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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君子如玉 小娘风情

    梁尘取出藏经阁内儒生夹在《论语》内的两封信,揣入怀中以后,再次往北而行。
    欧阳怀瑾走回嫡长房幽幽庭院,穿过山石芭蕉丛,抬头望向匾额,是父亲欧阳居易以正楷写就的壶天自春,走出前厅,有一座藏书斋,朴实无华,青少年的欧阳居易几乎所有时光都耗在此处,藏书纳籍三千余卷,只是与龙鼎山藏经阁不同,鲜少有武林秘笈,多是些诸子百家的经典要义,书斋简陋,惟吾德馨,窗牍几净,因地势偏高,视野开阔,可观望浩渺星河。
    不远处是一座门面稍窄的蘅芜院,两侧厢房,本是提供给丫鬟仆役的住所,只是嫡长房近些年门庭冷落,那女子又性子冷淡,不喜喧扰,才留下一名贴身婢女和看着欧阳怀瑾长大的老嬷嬷,所以厢房都用来堆放闲弃杂物,许多欧阳居易年轻时意气风发挥笔写就的诗词篇章,都被她随意丢弃,散乱在书案板凳上,寂寂无闻。甬道侧长有胡杨,雌雄异株,盘根错节,愈显得这里冷寂凄凉无人闻。欧阳怀瑾再往后走便是那女子的私第上房了,原有字画对联数不胜数,古香生色,后全部被她摘了丢弃,唯有堂前悬有一块写有“我心安处”的匾额,约莫是她觉得搬起来太费力气,才得以幸免于难。
    欧阳怀瑾走到可俯瞰澜沧江风景的雅致茶室,见到她独坐窗台,静静不语,案上泛黄画卷已经悉数燃尽,只剩下白玉卷轴。欧阳怀瑾淡淡道:“父亲以一品之上的天人境界与老祖宗同归于尽,欧阳长律先被金无涯和江枫偷袭,后来由那名今日独自上山,真实身份是靖北王小儿子梁尘的青年剑客以飞剑术刺穿头颅,爷爷也被父亲驱逐下山,此生不得再踏入龙鼎山一步。如今二房三房躁动不安,龙鼎山客卿十去四五,其余坐山观虎斗的江湖草莽,见到是这么个玉石俱焚的结局,更是大多数人选择下山。”
    女子唯有面对女儿欧阳怀瑾,才不至于举止神态俱是拒人于千里之外,柔柔点头,温声笑道:“大秦靖北王的小儿子?倒也能算得上半个故人,跟他爹倒是心性相近,竟然有胆子来闯北狄,就不怕折在这儿?既如此,现在可是怀瑾接手龙鼎山的大好时机,欧阳居易扫干净了雨霖坪的尘埃,再有秦北小王爷涉足其中,正可谓内忧外患,史书上那些肱骨名臣,就是在这种摇摇欲坠的局势下挺身而出,力挽天倾,南楚那边的张天岳便是这么一个人物,投身于滚滚洪流的正中心,令人一边感恩戴德一边望而生畏,自古以来,驾驭人心,不过恩威并施这四字真理而已,如果娘亲没有猜错,以欧阳居易的高瞻远瞩,想必早就和那小王爷达成某种密约协议,除去金无涯和江枫两颗摆在台面上的明棋,应该还会有一些暗棋按兵不动,对不对?娘亲这会儿好奇的是小王爷可曾挑明身份狮子大开口,提出一些让怀瑾犯难的要求,其实嫁去靖北王府当侧妃,也挺不错。大秦北境再怎么贫瘠,也好过这更北的金蝉州,况且靖北王名号震慑四海,甚至远胜天下三座王朝的帝王,加上以龙鼎山欧阳世家数百年基业做嫁妆,前途只会风光无量。”
    女子嗓音温温喏喏,十分顺耳,只不过言辞中的露骨意味,由她娓娓道来,此时此景,不禁令人毛骨悚然。
    欧阳怀瑾先是轻笑,继而放声大笑,最后竟是笑出了眼泪,伸手揉了揉红肿双眼道:“真是让娘亲失望了,那小王连爷半句关于他真实身份的事都没提及,不过倒是说了句看不上眼这座龙鼎山,更别提牡丹评都上不去的欧阳怀瑾了,说起来这可都要怪娘,当年没有把怀瑾生得更红颜祸水一些!”
