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5 章

    宜昌的身体挡住了她,一把拉过她的右手伸出车窗外,李颉自然认得那只手,能担得起‘青葱玉指’这个词的手,他也就见过这么一双。

    明霜坐在宜昌后面,被宜昌牵出去的那只手暴露在他的眼神下,光是想想他正在看,攀附在车窗的五根手指便忍不住微颤。

    自从得知他就是蓝衣哥哥开始,她就开始不由自主的忐忑起来,那个被她期许多年的男子,她终于与之重逢了,可为何心中却是七上八下、患得患失的?

    他一定认识她的手,只是,他会用什么样的表情来看她的手呢?

    他从凌鸢那知道自己私自出门来找他,他会怎么想她?

    会不会觉得她不矜持?或者性情放荡?

    就在他沉默着这几秒,她看不见他的表情,自己仿若砧板上的一块肉,被他的目光一点一点的凌迟、切割!

    坐在马上的他,眼中闪过一秒的诧异,便恢复了如初,“堂妹这是何意?”

    凌鸢拿着紫藤竹簪赶到牧舟那里的时候,听她说起了明霜为了找回这个簪子险些丢了性命的事情,也听说了毅王同行的事情。

    这个傻丫头,一根簪子让她记挂了六年,之前赠予她银杏玉簪的时候,她顾左右而言他的拒绝,想必是还在想着那个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诺言。

    现在她已经知道了他就是当初那个人……

    时局动荡,朝堂风云诡谲,他的内心是极其不想让她卷进这场争端之中的,她若是参与进来,恐会沦为政治工具,甚至有性命之虞!

    所以,就在刚刚得知毅王带着她进了朝堂回弋的队伍之中,他几乎就要乱了分寸。

    普陀山弑君谋反之案,龚家的将军龚自帧代替太子一力承担主谋之责,太子母族一夕之间被连根拔起,宜昌作为太子的胞妹,想必也看出了当今的微妙局势。

    与其说宜昌留明霜共乘是在帮助毅王,倒不如说是在拉拢李颉这个最有可能得到兵权的新贵。

    明霜缩回了自己的手,心中的紧张如数化作忐忑,一下一下的撕扯着她的自尊,她此刻如坐针毡,却是进退两难的境地。

    李颉一点反应也没有,倒是出乎了宜昌的意料,难道说画像上的不是这个姑娘,趁着事态尚可控之际,宜昌不得不停止这场谈话,笑着解释道:“可能是本宫认错了吧!堂兄有要务在身,就不多耽误你了。”

    李颉拱手行礼,调转马头,往后面奔去。

    宜昌公主:“我这堂兄素来不着调,你可别往心里去。”

    元贵妃的马车这厢

    母子俩正坐着聊天,妇人略施薄粉,身着华服,头戴凤凰撷珠发冠,四十多的年纪,因养尊处优,容貌看起来不过三十左右。她手捻着一串沉香佛珠,有一下没一下的拨弄着。

    元贵妃的声音一贯的慢而柔,“端儿,你沉船之事,可查清是谁下的手?”

    李端垂下了眼帘:“母妃,此事不需要查,儿子的命阻碍了谁的前程?儿子死了最大的得益者是谁?想想这个就清楚了。”

    元贵妃欣慰的笑了,“此次礼佛,佛开了眼,太子痛失了龚家这个最大的助力,一时冲动令整个母族为之陪葬,倒不知他会是何种心情?”

    李端:“儿子倒不觉得他是一时冲动,反而是预谋已久,现在父皇对他有了忌惮之心,他要再想做些什么也是难以成事。”

    元贵妃拍拍李端的手,说道:“我儿这次选妃,为娘要好好替你把把关,一个得力的母族可是至关重要的。这决定了你能走到什么样的高度。”

    李端思忖片刻,一边看着元贵妃的脸色,一边道:“母妃,儿子正好有事与你商议,初入弋阳儿子便对一女子动了心,特意来征得母妃的同意。”

    元贵妃心中咯噔了一下,面上还是维持着和蔼的笑容,说道:“能让我儿亲口来讨要的,想必不是普通女子,是朝中哪位大人的闺秀啊?”

