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小甜文

    不会吧……?

    中岛敦看见血从乱步的脸上往下流,几乎浸湿了领口。

    不会吧?他俩平时那么腻歪,原来也打架啊!

    没等敦发出感慨,晶子拎着菜刀就出来了,她更吓人,浑身都是血,脸侧的发丝还粘不少,整个人看起来分外妖冶。

    中岛敦脸色煞白,想跑又不敢动,只好用手捂着眼睛,鼓起勇气问:“你俩刚在ins秀恩爱发的‘姐姐杀我’不会是真杀吧?非要杀能不能别当我面杀啊……”

    “你说什么呢?我在做饭而已啊。”晶子眨了眨眼,还没反应过来自己做了什么。

    “我不信。”敦嗫嚅着。

    “那你自己过来看。”晶子一把拉过敦的衣袖。敦不敢去,死死地拉着椅子的扶手,向乱步投以求助的目光。乱步瘫了瘫手,叹了口气,他拿晶子也没办法。

    于是,弱小的敦就这样被晶子拖进了厨房。然后,看着锅里的那根血肠,呆住了。

    那根包着猪血的小肠被晶子扎个眼,还在汩汩地流血,但已经不多了。

    晶子撇着嘴嘟囔:“你是不知道之前这玩意儿射得我们家小猫咪都睁不开眼。”

    说着,她拿起一块毛巾往乱步脸上擦,乱步虽然怀疑这块毛巾是她洗碗时候用的抹布,但也不敢辩驳,就安安静静地等她抹完。

    呃。为什么他们过得既惊悚又幸福啊?

    敦真的不明白。但他很有自知之明,明白这个时候该开溜了。毕竟,今天是情人节啊。

    而且还是他们的第一个情人节。

    没错,快三十岁的人了,墨迹墨迹终于在一起了~

    乱步去表白之前,大家都很帮忙,太宰教了他语气仪态,国木田给他写了深情的台词。可实际操作的时候,乱步却掉了链子。

    他在餐馆等晶子的时候因为太紧张就问老板要了几瓶酒,没想到喝了几杯就迷迷糊糊的了。

    所以晶子来的时候正巧瞧见他闭着眼靠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她走上前,小心翼翼地戳了戳他肩。

    乱步突然打了一个响亮的嗝,周围的人都朝他们看,晶子回了一个尴尬的微笑,再转过身来。

    “真是的,明明是你叫我来的。结果自顾自先喝了,太不礼貌了吧……”晶子抱怨着,乱步还闭着眼睛,她就指着他的鼻子,故作气恼,“我数到三,再不起来我再也不理你喽!”

    一!

    二!

    晶子顿了顿,打量起他软软的脸。安静,可爱,不是大大喇喇地躺着,而是很小一只缩在那里,像个弱小无助的包子。

    三!

    晶子握着空拳,用手背的指节敲了敲小包子的额头。对方还是没反应。

    “不起来是吧?”晶子扭头,假装要起身,“那再见喽!”

    两只软软的小手搂住了她的腰,紧紧的,一点也拽不开。

    “与谢野小姐,我喜欢你。”

    所有华丽的辞藻最终汇成了一句。

    我喜欢你。

    像喜欢零食汽水一样喜欢你,像喜欢海和天一样喜欢你,像喜欢思考一样喜欢你,像是已经习惯了去喜欢你。

    ???

    晶子的脑子一片空白,她平时喝一箱的酒也不会断片成这样。

    “笨蛋!不是时候…”

    她背过身去,组织不好语言。

    “什么不是时候?”翠色的眼眸清绝明净,可能是太透亮了,总给人一种深情凝视的错觉。

    又或者,不是错觉。

    “起码…起码!嗯……要在比较粉红色的氛围里说吧,你现在要我怎么回答……?”

    四周是市井的喧嚣,吃饭聊天的人群,此起彼伏的声浪。但也他们之间相隔了一个世纪似的,都显得那么近又那么远。

    “你回答‘我也喜欢你’不就好啦。”他的声音轻轻的,笑容直率而爽朗,弥漫开来,干干净净,真有点像夏日里冰爽的柠檬汽水。

    “切,你有什么好,我凭什么喜欢你?”晶子挑起眉梢,从不输阵。

    乱步瞬间清醒了不少,鼓起脸颊,语气急躁起来:“我的话,可以陪你逛街,陪你吃饭,陪你哭陪你笑,而且和你在一个单位,可以陪你加班。永远不会让你失望孤独,干嘛不选我?”