    女子并未恼怒,只是眯眼微笑,安静等待欧阳怀瑾笑完,发现女儿脸颊泪水决堤,伸手想要帮着擦拭,却被欧阳怀瑾狠狠推走。她依旧不温不火,淡然说道:“水清鱼读月,山静鸟谈天。只可惜说的是那些田园小户,龙鼎山数百年基业,不能相提并论,只不过龙鼎山气数虽损耗的可怕,在娘亲看来,却不一定会因此一蹶不振,尤其虬龙大岗今日遭遇,比起百年前公孙剑冢一线高手倾巢而出几乎全部死在北狄境内,还是要好上几分。秦北小王爷孤身杀出一条血路上山,分明是在为怀瑾造势,若真如你所说那小王爷志不在此,就更好了,他现在不是下山去了吗,怀瑾若是觉得手头棋子太少,不足以彻底掌控局面,大可以欧阳居易的名义求助南朝中枢,以女帝和他的交情,不会不念旧情。散伙是人生的常态,有些朋友,渐行渐远以后,尤其到达了那终生无法企及的高度,这辈子大概还会有一次念及旧情的机会,欧阳居易把这个开口的机会留给了你,要好好把握。”
    欧阳怀瑾哭笑不得,“说到底不还是靠别人?”
    女子轻声喃喃道:“人活一辈子,生下来第一个靠的便是父母,继而天地君王,出门靠朋友、去寺庙靠菩萨......哪有只凭自己就能成事的?”
    欧阳怀瑾漠然道:“我爹说接下来会有一人前来收拾龙鼎山二房三房的烂摊子。”
    女子笑道:“那不是很好?对了,欧阳居易以前说过一句话,娘难得记住了,男儿腹中诗词千万篇,不及女子胸前三两肉。在娘看来,怀瑾以后和那小王爷未尝没有可能,不过嫁不嫁入北境王府,其实也不打紧,王侯世家钟鸣鼎食,对女子来说并不一定就是好事。但如果能稳住现如今动荡不安的龙鼎山,才是目前第一等大事。种种看来,短时间内北境小王爷只可亲近,哪怕是谄媚奉承,也不可疏远,至于长远会走到个什么地步,慢慢见分晓吧,好似下棋,怀瑾不必急于一时落子生根。”
    欧阳怀瑾默不作声,怔怔出神,停顿片刻后,伸手拿起落灰坛子,给自己倒了杯酒,酒还是温热香醇,仰头猛地一口饮尽。
    早已不再是少女的妇人眼神慈爱,笑道:“一杯杏酒入口来,瓣瓣桃花脸上开。”
    欧阳怀瑾冷笑一声,“这是爹写的。”
    她平淡道:“二十年里,欧阳居易说了那么多写了那么多,我就算再不喜,也总会记住几句的。古籍所载长留山多金杏,可娘亲来的时候,已经不剩多少,其中只有那株古杏树枝叶最为繁茂,每逢花开,正应了那句杏树繁枝拂绿天,花开如雪落人间。 ”
    她犹豫了一下,缓缓说道:“其实还有一句,说的是春色满园关不住,一枝银杏出墙来。不论欧阳居易的才华,还是我,都是如此,只可惜都被困在了这小小一屋,不得解脱。”
    欧阳怀瑾握紧酒杯,死死盯住她,视线模糊,咬牙哽咽道:“现在再说我爹的好,再悔不当初,岂不是太讽刺了?!”
    她笑了笑,“娘以前可曾说过欧阳居易的不好?”
    欧阳怀瑾咬破嘴唇,猩红血丝缓缓渗入酒杯中,声音颤抖问道:“娘,你难道从头到尾,都没有爱过爹吗?哪怕只有一丁一点......”
    她沉默半晌,缓缓说道:“不知道。”
    欧阳怀瑾心头巨震,手中酒杯瞬间被捏碎,碎片渗入掌心,发疯般仰天大笑,“那便是从未爱过了......可怜爹为你读了二十年的圣贤书,到头来竟成了一个千百年来天底下最可笑至极的儒圣!”