    李端:“是温大人的长女。”

    元贵妃思索片刻,温席江仅有的一个女儿温乐已经被指婚为太子侧妃。“那温乐已被赐婚,不日就要进东宫侍奉。”

    李端:“母妃,是温大人失散在民间的长女,现还未认回。”

    元贵妃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可是刚刚与你同行的那位黄衫女子?”

    李端点头,“儿子这次沉船多亏了她水性好,搭救了儿子,否则儿子恐怕是难逃此劫。”

    元贵妃回忆起一桩旧事,这桩旧事知道的人不多,是16年前温席江高中状元后入朝为官,抛弃糟糠,奔赴权贵。

    彼时朝廷的兵权刚从李颉父亲老临安候爷手中夺回,由皇帝亲自掌握,龚家的小儿子龚自帧是个带兵的好料子,皇帝正愁边境敌国滋扰百姓,遂派遣皇后小弟龚自帧领兵平乱,封平远大将军,一时间,龚家接替了原本李颉父亲的兵权,在朝堂如日中天。

    龚二小姐在一个机缘巧合之下,与温席江一见钟情,非他不嫁,闹得沸沸扬扬。龚老大人拗不过疼爱的小女儿,只好答应。

    温家要论朝堂根基比不过龚家,现在龚家倒台,温家反倒成了权贵中的新贵。

    端儿若是与之结亲,元贵妃唯独顾虑的是温家究竟会选太子还是毅王,就算选了毅王,温席江那个老狐狸,对待亲族尚不顾旧情,如何能让人信任!

    元贵妃悠悠叹了口气,以端儿的性子,要是在这个兴头上让他放弃,恐适得其反,她以退为进道:“你看上的那女子若是身家清白,放在你身边倒也无妨,最怕是来路不明的,还是小心为上。”

    母妃虽没有同意,但不反对就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李端按捺住飞起的眉眼,感激行礼,“儿子谢过母妃。”

    浩浩荡荡的皇家队伍行进了一天,最终停在了一片空旷的草地上,随行的士兵早早就已在此处安营扎寨。

    明霜和宜昌也在这个时候下了马车,李端不知从哪采了一捧花,朝明霜走了过来。

    宜昌最先看到李端的身影,拉着明霜往相反的方向走,“卫姑娘,我带你去那边走走。”

    明霜点点头,随她去了,两人一前一后走了一段路,隔着几十米看到李颉正从一个帐篷里出来,他自然也看到宜昌后面那个杏黄的身影,心中一凛!

    远远地对宜昌拱手行礼,明霜对着李颉也行了一礼。

    宜昌走近后,笑着打招呼,“堂兄,你这画中人我可是给你送来了,你们二人好好叙话。”

    此时,若是再过多推托反倒显得虚伪,李颉面无表情,拱手,“多谢公主!”

    宜昌颇有深意的看了两人一眼,朝李端的方向走去。

    二人对立,站在草地上,“皇姊。”李端行礼。

    李端看着远处的一对身影越走越远,眸光黯然。

    宜昌取过他手上的野花,伸手拨弄,提醒道:“毅王,我大祁要什么大家闺秀没有,一个民间女子罢了。可别被影响了前程。”

    “弟弟不过是一个闲散王爷,不比太子哥哥,未来是大祁的天子。”

    她面上挂着端庄的笑,声音维持着一个公主的高贵与威仪,“这话就太谦虚了,谁不知一众兄弟姐妹之中就你和仙桃最得父皇欢心。”

    李端苦笑,“皇姊心里清楚,不过是父皇垂怜我兄妹的母族毫无势力罢了。”

    “母族……”宜昌想起现在被押送回弋的舅舅龚自帧,“毅王不费一兵一卒,坐收渔翁之利,现在看来不仅是父皇垂怜,上天也眷顾你呢!”

