么是竖琴?”

    “这个……事实上,这很简单,我妈妈小时候弹竖琴。当我可以在学校上竖琴课的时候,我选了它。不管怎么说,它是种弦乐器,对吧?它只不过比吉他多了几根弦而已,如果我能弹吉他,我就能弹它。”

    戴蒙大笑起来,“不,这区别还挺大的。”

    “我不想显得太骄傲,”乔琳得意地眨了眨眼,“可我学得很快,而且很好。”

    “相信我,我看得出来,你是个很好的音乐家,最起码在弦乐编排方面很好。”

    “谢谢,但我觉得我的吉他弹得也很棒。”

    “是的,可比不上格雷厄姆和罗德,这就是为什么你是节奏吉他手。”

    “得了吧,你见过几个主唱能弹主音吉他的?我们不能一边唱歌又一边低头看吉他弦,还得踩效果器!”

    “这就是你在台上只弹开放和弦的理由吗?你可以不用低头看弦。”

    “好吧,”乔琳笑着挑了下眉,“我认罪!我不喜欢横按,尽量不按,让罗德忙去!”

    戴蒙开玩笑道:“那就是我们为什么需要一个乐队,让其他人做我们不想做的事,对吧?”

    乔琳笑着拍了拍他的胳膊,“没错,你懂我!”

    他们自然而然地看向对方,然后轻轻地交换了一个吻。

    乔琳忍不住看着他的眼睛轻声问道:“这不是很奇怪吗?你竭力反对英国被美国文化浸染,你在歌里取笑那些向美国文化屈服的人,可眼下你却声称你爱上了一个美国女人,这难道不奇怪吗?”

    “是的,”戴蒙微笑着点头,“可我情不自禁。”

    他的气息随着他的声音轻轻地抚过乔琳的面庞,她同样情不自禁地向他露出了一个微笑。

    她挑眉问道:“所以,你是个浪漫主义者了?”

    “是的,我当然是。难道你不是吗,乔?”

    乔琳用一个吻回答了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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