    她闭上眼,没有反驳。
    欧阳怀瑾踉跄站起身,背对她,语气冰冷无比,“娘,你放心,爹不惜赴死才造就了眼下这么一个局面,怀瑾哪怕步其后尘,即便是身死,也要让龙鼎山再创辉煌,好让娘能度过一个安安稳稳的晚年。”
    她依然闭目不语。
    等到欧阳怀瑾离开深深庭院,她才睁开湿润的双眼,怔怔出神。
    他爱她,毋庸置疑,只不过并非良人,做得越多,错的越多。
    欧阳居易的爱,是温润如玉的,可是这份温暖,她的性子,感受不到。
    他有君子如玉的品性,却没有闺房画眉的书生风流。
    他读书读出了儒圣,但是并没有告诉她。
    他了解他的妻子,所以知道她的心中所想。
    可是,他不了解女人。
    你入神仙境,不如为我画次眉,即便你执掌了龙鼎山,不如为我倒杯杏花酒。
    你有种种无奈,却忘了夫妻本是一体。
    你的困境,我如何不能同担?
    她拿起地上的酒杯碎片,笑意决然,透露出一股言不尽得凄美,“居易,可惜你爱上的人是我。”
    “别扭了一辈子,下辈子,还是不要再相见了。”
    酒杯碎片划破白皙脖颈。
    猩红鲜血染透肌肤。
    ——————
    张三除了名字土里土气,长相也是稀松平常,身手在龙鼎山诸多客卿中不上不下,五六年前投入三房门下,因为耍得一套不在江湖上流传的凌厉刀法,招数不算花哨,胜在一个杀力极重,因此之前经常被欧阳长庚抓去切磋,砥砺体魄。张三并不是那种离群索居的孤僻性子,与山上许多客卿也比较聊得来,久而久之,就连寡言少语的首席客卿金无涯也对他赞赏颇多。
    今日雨霖坪上那一场惊心动魄的天人厮杀,他第一时间就跟去了,不过并没有资格站在坪上观战,只在山巅角落窥视,亲眼见证了儒圣肩挑日月,手转乾坤,内心震惊的同时记下招式,立即返回山腰精舍,不去拎起平时常用的大霜毫,而是拣选了一支极少用到的竹鼠须毛笔,笔头顾名思义,乃鼠须栗尾,尤擅书写蚊蝇小字,静气凝神,将脑中七零八落的记忆迅速过了一遍,紧接着落笔如飞,吹干墨汁以后,将适才书写内容的小黄宣纸,捻成卷筒状,塞入短小笔帽,拿案台上的砚泥堵死后,起身打开一只六方箱柜,拿起一支被黑布罩住的精致鸟笼,扯去布料,笼里站着一只戴盔鸽,这鸽子体态健美,圆头巨额,颈项强劲,其头部有少量白色羽毛,如同戴了一顶白笠帽,故而又名白笠,是信鸽里的一流品种,尤其五百里内传信,爆发力堪称天下第一,快过鹰隼,用细白丝线绑住竹管笔帽,悄无声息地丢出这只不起眼的白笠。
    张三放出鸽子以后,仔细探查一遍四周,确实没人发现,便下楼拿出一壶酒,坐在楠木长椅,在桌前小酌,一只手下意识抚摸着楠木椅柄,楠木被称为中原四大名木之首,春秋年间便有人提笔写下“愿今生得闻奇楠香”这等诗句,尤其北狄境内楠木稀少,对于风里雨里刀口舔血的江湖人士来说,有这么一张椅子坐在屁股蛋下边,不愁吃喝不愁娘们,实在是没什么好抱怨的了。
    可惜张三并不是寻常江湖武夫,他是北狄蛛网的一名蜂虿,与众多同门渗入江湖各大世家门派一样,他受命潜伏在龙鼎山,事无巨细,每隔一旬,便要据实禀报一次,遇到突发状况,可以酌情处理,至于情报的过滤筛选,并不需要他一个小小蜂虿来操心。张三眯眼喝酒,快活似神仙,他自认身份隐蔽,并未被识破,如今龙鼎山动荡不安,以他的威望,想鼓动二房三房的势力叛出龙鼎山并不算多难,此举也算大大削弱了北朝的江湖势力,这件事一旦做成了,他说不定还可以往那四足蛇的位子去靠拢!不过具体事项,还是要等上头何时发话。
    张三心情渐好,喝酒也就愈发畅快,舌尖回着淡淡余味,突然闻到一阵沁人香气,浑身一震,瞳孔剧烈收缩,猛地站起身,张三眉头紧皱,朗声道:“来者何人?”