    “干嘛要选你啊,我又不是没人要。喜欢我的人多了去了!”她把话说得慌不择路。

    乱步静静地等她说完,望着她红色的眼瞳,笨笨地吻向她,嘴唇接触的一刹那,她像触了电一般,一下子跳了起来:“你干嘛!”

    乱步的表情委屈起来,默着,手指不自觉地在桌上打圈。他没有勉强,也没有继续。

    晶子回过神来就跑了出去,到大街上狠狠地呼吸空气,像是快窒息的鱼终于回到水里。

    她有时很自信,有时却无比怀疑自己。比如现在,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维持亲密关系的能力。她当然也像其他女生一样,想要有人喜欢自己,渴望甜甜的恋爱,但如果答应了,就有那么点覆水难收的意味了。

    是啊,覆水难收。万一搞砸怎么办?她不敢回头看他的表情。明明不舍得一只醉醺醺的猫咪扔在哪里,但她狠了狠心。明明看得出他表白的时候的眉眼里有爱意,被拒绝的时候有分明的怅然若失。但她还是狠了狠心,拒绝了他的,也收住了自己的。

    泪水却收不住。

    回家的路上就一直哭,也不是因为特别难过痛苦,完全是不自觉的。

    眼泪就哗啦哗啦地下落,就是止不住。

    开了灯,关上门,把自己甩到床上,被子蒙住头。一边掉眼泪,一边朦朦胧胧地睡。睡不着,摘下头上的蝴蝶发卡,望着发呆。

    一个发卡被送了两次。一次是他,一次是他。人生中最无法忘怀的两次相遇,会不会是同样的句点,会不会都抓不住呢?

    咚——咚——咚

    窗子轻轻地响了几声。

    晶子起身,走到阳台,打开窗户,一只气球飞上来,她伸手抓住。

    气球的底部绑了一张纸条:你想去看花吗?

    叫女孩出去的理由真蹩脚。

    但毕竟乱步确实没有这方面的经验,只知道满怀期待地抬头,等待她的回复。

    晶子压着声音朝他喊:“太晚了,睡觉吧。”

    乱步像是没听清,夜里也看不出对方的口型。晶子便也写了一张纸条:不想去。然后绑上一个小玩偶,缓缓地放下去。

    气球落地的刹那。

    她后悔了。

    用最快的速度冲下去。

    “去哪?”

    “夜里只有一班车了。”他好好调查过发车时刻表,定定地看着她,“去与谢野。”

    “啊?哦。”

    这是她第一次坐夜间电车,也是第一次跟着乱步的指挥坐电车。

    车里人不多,是自由座位,还有花花绿绿的沙发。往前开,车子不断爬升,往山上走,两边都是簇拥着的绣球花,在灯饰的照耀下越发如梦似幻。

    像是表白的好场所。嗯,没错。

    “与谢野小姐,我喜欢你。”

    一天两次喜欢你,一点喘息都不留给对方。

    晶子见缝插针地喘了口气,她的心怦怦地跳个不停,但又把自己绷得很紧。

    两人之间隔着一个座位。

    晶子把那视作安全距离,一分一毫都不敢逾越。似乎只要再靠近一点点,心就无法继续强硬。

    “你靠这句话就想俘获一个女孩的心?”她抑住自己的心情,尽量冷静地回应。

    乱步红了脸,有些羞愧。

    他慌张起来,原先设计好的情话全都散落一地,嘴就笨了起来:“我觉得任何时候都很需要你。睡不着的时候有你在身边就会安心,看到美丽的东西,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你,迫不及待地想把好的东西都分享给你……”

    他啰啰嗦嗦地扯了一大堆。

    晶子伸出手指,点在他的唇前,止住。

    眼前这个男人,有着比真实年龄幼稚不少的微笑和语调。

    他和她一样,都从黑夜里走来,但始终满目星辰毫无戾气,有时候烦他天真顽固,可心里又明白他其实最最可靠坚固。

    所以,到站的时候,晶子打算跟他也是跟自己打一个赌。

    她拉着乱步下车,等车门关上,跟他说:“如果丢下的蝴蝶发卡能重新回到我这里,我就喜欢你。”

    最认真的对赌,用最珍贵的赌注。在某些时刻,她不会给自己留退路。

    车门关得很紧,列车飞驰而上,恍惚间,让人产生永不止息的幻觉。

    “好,我和你赌。”

    晶子不应。她不知道自己究竟期待怎样的未来。

    一天,两天,三天。

    金色的发卡和记忆一起变淡,变淡。他们都各干各的工作,撞见的次数也少了。

    某天,晶子在咖啡馆里闲坐,看太宰和服务员小姐姐上演第八百回他追她逃的戏码,无聊得快要睡过去,可眼里猝不及防地进了颗沙子。

    啧啧啧。那不是乱步嘛?