    言下之意再明显不过了,毅王惶恐,拱手自辩,“皇姊,我辅佐太子哥哥绝无二心,我为臣者,一直坚守臣的本份,请皇姊明鉴。”

    她虚扶起他,“卫姑娘还是同李颉合适,毅王别再掺和进去了。”

    看着宜昌离去,他行礼相送,却不自觉咬紧了牙关、捏紧了拳头。

    李颉与明霜隔着一米的距离。

    两人对视着,很久都没有说话。

    他负手而立,正在细细打量她,几日折腾下来,她那原本还有些圆润的小脸,消瘦了一圈,头上插着那只他亲手雕刻的黄白玉银杏簪,虽身着黄衫这样明亮的颜色,但也盖不住整个人因消瘦所致的清淡寡素。

    她自然也看见了他冒出头的胡渣,他向来是个讲究的人,此行不免染上风尘仆仆,黑了也瘦了。

    只是,他眼里的是……心疼么?还是第一次见到他这样的表情。

    “你……”明霜张张口,一时间也不知道说什么好。

    “你清减了。”那一贯是温柔独特男低音,说出了分隔多日后的第一句话。

    她笔直的站在他对面,低落的情绪被他眼里的心疼一扫而空,抿唇笑了,李颉只觉她这一柔柔的笑意把路过的风都带得清甜了。

    两人不约而同的并肩而行,往另一个方向走去。

    这时,一个穿着铠甲的士兵牵来一匹马。

    小兵在拱手行礼后缰绳递给李颉,颇有眼色的退下了,他抚摸了一下白马的马鬃,看向明霜,柔声道:“我带你去个地方。”

    他站在马前,朝她伸手,背后的晚霞将他整个人镀上了一层金光,她没有牵过那只手,但能想象得到,他的手一定是和太阳一样的暖烘烘的吧!

    是要两人共乘一匹吗?

    她很想把自己的手放上去,但还是下意识的往营帐望了一眼。

    这里离营地不过百米,她捏紧了双手,缩在身后,摇头拒绝,“不了!太招摇了,这里人多眼杂......啊!”

    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将她拦腰抱起放在马背上,而后翻身上马,整个动作一起呵成,待她反应过来时,他已经夹紧马腹,马儿得了指令,撒开蹄子朝晚霞奔去。

    不多时,营帐的帐篷越来越小,营地也离他们越来越远。

    她第一次坐在马上,只感觉到颠簸不已,吓得连忙抓紧他的手臂,旁边是不停后移的景,她双眼紧紧闭着,不敢睁开。

    风吹得猛烈,身后是他的胸膛,她始终与他隔开着一定的距离,只是风这样大,她不免打了个寒战。

    他自然是察觉到了,想起她风寒还未好全,一手握着缰绳,腾出一只手将她整个揽进怀里,这下两人间仅有的一寸空隙也被填满,他的体温隔着衣料源源不断的暖着她。

    意识到有他在,她不会掉下去,这才缓缓睁开眼睛。

    一路无话,却仿佛说了千言无语。

    不同于最初在马背上的畏惧不安,一路上有他的手揽紧她的腰,逐渐的不再害怕了,反而爱上这种驰骋的自由自在,她想,要是马儿一直跑下去该有多好!

    最终!她未能如愿,马儿在一个小湖边停下。

    他将缰绳绑在一棵树上,拉着她在湖边的草地上坐下。

    她垂眸看了眼两人十指交握的手,不自觉红了脸,他的手大而修长,触感上能感受到有一层薄茧。

    不多时,她的注意力被水鸟的叫声吸引,往小湖看去,水面被晚霞染成橙黄色,不时因风荡起阵阵涟漪。

    小湖的中心有一群水鸟在觅食、栖息,不时的鸣叫、飞翔,她不由得赞叹,“这里好美啊!”

    他紧了紧两人交握的手,眼睛看向远处。

    “下午我们的队伍路过这里的时候,我就在想你一定喜欢这个地方。”

    她按捺住内心的欢喜,问:“为什么?”

    “因为我的傻丫头是在江陵城长大的。”

    她挣开两人交握的手,软软的一拳砸在他的胸膛上,“你别胡说,我才不是你的……”

    他握住她的小拳头,将她与她的娇羞悉数揽进怀里。

    两个人贴得这样近,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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