    意料之中的无人应答,拴紧的房门门栓被看不真切的古怪手法切割,然后轻轻推开,张三随手抄起酒杯丢了过去,一袭锦衣华裳似七彩蝴蝶般飞入,不见任何动作,酒杯均匀的被一分为二,房门也随即掩上,张三后退到一根梁柱,正要拔出佩刀,抬头只见晶莹如雪的两抹衣袖展开。
    好似日光下的晶莹雪花蓦然绽放,光彩夺目。
    下一刻他便被勒住脖子,这让张三心中泛起悔恨,蜂虿按照蛛网内部“密律”,舌下含有一枚秘制毒胆,行踪一旦被人寻到,不能有丝毫侥幸心理,当即就要自尽,只不过张三这些年在龙鼎山混的风生水起,不认为会有人来杀自己,故而最近也就松懈下来,不曾想今个竟栽了跟头,因为来者不光是用一种古怪手法勒住了他的脖子,全身上下没有一处地方是能动弹的,似被茧丝缠绕成蛹,牵一发则动全身。这等手法,娴熟得就像巧妇下厨焖饭。
    偏偏眼前女子,是那么明媚动人。
    她高坐在横梁,纤葱玉指似勾起一物,轻声笑道:“你送给两百里外虎川镇另外一名玉腰奴的密信,我截下了。”
    浑身动弹不得只能艰难发出生硬的张三问道:“你是谁?”
    她本来不想回答,忽地灵机一动,似乎是回想起了什么,眯起透亮眼眸,黛眉如画,娇声笑道:“花瓶。怎么样,这个答案是不是挺恰当。”
    万万没有料到今日竟在这阴沟里翻了船的张三就差没有吐血,出身北狄蛛网,意味着他并不贪生怕死,甚至连剔骨之刑也能一声不吭受下坦然赴死,只不过身陷死地,毫无还手之力,偏偏凶手还是这样一个祸水般的年轻女子,被她出言调侃,就连凶狠都凶狠不起来。
    她问道:“那只白笠还没死,要不你再写一封密信寄出去?”
    张三平稳心神,问道:“这样我就能活?”
    她平静道:“不能。”
    张三嗤笑一声,“那我凭什么写?”
    她眨了眨水灵眸子,媚声笑道:“我一直觉得能活久一些,是很走运的事。”
    张三突然说道:“好,我写!”
    她摇摇头,淡然道:“三言两语,既然套出了你不怕死,就不给你机会再在字面上动手脚了。”
    她轻轻勾动手指,光华一闪而过,头颅落地,等到鲜血喷涌,才发现原来精舍屋内不知何时已是遍布细密不可见的银钱,此刻尽数被鲜血染红,好似千万缕红线造就的牢笼,可怜那死不瞑目的蜂虿,直到人生的最后一刻也没能见到这凄惨绝艳的一幕。
    女子看也不看尸体,跳下横梁,裙摆坠地姗姗而行,找到那只象牙笔筒,一下子就拣选出了那根鼠须毛笔,以指作刀,割下与密信尺寸不差丝毫的黄宣,将早就编撰好的腹稿写于纸上,最后从丰腴胸脯间掏出那只白笠,放在书案上,解开捆绑丝线,摘出密信,仔细对比字迹,确认无误后偷梁换柱,紧接着放飞信鸽。
    窗台边,她的目光随着那只白笠的飞行轨迹愈来愈远,眼神逐渐迷离,嗓音娇嫩似莺歌,“公子,可想煞奴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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