    他像是说了几个笑话,对面座位上的女孩逗得十分开心,他还请人家吃了他自己最喜欢的零食。

    晶子转过头去,牙齿已经开始发出磨刀霍霍的声音。太宰瞥了她一眼,她才注意到自己的失态。

    “没什么,我没事。”她解释道。

    “哦,我没问。”太宰愣了愣。

    “这样啊……”她双手环着早就凉透了咖啡,目光失焦。

    “你没事吧?”太宰问。

    她没回答。

    连上街采购都无精打采了,蔫成过了期的菜叶。

    太宰派了敦跟着她。敦就走在她后面,不敢吭声。

    途径车站,一大堆人乌泱泱地涌在那里,热烈地讨论着什么。

    “都什么时候了,怎么还有人在意区区一个发卡。”

    “不过这悬赏是真的吗?”

    “假的吧?现在的小男孩里还有这样的大情种?”

    “是啊,要么就是这东西真的值几个钱。不然费那么大劲找啊。”

    地上躺着许多张字迹醒目的传单,“找本人贵重之物”,图片是她的发卡,传单的下半部分写着大大的“必有重谢”。

    唔,没想到他还会做这样的事,可是看旁人的态度,定是没有找到吧。

    晶子的眼里闪过不易察觉的失落,她想了想,给乱步打了个电话:“算了,别找了,我故意难为你的,用不着当真。”

    “不行,我都答应你了。”对方笑着嚷道,“而且我已经找到了,你可别赖皮。”

    “啊?”

    “当然啦,我可是无所不能的名侦探啊。”他眸色一眨,郎朗地笑着,“那天还留在车上的那几个人都是和我们一个站上车的,我就在那个上车点贴了告示,雇了几个孩子帮我发传单,找到了那个捡到发卡的阿姨。她把发卡送给了邻居家的小女孩,女孩的妈妈是开古着店的,不小心把发卡混到了商品里,被一个很像乐手的女孩买走了,她说那个女孩总背着一个有特殊符号的帆布袋……”

    晶子听得很仔细,抿住唇,咽了咽口水,眼眶有些酸了。

    “然后,我通过那个符号找到一个在酒吧驻唱的乐队,发卡果然是她拿走的。但她后来去大阪看妹妹,在寄行李的时候把发卡也寄过去了。”

    “啊?”

    “哎呀没事,你别担心。她现在就在我对面。我很快就能把发卡给你了。哈哈哈我厉害不?”

    晶子笑了,面色都舒展开来,敦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只听到她的声音很温和:“你最厉害了。”

    “那你想做我的女朋友吗?”

    “那你想做我的男朋友吗?”

    对方眼睛一亮,猛点头“嗯啊。你快点回来!”

    晶子终于放弃挣扎:“行吧,想做就做吧。”

    这是第二次,他把蝴蝶发卡放在她的手里。无论丢到哪里,都会被他找到,然后好好地放回她的手里。

    今天,是他们一起度过的第一个情人节。

    她懒懒散散地起床,乱步一翻身伸出手臂,环住她的腰,在她耳侧蹭了蹭:“早饭吃什么?”

    “我做什么你吃什么。”

    “好哦。”他的声音软绵绵又黏糊糊,腻得晶子已经有点想吐了。

    “对了,你说咱没有锅盖怎么煲汤啊?”晶子用手指戳着下巴,真的开始思考这个严峻的问题。

    “那就别做啦。”他把头靠在晶子身上,他们的呼吸仿佛也撞在一起。

    “怎么?不做饭吃你吗?”晶子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一脚踹过去,碰到时候收了劲儿。

    乱步倒得寸进尺,抱住她,翻身倒下。

    从未有过的紧,接着,把头埋到她的颈间。

    继血肠事件和锅盖事件后,晶子还是不擅长做饭,但不小心堵上灶眼后,乱步也不担心她把自己炸死了。

    而且,这俩人弄明白一件事:一日三餐不重要,中间那两个坐在一起的人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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